第146章 如何让李兆廷背刺陆小凤?
“官人知道红鞋子的来历吗?”
“皇城司密探。”
“公孙兰告诉你的?”
“猜的!”
“胡猜也要有些根据。”
“前天晚上,我和叶孤城比剑,从王府离开时,恰好遇到公孙兰。
精准确定我离开的时间、路线,除了皇城司密探,还能是什么人?
三位年富力强的皇叔,唯有八大王跳得最欢,皇城司严密监视他,看到我离开王府,公孙兰立刻来试探。
太后垂帘听政后,招揽很多武功高强的女子为女官、密探、密谍。
公孙兰与厉胜男争夺圣女之位,需要强力外援,于是乎投靠太后。
公孙兰的霓裳羽衣、公孙剑舞,一部分是家传武艺,一部分是阴癸派祖传的天魔缎带,我能感觉到气机。
红鞋子既是魔教在中原的明哨,也是太后的眼线,更是二者的缓冲,玉罗刹与别的教主不同,他的儿子玉天宝是花天酒地的纨绔,撑不起魔教。
因此,玉罗刹不敢轻启战端,一旦魔教遭受重创,或者他本人受创,以玉天宝的能力,必然被群魔分食。
玉罗刹武功通天彻地,是万魔无极的绝世强人,但他对后代的教育着实不怎么样,玉天宝被彻底养废了。
‘传人’是魔教最大的弊端。
玉罗刹这种人,可以不为利益、权势等因素束缚,但他是魔教教主,为了魔教传承,必须做出一些妥协。
魔教,终归是教派。
对教派而言,传承为重。
娘子,你怎么看?”
李兆廷嘴上侃侃而谈,手上的动作半点不慢,快速为冯素贞画眉。
不是大家闺秀的远山眉,也不是小家碧玉的柳叶眉,更不是广受推崇的倒晕眉,眉形画的相对比较浓重。
此时流行的眉妆,以纤巧雅致、清丽秀雅为主,有一些爱美的小尼姑,根据菩萨塑像,创出了浅文殊眉。
李兆廷给冯素贞画的眉妆,比浅文殊眉浓重了至少五成,温婉大气,颇有大唐风范,增添三分雄迈豪气,却又不失婉约,把冯素贞文武双全、意气风发的气质描绘的淋漓尽致,就算段巧笑为冯素贞化妆,也没有这般契合。
段巧笑是曹丕四大宠妃之一,精于妆容,多次改良脂粉配方,发明紫粉拂面等化妆技法,技艺名传千古。
另外三人是:
莫琼树,青丝如瀑,独创蝉鬓;
薛灵芸,擅长针织女红,是神针薛家的祖师爷,一直传承到今日;
田尚衣,擅长歌舞,貌比飞燕;
没有甄姬,也没有郭女王,她俩的段位比四大宠妃高出一个级别。
不愧是曹操的儿子,后宫里面名垂史册的美人竟然有这么多,而且各有不同本事,当真是享不尽的艳福。
诶?
李兆廷忽然想到一件事。
魔教四公主也是这种套路吧!
唱歌、跳舞、弹琴、博学,如果博学多才的负责填词,整个就是吹拉弹唱一条龙,这特么是魔教四公主?
难道魔教继承了建安风骨?
厉胜男的脾气,妥妥的郭女王。
这里要说一下,郭女王是本名,她姓郭,名字不可考,表字女王。
处椒房之尊,得陛下隆宠。
三千宠爱?当聚于我一身!
就是这么霸气!
李兆廷低头看看冯素贞。
冯素贞哪知李兆廷的鬼心眼,只发现李兆廷面色忽青忽紫,忽红忽白,忽然变得猥琐,就像听说金梅瓶,以及晚上准备发动五罗轻烟掌的模样。
不是在分析红鞋子吗?
不是在分析玉罗刹吗?
官人为何变得这么猥琐?
冯素贞忍不住打个冷颤。
先前画眉的时候,李兆廷不让冯素贞照镜子,免得失去惊喜感,打冷颤时下意识歪头,恰好看到了铜镜。
看着铜镜中浑然天成、巧笑嫣兮的眉妆,冯素贞欣喜道:“官人,你从哪学来的技巧?眉妆画的真好看。”
李兆廷敏锐把握到关键词。
不在于技巧,也不在于眉妆,而在于好看二字,清清嗓子,用霸道总裁的油腻声音夸赞:“那是因为娘子的美貌绝世无双,我只是锦上添花,女人,你的胭脂被我承包了,但你记住,每天都要还回来一点,就像是这样……”
冯素贞:()
冯素贞何曾听过这种情话?羞得双颊泛红,什么红鞋子、公孙兰、太后懿旨之类的,全都抛到九霄云外。
李兆廷挥手用出一式强招。
五罗轻烟掌!
