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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草原上的雄鹰


漠北,牙帐。

金色的穹顶在草原的寒风中,如同一头蛰伏的巨兽。如今草原上最具权势的男人之一,阿史那社尔,正用一块雪白的羊皮,仔细擦拭着他心爱的弯刀。刀锋如秋水,倒映着他阴郁的眼睛。

一名风尘仆仆的信使,几乎是滚着爬进了大帐,他的嘴唇干裂,脸上带着被风沙割出的道道血痕。他单膝跪地,从怀中掏出一个用油布紧紧包裹的蜡丸,高高举起。

“大汗,‘隼’从南边传回来的消息!”

阿史那社尔的动作停住了。他放下弯刀,接过蜡丸,用指甲熟练地划开。里面是一小片极薄的丝绸,上面用一种只有少数人能看懂的突厥密文,写着寥寥数语。

他的目光扫过丝绸,起初是平静,继而变得凝重。

“吹气……成钢?”他用突厥语低声呢喃。

帐内的几名亲卫首领面面相觑,不明白这四个字有什么魔力。

阿史那社尔猛地站起身,将那片丝绸紧紧攥在手心,在大帐内来回踱步。他想起了多年前,他的叔父颉利可汗兵临渭水城下,几乎就能踏平长安。也想起了这些年,从大唐走私来的兵器,尤其是那些精良的铠甲和横刀,是如何让他的勇士们在与其他部落的战斗中占尽优势。

唐人的富有,他知道。唐人的强大,他也领教过。但他一直认为,那不过是人多,城坚,甲厚。可如今,这片丝绸上的消息,却让他感到可怕。

一种可以点石成金,不,是点铁成钢的“仙法”。

如果突厥人也掌握了这种方法,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的勇士们,将不再需要用十头羊去换一把南朝的破刀。他们可以拥有比大唐玄甲军更坚固的铠甲,更锋利的弯刀。

到那时,所谓的长城,所谓的险关,还挡得住百万匹饿狼的铁蹄吗?

“传令下去。”阿史那社尔的声音变得亢奋,“告诉‘隼’,不惜一切代价,我要知道这‘吹气’的全部秘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他需要什么,金钱,女人,还是人手,都给他!告诉他,只要他能把这套‘仙法’带回草原,他就是我阿史那社尔的亲兄弟,我分一半的牛羊给他!”

“是!”信使领命,转身飞奔而出。

阿史那社尔重新坐下,拿起那把弯刀,眼中却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喜爱。他看着刀身上那些经过千锤百炼才锻打出的细密花纹,第一次觉得,它如此的粗糙,如此的……落后。

“大唐太子……”他缓缓吐出这个名字,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冷笑,“你以为你是在为自己铸造王座吗?不,你是在为我阿史那社尔,准备一份征服天下的礼物。”

……

与此同时,东宫,丽正殿。

一场别开生面的“大唐第一届铁锹设计大赛”总决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李承乾高坐主位,一脸生无可恋地看着殿中摆放的十几件奇形怪状的“作品”。

程处默正唾沫横飞地介绍着他的得意之作。那是一把与其说像铁锹,不如说像船锚的玩意儿。锹头用纯钢打造,足有半尺厚,门板大小,后面焊着一根碗口粗的铁棍。

“太子哥,您看俺这个‘霸王开山锹’!”程处默拍着胸脯,一脸骄傲,“分量足,用料实!就这玩意儿,别说挖土了,一铲子下去,城墙都能给它拍个窟窿!保证好用!”

李承乾揉了揉太阳穴,有气无力地问:“处默,孤问你,这东西,多重?”

“嘿嘿,不重不重,也就百八十斤。”

李承乾闭上了眼睛,他怕自己再看一眼,会忍不住下令把程处默拖出去砍了。

“下一个。”

尉迟宝林兴冲冲地扛着他的作品上前。那是一根长达两丈的巨型长杆,杆头装着一个……脸盆大小的锹头。

“太子哥,俺这个叫‘追风夺月锹’!”尉迟宝林把长杆舞得虎虎生风,“您想啊,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咱这锹柄够长,抡圆了,那力道得多大?而且,站着就能把十步开外的土给挖了,多省劲!”

李承乾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宝林,孤再问你,这东西抡起来,不会把旁边一起干活的弟兄,脑袋都给削掉吗?”

尉迟宝林一愣,挠了挠头:“呃……这个……干活的时候,大家离远点不就行了?”

