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见色忘友
日暮时候。
金小宝新建的工厂,算是正式开业了。
没有鞭炮齐鸣,没有张灯结彩。
只有村长他们几个人对着晚霞高兴了一阵子。
“走,去我家喝酒。”金小宝将手一挥。
二狗子与村长,俨然已经成了金小宝的左膀右臂。
一行三人,踏着暮色回到村中。
“有车!”
二狗子抬手一指。
村长与金小宝顺着看去,但见被暮光染上一层金公的马车辚辚驶来。
“坐马车的,肯定是牛人。”村长说。
在大乾朝,一辆带轿马车的价值,顶得上二十一纪的豪华小汽车。
“看样子是冲咱们村来的。”
“能来找谁呢?”
二狗子与村长同时看向金小宝。
因为,在他们二人的心里,放眼整个村子,也只有金小宝能当得起这样的配置。
马车驶到村口。
马夫勒马停车。
深蓝色的马车,看上去极为气派。
正在三人面面相觑之时,忽见帘子掀起。
一张熟悉的俏脸出现。
“小宝是我。”
“灵儿!”
“灵儿?”
车内的席巧巧微微一愣,只道是慕容灵与金小宝熟络,却没有想到熟到彼此叫小名了。
慕容灵儿挡住了她的视线。
她在后面扯她的衣服,让她让开一点。
要瞻仰一下金大才子的风采。
“又回来啦?”金小宝有些郁闷。
刚把这位黏人的姑奶奶送走,不过两天时间,她又回来了,还坐马车,这么高调。
这样也好。
以后在这一带名声传来,也就更好混了。
“下车和你聊。”
又见金小宝,慕容灵欢快的像一只蝴蝶,翩然下车。
以为只有她一人。
但随后下来的席巧巧,更是让金小宝眼前一亮。
而二狗子和村长的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
当初女扮男装的慕容灵让他们着实惊艳一把,而这位姑娘更是万中无一。
金小宝……艳福不浅。
算上他家娘子,当真是绝世三美。
自然,眼前这两位姑娘还不是金小宝的女人。
应该也快了。
能坐马车,她们肯定是大家闺秀。
而大家闺秀从来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慕容灵却是第二次来找金小宝了,这意思再明显不过。
“这是我的好朋友席巧巧。”
席巧巧膝盖微弯,款款一个万福。
“金公子大才,小女子久仰。”
“好说,好说……快随我回家吧。”金小宝好像把村长与二狗子忘了。
慕容灵让车夫赶车先回去,过几日再来接她回去。
“巧巧,走吧。”
席巧巧走在后面,打量着眼前这位能写出惊世之词赋的金小宝。
他似乎并不出众。
个头挺高,脸上线条刚毅,只是眼神有些放肆,方才他分明盯着自己隆起的傲骄看了数息之久。
男人都一个德行!
这与才华无关。
“小宝,不是说要去你家喝酒吗?”二狗子颠儿颠儿问道。
“改天!”金小宝大手一挥。
二狗子与村长相视无语。
这尼玛……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见色忘友吗?
今天本是化工厂开业的大喜之日。
彩霞在家中做了一桌子好菜,特意拖人从镇上带回几瓶汾川。
汾川酒在大乾最有名的酒,价格也算是亲民,销量极大,许多镇上都有分店。
大家对汾川更是赞不绝口。
偏偏自家男人对此酒有些不屑,说这酒能淡出鸟来,还不如地瓜烧好喝。
彩霞以前在青楼之时,妈妈也锻炼她的酒量,不然将来何以与以那些公子文人意在在酒的文人小酌几杯。
那时彩霞喝的就是汾川。
她觉得汾川还是不错的,比坊间小酒馆兜售的水酒不知道强多少倍。
地瓜烧?
彩霞是没有喝过的。
也从来没有听说,地瓜还能酿酒。
落日余晖照在她家的房子上,砖更红,瓦更蓝。
就连院子下的那树百年古槐,叶子间也跳动着点点金色。
“娘子,你看谁来了?”
金小宝带着慕容灵与席巧巧进了院门。
扑面而来的感觉让慕容灵感到亲切。
而席巧巧则以审度的目光,打量小院摆设,院中一株大树浓阴匝地,墙边的小菜院中种着时令疏菜,有豆角,有西红柿,还有几株甜瓜。
小小的院落中,有阵阵蔬菜的清香。
“彩霞嫂子,我来给你们介绍,这位是席巧巧!巧巧,快叫嫂子。”
“嫂子好。”
席巧巧还保持着大家闺蜜应有的礼仪,出门在外不可坏了席家名声。
小院收拾的利落,而女主人更是让人敢眼前一亮。
同为女人的席巧巧,也不得不敢承认彩霞是个美女,还是极品,就算自己身份尊贵在她面前也有些相形见绌。
“巧巧妹妹,来我家不用多礼,灵儿她是知道的。”彩霞微笑还礼。
“我说你们两个不要拜来拜去,别扭死了。”慕容灵当真觉得这里亲切,甚至比自己的家里还人随便。
“娘子,菜做好了吗?”金小宝问。
于是,彩霞朝门口看去。
“菜做好了,酒也买来了,二狗哥和村长咋没和你一起回来?”
“他们不来了,我们吃。”
金小宝知道,今天菜做得不多,要是二狗子和村长来了,就吃不到太多东西啦!
“那好,我们上菜。”慕容灵拽着彩霞,一头拱进了厨房。
将席巧巧与金小宝扔在了院中。
这……
席巧巧恨不得一把将她拽回来。
可是初来金家,还不太习惯,她没心没肺居然把她扔在这里。
面前就是能写出《临江阁赋》的金小宝,她席巧巧仰慕偶像。
他的身上有灰尘,头发也有些蓬乱,乍一看根本不像才子。
如若不是慕容灵那般喜欢他,席巧巧肯定不会将眼前的金小宝与她心目中的才子联系到一起。
她觉得,金小宝的名字固然很俗,但他应该名俗人不俗,一袭白衫手摇折扇,望月观花皆有上等好诗。
才倾江海。
学富五车。
“席小姐,坐吧。”
金小宝很是客气,他知道慕容灵是郡主,能与郡主成为好朋友并同乘一辆马车的人,自然不会是小家女子。
“金公子客气,叫我巧巧便好。”
“小女子身在郡城,虽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却也闻听公子之诗词。”席巧巧很是得体,最起码装的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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