诸天万界永垂不朽的绝学。
什么翠竹大盗、青龙会、八大王、易水歌之类的,全特么滚蛋吧!
哪有怀中美人重要!
……
“蛇王,真的是你!”
陆小凤愤怒的看着蛇王。
金九龄抢走的镖银、黄金、书画能装满几十辆牛车,尤其是书画,全都需要细致保存,每幅书画配备一个大大地檀木盒子,十几幅装满一辆车。
青龙会的势力再怎么强,终归是江湖暗处势力,不可能在这种局势下,把几十牛车货物运出京城,只能暂时找个存放仓库,那就是蛇王的黑街。
蛇王这种自幼混迹街头,一路成为黑街之主的老青皮,只要有利益,什么都能出卖,他可以出卖陆小凤,就能出卖金九龄,唯一的信条是利益。
蛇王觉得自己藏得很隐蔽,但面对陆小凤和包拯的“双死神”组合,任凭他如何掩饰,终归被找到破绽。
“蛇王,我觉得我们是朋友!”
“朋友?陆小凤,你是第一天在江湖上厮混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哈哈!
这里是京城!
我在街上扔一块砖头,能砸到三个我惹不起的权贵,我能怎么办?
我敢对金九龄说个不字,当天晚上就会被六扇门捕快查抄,我花费二十多年培养的势力,顷刻灰飞烟灭。
我敢对青龙会说个不字,当天晚上就会被最信任的属下刺杀,我的脑袋会被扔在城外荒山,被野狗啃食。
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金九龄会杀我!
青龙会也会杀我!
只有你不会杀我!
我唯一能出卖的就是你!
这就是京城江湖!
这就是黑街的生存方式!
陆小凤,不要太天真了!
你信不信,如果有人给李兆廷足够多的利益,他肯定会把你卖掉!
世上没什么东西不能出卖。
包括我自己!”
蛇王嘴角流出腥臭的黑血。
陆小凤正想给他解毒,蛇王手舞足蹈的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我果然被人卖掉了!这都是我的报应!”
话音未落,七窍同时流出黑血。
一个时辰前,蛇王喝了一杯茶。
端茶的是蛇王的干儿子,是蛇王最信任的人,是未来的黑街之主。
他被青龙会收买了,在蛇王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刺出最狠毒的一刀,把蛇王杀人灭口,抹除掉一切痕迹。
“啪嗒!”
蛇王无力的倒在地上。
毒入五脏,华佗也救不了他。
陆小凤轻抚蛇王的眼皮。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六扇门捕快一拥而上,打开蛇王的秘密仓库,把里面的赃物搬出来,抄家灭门富三代,有很多发财机会。
当然,翠竹大盗的案子比较大,盯着的人比较多,否则的话,想把这批赃物要回去,至少要扒两三层皮。
华玉轩的运气比较好。
大部分书画都被还了回去,唯一的巨额支出是给办案捕快的红包。
真金白银被顺走两三成。
尤其是细小的金叶子。
鞋底、衣袖可以藏十几片。
陆小凤看了看包拯,问道:“花多少钱收买李兆廷,他会出卖我?”
包拯倒吸一口凉气,用文曲星下凡的大脑认真盘算,做出假设:“如果有人送给李兆廷三十个绝色美人,他应该会中招吧?这家伙离不开美人!”
陆小凤坚定的摇了摇头:“李兆廷主修练气,对炼体并不精通,三十个美人一拥而上,他很有可能短寿。”
说到此处,陆小凤上下打量铁面无私的包拯:“你会出卖朋友吗?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可以让你出卖我?”
包拯不屑的说道:“一群衣衫褴褛的美人来县衙状告陆小凤攀龙附凤,始乱终弃,不忠不孝,不仁不义。”
陆小凤:(`Д)!!!
“陆小凤,说说你自己呗!”
“听好了,我要包拯面如白玉,李兆廷出家为僧,西门吹雪风流浪荡,花满楼神目如电,霍休变成穷光蛋,只要能做到这些,我就会出卖朋友!”
“我可去你的吧!”
包拯心说这是什么玩意?
还不如“山无棱,天地合”呢!
包拯揉了揉大黑脸,心说如果能变成小白脸,应该算是一件好事!