李承乾感觉自己的血压正在飙升。他有些后悔了,要不是格物院和军工厂的工匠忙得飞起他是怎么也不会叫这几个憨货来做这事的,尽管如此,他还是后悔了。

房遗爱清了清嗓子,矜持地走到他的“作品”前。那东西最为复杂,锹柄上装着好几个手摇的把手,连接着一堆大大小小的齿轮和链条,看起来像个破烂的纺车。

“太子哥,我这个,名为‘鬼斧神工全自动机关锹’。”房遗爱脸上带着智商上的优越感,“运用了最新的杠杆原理和齿轮传动之法。您看,只要轻轻摇动这个摇杆,就能带动齿轮,驱动锹头自动挖土,再通过这边的传动带,将土自动甩到身后。全程无需弯腰,优雅,实在是太优雅了!”

说着,他兴致勃勃地开始演示。他抓住摇杆,用力一摇。

只听“嘎吱嘎吱”一阵令人牙酸的乱响,那堆精密的齿轮互相较着劲,就是不动。房遗爱涨红了脸,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咔嚓!”

一声脆响,一根链条应声而断。紧接着,整个“机关锹”在一阵“噼里啪啦”的乱响中,散成了一地零件。

大殿内,陷入了一片死寂。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想笑又不敢笑,憋得浑身发抖。

“噗——”

李承乾终于还是没忍住,一口茶水喷了出来。他看着眼前这三个活宝,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都给孤……滚过来!”

三人垂头丧气地走到跟前。

李承乾站起身,走到那堆废铜烂铁前,随手捡起几个零件。

他拿起程处默那块厚重的锹头,又拿起尉迟宝林那根结实的锹柄,最后看了看房遗爱设计的那个符合人体力学的握把。

“蠢货!”李承乾骂道,“你们一个个,都只想着自己的那点东西。就不会把别人的优点学过来吗?”

他用脚在地上画了一个图样。

“锹头,用处默的思路,但尺寸缩小一半,用马邑钢冲压成型,中间略薄,四周包边加强,既保证强度,又减轻重量。”

“锹柄,用宝林的铁木,但长度定为四尺,标准化,方便大规模生产和替换。”

“锹柄的末端,用遗爱这个握把的设计,让人发力时更舒服,不易磨出手茧。”

“还有,锹头和锹柄的连接处,不能用简单的铆钉,要设计成可以更换的卡榫结构。这样,哪个部分坏了,就换哪个,而不是整把报废。”

三个憨货听得一愣一愣的,眼睛里逐渐冒出了崇拜的小星星。原来……原来造一把铁锹,还有这么多门道?

“听明白了没有?”李承乾喝道。

“明白了!”三人齐声大吼。

“明白了就赶紧滚去格物院,三天之内,孤要看到一把样品!做不出来,你们三个就亲自去给铁道兵团挖土!”

“是!”三人领命,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跑了。

房遗爱内心os:不是,哥,你这有想法咋不早说,还来折腾咱几个干啥......

......

“殿下,马邑急报。”校尉呈上一份密封的信笺。

李承乾脸上的笑意瞬间收敛。他拆开信,迅速扫了一眼。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百骑司在马邑的暗桩发现,最近城中几家胡商的钱庄,有几笔不正常的资金流动,数额巨大,去向不明。同时,在监视一名来自西突厥的皮货商人时,发现他与钢厂内的几名匠人来往过密,并且,在城外的一处废弃驿站,截获了一只信鸽。

鸽子腿上,没有信。但是,那根捆绑信件的细麻绳,打结的方式,是草原上斥候专用的“风语结”。

李承乾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缓缓地将信纸放在烛火上,看着它化为灰烬。

铁锹,铁路,铁道兵团……这些都是大唐强壮的四肢。

而马邑,那座日夜不停喷吐着黑烟的钢铁之城,才是大唐的心脏。

现在,有草原上的饿狼,把爪子伸向了这颗心脏。

“秦怀道现在何处?”李承乾的声音,冰冷得不带一丝感情。

“回殿下,秦将军正在城南大营,操练新兵。”

“让他立刻来见我。”李承乾转过身,看着窗外,目光似乎穿透了宫墙,望向了遥远的北方。

“传孤的令旨。”

“即刻起,以军事演习为名,封锁马邑通往外界的所有道路。一只苍蝇,也不许飞出去。”

“告诉马邑驻军统领侯君集,让他配合百骑司。”

“把那只藏在米仓里的老鼠,给孤……活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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