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闻土辨年份?我快成警犬了!
十岁那年,王大山开始折腾我鼻子了。
那天他从后山刨了堆土回来,装在个破布包里,往我面前一扔,跟扔块石头似的:“闻闻,这土是啥时候的,闻对了今晚加肉,红烧肉!”
我盯着那布包,心里直犯嘀咕。
土?还能闻出年份?这老头怕不是被山里的野猪撞了脑袋吧?
但红烧肉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在这山沟里,一年到头能见着荤腥的日子屈指可数,更别说油光锃亮、颤巍巍的红烧肉了。
我咽了口唾沫,蹲下身解开布包。
一股土腥气扑面而来,带着点潮湿的霉味。我皱着眉深吸一口气,鼻尖动了动——这是我这几年练出来的本事,王大山说鼻子比狗还灵,以后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土的味道很复杂。表层的土带着点太阳晒过的暖烘烘的味,混着草根腐烂的微酸;底下的土却凉丝丝的,腥气更重,还夹着点说不上来的怪味。
我捻起一把土,放在指尖搓了搓。颗粒不算太细,带着点沙质感。
“这里面有硝石味。”我突然开口。
王大山挑了挑眉:“接着说。”
“很淡,得仔细闻才能闻出来。”我又吸了口气,努力分辨着那股异味,“像是……以前土法造炸药剩下的渣子混在里面了。”
这还是我从前世的法医知识里扒拉出来的。以前处理过一个炸死人的案子,凶手就是用土硝自制的炸药,那股子刺鼻又带着点甜腥的味儿,我到死都忘不了。
“硝石……”王大山摸了摸下巴,“那你说,这土是啥时候的?”
“民国时期的吧。”我笃定道,“那会儿兵荒马乱的,山里估计有人偷偷造过炸药,这土就是那时候填下去的。”
我这话刚说完,王大山“啪”地一拍大腿,眼里的赞许都快溢出来了:“好丫头!对喽!这是我从后山那座废弃的碉堡根下刨的,那碉堡就是民国时候修的!”
他转身就往灶房走:“今晚给你炖红烧肉!管够!”
我看着他的背影,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红烧肉!今晚有红烧肉吃了!
其实这几年被他们俩这么折腾,我早就习惯了。
王大山主攻我的“五感”。除了闻土,他还让我听墙——蒙着眼睛听哪面墙后面是空的,听脚步声能分辨出对方手里拎着啥家伙;让我摸东西——闭着眼摸石头,能摸出哪块是从墓里带出来的,哪块是山里的普通石头;让我看痕迹——看地上的脚印能判断对方走了多久,看树枝的断口能知道是被人砍的还是被野兽撞的。
用他的话说:“盗墓的人眼睛得毒,鼻子得灵,耳朵得尖,不然死在哪个旮旯里都没人知道。”
我知道他这话是啥意思。他嘴上不说,心里其实门儿清——我迟早得跟吴家那些事扯上关系,这些本事,都是给我以后保命用的。
比起王大山折腾我的感官,刘翠花教我的东西就直接多了——打人,往死里打。
每天夜里,等王大山打着呼噜睡死过去,刘翠花就会把我拉到院子里,借着月光教我格斗术。
她的招式跟电视里那些花里胡哨的武术不一样,招招都往要害上招呼。
“膝盖顶喉的时候,角度得往上挑,一下就能让对方喘不上气。”刘翠花抓着我的膝盖,一点一点调整位置,“记住,别用蛮力,用巧劲,借着对方扑过来的势头,事半功倍。”
“拧腕卸力的时候,得先顺着对方的劲儿走,让他以为能制住你,然后突然往反方向一拧——”她握着我的手演示了一遍,“听见没?这声脆响,就是骨头错位的动静,只要拧对了,再壮的汉子也得跪下来求你。”
我学得浑身是汗,胳膊肘磕青了,膝盖磨破了是常事。有一次没掌握好力度,被刘翠花一个过肩摔扔在地上,后脑勺磕在石头上,疼得我眼冒金星,好半天才缓过来。
“疼?”刘翠花蹲下来看我,眼神里没多少同情。
“疼。”我龇牙咧嘴地点头。
“疼就对了。”她把我拉起来,拍了拍我身上的土,“现在在院里摔疼了,总比以后在外面被人一刀捅死强。这些本事,是保命的,不是让你出去炫耀的。”