实话实说,包拯的眉眼很俊俏,浓眉大眼,英姿勃勃,一看就是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的世家贵公子,唯一缺点是脸黑,他的优点同样是脸黑。
由于脸特别黑,这叫面有异相,必有异常之能,殿试的时候,可以凭此占据绝对优势,一看就铁面无私。
……
金九龄授首,京城陷入沉寂。
就连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两家黑帮大豪,也停止了争斗,一连十几天没有发生凶杀案,比过年更安静。
原因很简单,春闱到了。
这是比过年更重要的事。
谁敢在春闱时期搞鬼,满朝文武绝对不会放过他,就连街头的小偷小摸都被关在家里,春闱后才能出门。
备考数月的考生先后进场。
皇宫另设考场,冯素贞换上冯绍民的马甲,在皇宫大内参与考试。
不是号称有状元之才吗?
试试你的真本事!
此次考试,人才济济。
有文曲星转世的包拯。
有名传千古的唐伯虎。
有小李飞刀李寻欢。
有位列文庙的韩琦。
有王尧臣、赵概、文彦博、吴育等历史名臣,有好几位宰相。
宋仁宗时期有两次科举盛事。
一次是嘉佑二年,号称龙虎榜,牛叉程度无需赘述,只知道文曲星下凡参与本次科考,最多能混个前十。
一次是天圣五年,号称宰执榜,出了好几位宰相、参知政事,有好几位配享太庙,评书演义,多不胜数。
状元王尧臣,参知政事。
榜眼韩琦,宰相。
探花赵概,尚书左丞。
进士文彦博,宰相。
进士吴育,参知政事。
进士包拯,枢密副使。
由于包拯这位独特存在,导致同一时期的评书演义多不胜数,包拯身上寄托的信念,大概仅次于关二爷。
先前各种案件,他们没有参与,因为他们忙着备考,这些人的主要能力不在于诗词歌赋,诗词都是副业。
这么多人同科考试,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整个京城都是静悄悄的,好似有绝世大能,把京城变成领域。
由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案件,主考官从庞太师的女婿崔明冲,临时改换为诸葛正我,四大名捕在外巡视。
庞太师对此表示理解。
诸葛正我刚正不阿,绝对不会徇私枉法,更兼武功卓绝,如果有人想趁着科举搞事,诸葛可以快速处理。
自在门弟子的武功都有波动性。
最近几十年,无数人自称武功比肩诸葛正我,号称不亚于诸葛先生,几十年过去,这些人大部分都死了,并且有很大一部分败在诸葛正我手中。
碰瓷诸葛正我的非常多,能接他一百招的少之又少,强如楚相玉,面对诸葛正我,最多能坚持一百多招。
至于凌落石之类的,与初出茅庐的四大名捕打的有来有回,与铁手比拼功力旗鼓相当,被无情射成刺猬。
倘若凌落石与诸葛正我交手,怕是会被“惊艳一枪”炸成饺子馅。
诸葛正我的武器是枪。
最强绝招名为“惊艳一枪”。
这招不是出枪、刺枪、回马枪,而是开枪,字面意义上的开枪,枪芒刺出直接爆炸,威力不亚于火箭炮。
占据京城半壁江山的雷损,伙同三位顶尖高手刺杀诸葛正我,偷袭进攻诸葛正我死穴,诸葛正我冷哼一声,真元反震回去,若非雷损及时把自己三根手指头砍断,会被震断全身骨头。
直到现在,雷损功成名就,是凶威赫赫的黑道枭雄,依旧不敢对诸葛正我有半句狠话,留下永恒的阴影。
如果元十三限给人的感觉是狠,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诸葛正我给人的感觉就是稳,稳如磐石。
看到诸葛正我就会觉得安心。
无论斗智、斗勇、斗力、斗兵,只要诸葛正我在,肯定获得胜利。
就连他的敌人庞太师,与他仇深似海的元十三限,对此也非常认可,科举这种大事,需要诸葛正我坐镇。
崔明冲太年轻了。
镇不住京城的死神。
李兆廷对科举非常有兴趣,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卷死同科考生。
找太后商议几番,刘娥在皇宫多设立一处考场,让李兆廷参与考试,只是参与考试,排名肯定不用想了。
事实证明,强如李兆廷,裸考也会极大增加难度,冯素贞能在裸考的情况下高中,怕不是紫薇大帝下凡。
根据某些民间传说,紫薇大帝下凡过几次,某次确实是“素贞”。
由于白素贞的传说太过有名,不同的戏曲传说,编造了不同来历。
有的是真武大帝的弟子。
有的是观音断指化白蛇。
有的是黎山老母的徒弟。
有的是紫薇大帝灵韵投胎。
科举考试持续好几天,李兆廷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构思答案,冯素贞答卷速度非常快,也是巧了,南唐宝库中的孤本书籍,有些刚好契合考题。
三日时间,眨眼过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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