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十二铜表法
在经历了那场关于“奴隶与哲人”的巨大思想震撼之后,许慎彻底成为了菲罗元老与云易身后一个沉默的追随者。
他每日都怀着近乎朝圣般的虔诚与求知若渴的热情,跟随着这两位同样博学而又充满了智慧的“东西方导师”,穿梭在罗马城那如同迷宫一般的街道与建筑之中,去探寻这个伟大帝国其力量的根源。
这一日,菲罗元主带领着他们,再次来到了那位于罗马广场最核心区域的一处极其庄严的建筑之前。
“我的朋友们,”他指着那座建筑说道,“你们听过了我们的哲人辩论什么是‘美德’。今日,我便带你们去看一看,我们罗马人所共同立下的,什么是‘公正’。”
那是罗马的档案馆与法院的所在地。
而在建筑之外最显眼的中央广场之上,矗立着十二面巨大的青铜牌。
铜牌之上,用古老的拉丁文密密麻麻地镌刻着一行行充满了力量感与秩序感的文字。
无数的罗马市民正围在那铜牌之前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有穿着华丽托加长袍的贵族,有普通的商贩与走卒,甚至还有几名刚刚获得了自由的“被释奴隶”。
他们所有的人,都在用一种极其认真而又较真的态度,去阅读与讨论着那铜牌之上的每一个字。
“……这……这又是什么?”许慎看着眼前这奇特的景象,再次不耻下问。
菲罗看着他笑了笑,用一种充满了自豪与敬畏的语气回答道:“许,我的朋友,这里是我们罗马人心中最神圣的殿堂。这便是我等罗马之所以能为罗马的最根本的基石——《十二铜表法》。”
云易听着这个他只在前世史书上才见过的如雷贯耳的名字,心中亦是充满了一种跨越时空的激动。
他知道,他即将要见证的是整个西方世界成文法的源头,是一种与东方那充满了“人治”色彩的为政之道截然不同的“法治”之光。
他与许慎走上前去,在菲罗那详细的讲解之下,开始逐字逐句地去解读那古老的铜牌之上所镌刻的内容。
“……若原告传唤被告,被告应到庭。若被告拒不到庭或企图逃跑,则原告可将其强行拘捕到庭……”
“……若债务人无法偿还,则债权人有权将其拘禁……或杀死,或卖至台伯河外为奴……”
“……若故意伤人肢体而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则亦当受同样之伤害……”
“……若于夜间窃取他人之庄稼,则当吊死以祭祀谷物女神……”
“……若以妖术或咒语损毁他人庄稼,则当处以死刑……”
一条条充满了原始而又野性正义感的法律条文,以一种最直接也最公开的方式,呈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许慎看着这些充满了“杀伐果断”气息的法条,眉头紧锁。
他能敏锐地感觉到这背后不容置疑的森严秩序,但也对其近乎残酷的执行方式感到一丝莫名的不适。
就在此时,一场小小的争执在铜牌之前发生了。
一个衣着朴素的面包店老板,正指着其中一面铜表之上关于“商业欺诈”的条文,与一名正在此地巡逻的高大的罗马百夫长,进行着激烈的公开讨论!
“——百夫长大人!我不明白!”
那个面包店老板虽然面对着一个手握兵权的军官,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只有一种据理力争的公民的坦然!
“法典之上,明明写着!‘任何人,不得在交易之中,故意隐瞒商品的瑕疵’!”
“可是,昨天那个该死的埃及商人!”
“他卖给我的那袋小麦,下面竟然掺了一半的沙子!这难道不算是‘商业欺诈’吗?!”
“为何我去市政官那里告发他!市政官却只是罚了他几个银币,便草草了事?!”
那个高大的罗马百夫长,在听完了他的质问之后,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
他只是平静地指了指那条法律的下一行,耐心地为他解释道。
“朋友,请看清楚。法典同样也规定了,‘若欺诈的金额,不足一百个银币,则其惩罚,也当与之相对应。’你的那袋小麦,只值十个银币。所以,市政官的判决,并无不妥。”
“当然,”
他看着那个依旧是一脸不忿的面包店老板,笑了笑,补充了一句,“如果你认为这条法律本身就不公平,你完全可以去向你们那个选区的护民官,提出修正案。”
“只要超过一半的公民都同意你的看法,那么,元老院便会重新审议这条法律,甚至可能会改变它,我的朋友。”
许慎将这一切都默默地尽收眼底。
他的口中,喃喃地重复着那句他刚刚才从菲罗的翻译之中听到的话。
——“如果你认为这条法律本身就不公平,你完全可以去改变它。”
这句话,让他的脑海之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大汉朝堂之上的另一番景象。
他想起了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却永远只是一句空话的可笑现实;
他想起了那皇帝可以因为一己之好恶而随意更改法律、草菅人命的“口含天宪”的绝对权力。
在大汉,所谓的“法律”,从来都不是用来保护百姓的,而只是为了君王更好的治理百姓而已。
人在法之上!
而在这里,在这片遥远的西方的土地之上。
法律被公开地铭刻在铜表之上,公之于众,接受所有公民的监督。
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
一个最普通的公民,竟也拥有着去质疑,甚至改变法律的权利。
法在人之上!
他第一次,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人治”与“法治”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理念之间,那如同天堑一般的巨大鸿沟。
他拿出笔,在自己的莎草纸上用一种充满了思想锋芒的笔触写道:“罗马之治,其本在‘法’。其法铸于铜表,公之于众,上至贵族,下至走卒,皆可习之、论之。其法面前,无人情之说,无权贵之别,唯‘契约’与‘证据’而已。”
许慎在纸的最后写道:“我汉家之治,其本在‘人’,其法,随人主之好恶而变。人有七情六欲,有远近亲疏,有喜怒哀乐。故人治之世,其法必因人而异、因时而变。故我大汉,其兴,在于一人之圣明;其亡,也在于一人之昏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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