她按住我的肩膀,眼神突然变得很认真:“嘉宝,记住,藏锋才是大智慧。不到万不得已,别让人知道你有多能打,有多厉害。这年头,枪打出头鸟,太扎眼的人,死得都快。”
我点点头,把这话记在了心里。
藏锋……就像王大山藏起他的轻功,刘翠花藏起她的身手一样,平时看着就是俩普通老农,真到了要命的时候,才露出獠牙。
夜里躺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月光从窗户缝里钻进来,照在枕头底下。我伸手摸了摸,摸到个硬邦邦的东西。
是我穿越时攥在手里的法医工作证。
塑料外壳早就磨得发白了,边角都圆润了,上面的照片也模糊不清,只能隐约看出是个穿着白大褂、眼神挺倔的年轻女人。
那是我,又不是我。
那个吴嘉宝,手里握的是解剖刀,面对的是冰冷的尸体和清晰的证据链,黑白分明,是非清楚。
而现在的我,手里练的是格斗术,闻的是泥土年份,以后要面对的,是粽子、血尸,是九门那些扯不清的恩怨,是汪家那些藏在暗处的阴谋,黑不是黑,白不是白,浑水摸鱼才是常态。
我摩挲着那磨白的外壳,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有时候我会想,要是没穿越过来,是不是还在法医中心里,对着尸体自言自语?是不是就不用学这些打打杀杀的本事,不用担惊受怕?
但转念又一想,真那样的话,我早就被那连环杀手炸得连渣都不剩了,哪还有机会在这儿啃红烧肉,学本事?
人啊,总得往前看。
“以后,你就是我的护身符了。”我对着工作证小声嘀咕,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塞回枕头底下,“等我有本事了,就用你教我的东西,在这破世界里好好活着。”
第二天一早,王大山又扔给我个新布包。
“闻闻这个。”他一脸神秘,“这次要是闻对了,给你买城里小姑娘穿的花裙子。”
我嘴角抽了抽。花裙子?他怕不是对十岁的小姑娘有什么误解。
但我还是乖乖解开了布包。
一股更浓重的腥气涌了出来,还带着点腐朽的甜味。我心里一动——这味儿,有点像……尸体腐烂的味道?只不过淡了很多,像是埋在地下很多年了。
“这土……”我捻起一把,放在鼻子前仔细闻着,“下面埋过东西,而且是埋了很久的东西,可能是……人?”
王大山的眼睛亮了:“具体多少年?”
“最少五十年往上。”我肯定道,“那股腐味都快跟土融在一起了,而且带着点陈年老灰的味儿,像是……解放前后埋的?”
王大山哈哈大笑起来,拍着我的头:“好丫头!真成精了!这是我从村东头那片老坟地刨的,那坟头还是解放前提的呢!”
他转身就往外走:“等着,我这就去镇上给你买花裙子!红的!绿的!都给你买!”
我看着他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
花裙子就算了吧,还不如多给我买点肉吃。
不过……能把这些本事练得这么溜,好像也挺厉害的。
我低头闻了闻自己的手指,好像还沾着点土腥味。
王大山说我这鼻子快赶上警犬了,以后倒斗的时候,说不定能闻出哪里有粽子,哪里有机关。
虽然我一点都不想去倒斗,但不得不说,这本事练在身上,心里确实踏实多了。
毕竟在这《盗墓笔记》的世界里,多一分本事,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底气。
等我再长大点,再厉害点,说不定就能自己去找吴老狗,去找吴三省了。
到时候,我倒要看看,这吴家的水,到底有多深。
我摸了摸鼻子,仿佛还能闻到那布包里的土腥气。
行吧,人型警犬就人型警犬。
只要能活着,别说警犬了,就算让我学狗叫,我都认了。
毕竟,活着,比啥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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