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宝刀出鞘,群狼环伺
青阳县,聚宝楼。
这是全县最大、也最奢华的酒楼。
三层高的檐角飞翘,挂着一串串精致的红灯笼,即便是大白天,也依旧点亮着,彰显着主人家雄厚的财力。
能在这里一掷千金的,无一不是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富商巨贾、劣绅地主、乃至是将军府里的一些中层军官,都喜欢在这里宴饮作乐。
二楼靠窗的一张雅座上,李大山正襟危坐,可那双放在膝盖上的、粗糙的大手,却暴露了他内心的紧张。
他和他身边的两名护村队弟兄,都换上了一身崭新的青布短打,看起来像是哪家商号的护卫。
他们的面前,摆着四五样价格不菲的招牌菜和一壶上好的花雕酒,可三个人谁也没动几筷子。
“哥,这里……可真气派。”
一个叫李狗蛋的年轻队员,小声地咋舌道,眼睛不住地往邻桌那些衣着光鲜的客人身上瞟。
“沉住气!”
李大山低声呵斥道,“别忘了渊哥是怎么交代的!咱们现在,是发了横财、进城来开眼界的‘暴发户’!挺直腰杆,别让人看扁了!”
“是!”
两人连忙正襟危坐。
李大山端起酒杯,学着邻桌的样子,抿了一口,辛辣的酒液让他差点咳出来。
他强忍着,目光却不动声色地扫视着整个二楼。
正如渊哥所料,自从那“神仙图纸”的谣言散播出去后,这聚宝楼里的气氛就变得格外诡异。
看似歌舞升平,实则暗流涌动。
他能感觉到,至少有七八道或明或暗的目光,在不经意间,扫过他们这一桌。
他知道,鱼儿,已经开始闻到腥味了。
他将那个用上好绸布包裹着、长条形的“传家宝”放在桌角,看似随意,实则将它置于了最显眼、也最容易“出意外”的位置。
“几位爷,您的烧鸡来了!”
一个店小二端着盘子,满脸堆笑地走了过来。
就在他转身,准备将盘子放下的瞬间,邻桌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锦衣胖子,忽然起身,像是要去茅房,脚下一个踉跄,正好撞在了那店小二的身上!
“哎哟!”
店小二惊呼一声,手中的托盘顿时飞了出去,滚烫的菜汤和油汁,不偏不倚,正好朝着李大山他们这一桌泼了过来!
“小心!”
李大山反应极快,他一把推开身边的两个兄弟,自己则猛地向后一仰,险之又险地避开了大部分汤汁。
可他这一仰,身体正好撞在了桌角上。
“哐当!”
那个被他当成宝贝一样供着的长条包裹,便顺势从桌上滑落,“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包裹的绸布,应声而开。
一柄通体乌黑、造型古朴修长的长刀,悄无声息地滑了出来,静静地躺在了满是油污的地板上。
整个二楼的嘈杂声,仿佛在这一瞬间,被按下了暂停键。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柄突然出现的刀,给吸引了过去。
那是一柄怎样的刀啊!
它没有寻常刀剑那种锃光瓦亮的光泽,通体呈现出一种深沉的、仿佛能吸收一切光线的乌黑色。
可随着楼外阳光的透入,在那乌黑的刀身之上,竟隐隐浮现出一层层如流水、如云朵般、变幻莫测的绮丽花纹!
而在那笔直的刀锋处,一道亮白如秋水的“刃纹”,贯穿始终,仿佛将刀身分成了两个世界,一边是内敛的黑暗,一边是极致的锋芒!
即便它沾染了油污,即便它尚未开刃,可那股子内敛而又霸道、仿佛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王者之气,却让在场所有懂行的人,都感到一阵窒息!
“这……这是……”
邻桌一位须发皆白、看起来像是个武器行家的老者,猛地站起身来,失手打翻了面前的酒杯也浑然不觉。
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了过来,死死地盯着地上的刀,浑浊的老眼里,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光彩!
“天啊!这……这是……折叠锻打上百次,才能出现的‘流水纹’!还有这刃口……这……这是传说中的‘覆土烧刃’之法!老朽……老朽钻研了一辈子刀剑,也只在古籍的画卷上,见过此等神物啊!”
老者激动得浑身发抖,他看向李大山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败家子,“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啊!如此神兵,岂能……岂能如此轻慢!”
他这一番话,如同火上浇油,彻底点燃了在场所有人的贪婪!
如果说之前他们只是觉得这刀造型奇特,那现在,经过这位看起来就是权威的老者一鉴定,这柄刀的价值,在他们心中瞬间被拔高到了一个无法估量的地步!
“这位壮士!”
一个身材富态、戴着顶瓜皮帽的中年人,第一个反应过来,他挤开人群,脸上堆着热情的笑容,“在下‘四海通’钱庄掌柜,钱有福。不知壮士这柄宝刀,可否割爱?我出……一百两白银!”
一百两!
这个价格,让周围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李大山心中冷笑,面上却装出一副被吓到的、憨厚的模样,他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刀,用绸布胡乱地擦了擦,重新包好,紧紧抱在怀里。
“不……不卖!”
他连连摇头,“这……这是俺们的传家宝,祖宗传下来的,不能卖!”
“两百两!”
钱有福眼睛都不眨一下,语气中充满了势在必得的意味,“壮士,两百两银子,足够你在乡下买上几十亩良田,舒舒服服地过下半辈子了!”
“我说了,不卖!”
李大山梗着脖子,一副“你给金山我也不换”的倔强模样。
“三百两!”
钱有福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声音也冷了下来,“壮士,做人,不要太贪心。有些东西,你拿在手里,是福是祸,可就说不定了。”
话语中,已经带上了浓浓的威胁之意。
李大山知道,渊哥交代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这柄刀的价值和归属,已经成功地引起了所有“鱼儿”的注意。
他不再理会那个钱有福,对着身边的两个兄弟一挥手:“走!这破地方,饭都吃不安生!咱们回家!”
说着,他便抱着那个包裹,在一众或贪婪、或嫉妒、或阴冷的目光中,昂首阔步地向楼下走去。
钱有福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一双小眼睛里,闪烁着毒蛇般的寒光。
他对着身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做了一个隐晦的手势。
立刻,便有几个看起来像是街头混混的泼皮,悄无声息地起身,跟了下去。
李大山带着人,快步走出了聚宝楼。
他没有立刻出城,而是按照林渊的第二步计划,抱着那柄“传家宝”,大摇大摆地在城里最繁华的几条街道上,来回转悠了好几圈。
那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怀里有宝贝的模样,引来了更多有心人的注意。
当他觉得火候差不多了,才领着人,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
然而,就在他们拐过一个街角,即将走上通往城门的主路时,李大山的脚步,却忽然微微一顿。
他那经过数日训练而变得无比敏锐的感知,清晰地告诉他,身后,至少跟了三拨人!
一拨,是聚宝楼里跟出来的几个泼皮,藏头露尾,不成气候。
另一拨,则有五六个人,他们脚步沉稳,气息内敛,分散在人群中,隐隐形成了一个包围圈,显然是专业的好手。
而最让他感到心悸的,是第三拨人。
他感觉不到对方在哪里,却总觉得有几道如毒蛇般的目光,从街边某个茶楼的二楼,或是某个阴暗的巷口,死死地锁定着他们,让他们如芒在背!
李大山的手心,再次渗出了汗水。
但他没有慌乱,只是不着痕跡地,对身后的两个兄弟,打出了一个林渊早就教给他们的手势。
那手势的意思是——“准备战斗,按乙字计划,引蛇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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