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疯起来不要命
可怕?
是挺可怕的。
为了许岚,为了许家的权势,能够蛰伏在她身边十几年。
忍着恶心,在她身边演戏。
“我总不能因为他,一辈子像个老鼠一样藏在外面,我没做错什么,就算逃,该逃的人也不是我。”
许妍替她检查伤口的恢复程度。
不小心触碰到伤口,杨澄皱了下眉。
“你真的不该回来的。”
许妍继续检查着她的伤口,解开她的衣服,波澜不惊地道:“你是复读机?”
“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蠢,走了却还要回来,甚至还带了个男朋友,依照项易霖的脾气,怕是不会让他好活。”伤口传来锥心的疼痛,杨澄皱着眉。
“谢谢你替我担心,不过现在,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许妍替她的衣服系好扣子,“伤口恢复得不怎么样,后续的住院费需要你再多努努力了。”
停顿几秒,许妍保持微笑,纯属礼貌:“不过你可能找不了许岚了,因为我不会再陪她喝酒,所以你也不会再利用我从她那里赚到什么钱。”
许妍将托盘收起,转身要朝外走。
杨澄的声音自后响起,“对不起。”
许妍停在了原地。
她看着半掩的病房门,静了会儿,这么回答这句沉重的对不起,“其实没什么需要道歉的,人都是自私的,你在那种自顾不暇的情况下选择明哲保身,我不怨你。”
“但同样的,我也不会说没关系。”
“因为你的冷漠,的确伤害到了那个时候的我。”许妍回头看她,“那时候,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最好的朋友,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朋友。
许妍那时候就是那么对待她的,把自己的包、首饰迅速找二奢低价卖出去接济她。
也找了很多路人一人一百块,拜托他们去她的地摊上买画。
赚到钱的杨澄表情终于有了点松动,她站在暗处,又拜托旁边饼店的大哥以做多了为由,给她送些饼。
看着杨澄大口吃起来这些天唯一的饱餐,许妍也会心疼。
她做了这些事,不是因为她善良,而是因为,她以为她们是朋友。
哪怕在逆境中不能伸出援手,也不会冷血漠视的朋友。
杨澄被她直白的眼神盯着,眸光暗了暗。
最终低头抿下唇,又说了句。
“过去的事我很抱歉。我也知道你的性格,这辈子都不会再信任我。”杨澄顿了顿,“但我还是一句话,离项易霖远点,他远比你想象的要可怕。”
“他对你的感情,远比你想象中的要深。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倘若他真的意识到……”
不知想到了什么,杨澄说,“他这种人,疯起来,是不要命的。”
疯就疯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只要没把她生吞活剥了,她还有一口气在,就得跟他把这个婚离了。
许妍转身走了出去。
已经在走离婚起诉的流程了,相信再见,就会是收到法院传票的项易霖跟她在法院见。
……
许岚入职许氏。
是许氏这几天最大的新闻。
不少老员工都是知道真假千金这件事的,不过跟他们也没多大关系。
公司就算是易主了,他们工作该干还是得干,更别提只是换了个千金小姐。
只不过,许岚这位千金的脾气倒确实不小。
来许氏没两天,惹得整个团队都颇有异议。
茶水间里更是不能待,一过去就是吐槽重灾区。
许岚不是不知道这些声音,但她并不在意,她买了只波斯猫放在工位,随手摸着猫的毛:“我不在意这些,因为他们没本事到我眼前骂。”
权利决定地位。
就是再看不惯她,也还是要对她俯首。
这就够了。
许岚在国外的好友回国内来找她,笑着说:“我还没见过你那位准未婚夫呢,什么时候带我见见?”
“不是准未婚夫,我们不订婚了,直接结。”提起项易霖,许岚垂眸,想再多说些什么跟朋友炫耀,可却发现没什么能值得炫耀的。
最终,用一句,“我哥,对我挺好的。”
“你变了,之前你在澳洲的时候,可是经常跟我们炫耀,说他小时候攒钱给你买手机,还给你买衣服,慢慢把你养大的,这么深的感情,就不能多跟我们说说?好让我们酸一酸。”
经朋友这么一提,许岚有些失神。
是啊,小时候明明这么好。
明明是项易霖一手把她养大的。
那时候,项易霖靠着在外面兼职的钱,给她交学费,给她买生活用品,时不时还会关心她的钱够不够花。
项易霖的心底从小都是有她的。
如果没有她,项易霖也不会容忍一个女人在他身边这么久。
只是,她想要的远远不止是这些……
她想要像小时候一样,项易霖的世界里只有她,也只疼她。
他们如今,总是若即若离。
朋友敏锐察觉到她情绪的转变,知道两个人的感情多少是出了点问题,“是感情不和还是身体不和?”
身体不和?
许岚无奈轻笑:“我从回来到现在,连他的影子都没见过几面。”
他们之间,好像也从未有过什么更亲密的举动。
她最怕,项易霖一直还拿她当妹妹看。
朋友确实惊到了。
愣了下,再说:“男人嘛,时间久了都会有疲倦的时候,想找点新鲜的。只要你也能让他感受到新鲜感,他自然就安稳下来了。”
许岚没立即回答,倒是多问了句。
“你说,如果真的爱一个人,会放任她自己在国外流浪八年吗?”
“流浪?”朋友皱眉,“当然不会啊,别说人了,我家猫跑丢我都心疼,前几天失魂落魄哭着找了它好多天,你说那种情况,只能是不爱。”
许岚若有所思。
“也是。”
项易霖如果真的有多爱许妍,不会让她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那么多年。
他对许妍的或许只是执念,或者占有欲。
东西永远是在即将失去的时候最好。
也许,就是他对项易霖的依赖太明显了,让他熟悉了自己的存在。
因为太熟悉,所以忽视。
许岚这么想着,问朋友:“约翰森是不是跟你一起来中国了?”
“他?是啊。”朋友挑眉,“不过你怎么会突然提起他,当初他追你那么久你都没理他。”
“毕竟是朋友,晚上约出来见一面,喝杯酒。”
许岚好整以暇。
夜里,会所包厢里的气氛升至顶尖,律动的音乐狂躁不停,气氛暧昧、旖旎。
许岚穿着平时根本不会接触的包臀裙,胸前的汹涌几乎呼之欲出,香肩半露,被身形差异较大的外国人搂在怀中,抱着她往她嘴里喂酒。
她其实有点抗拒这种亲密,这个外国男人身上也有些体味,但随着酒灌的多了,神识也含糊了。
包间的领班看到这情况,给邱明磊打了个电话。
邱明磊听完都无语了,“以后别给我接她生意,真要在我店里出点啥事,许家那位老太太能把我给生吞活剥了。”
领班问:“那您看,这情况该怎么解决?”
“解决什么,成年人在我的地盘上喝点酒,我难道还要拦着不成?”
邱明磊看不惯许岚。
原本想冷着脸把电话挂了,但突然想到什么,又补了句,“真要是看情况不对,就给项易霖打电话。”
他阴阳怪气道,“毕竟,岚妹妹可是他的未婚妻,真出事人家不得心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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