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一觉陡醒,天已大亮。一抹阳光照在床上,照在身上。见自己和衣而眠,还裹着床单,就有些惊诧。撑起松软的身体,坐在床边,闻酒香弥漫,一时不知昨晚自己何为。坐着静想了一会儿,不免顿生惭愧,暗笑自己。猛然地记起九点在公园门口和小伟相会,她就去洗漱。冷水激面,更加清醒,对镜梳头之际,注视着自己,双颊渐红。暗羞于“立伟”变成了“小伟”,这一颗心是怎么了呢?与姚玉慧相反,她没有卷发器,没有系列化妆品,但是她并不因此对自己缺乏信心。镜子里那个女人的脸还显得挺年轻,挺秀气。那种自己习惯做出的淡淡的微笑也挺美好。“还行。”她满意地想。
看看表,时间尚充裕,得抓紧收拾一下屋子。开了录音机,录音机里又送出一个女人的歌声。这小伟,专爱听女人唱的歌!
在歌声中,大敞门窗,散尽了酒气,将地板拖得干干净净,将桌上的盘子碗筷归拢了罩起来,将床上另铺了一条床单,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按习惯擦了一遍并不存在灰尘的家具,复关上门窗,开始换衣服。
她也没有姚玉慧那么多可选择的衣服可选择的鞋,但她仍未对自己缺乏信心,她相当乐观地爱护着自己的好情绪。以一位少女要去野游那种发自内心的愉快,十分随意地打扮着自己。她穿了一件夹克式的米黄色的斜纹布上衣,束腰的,婚前买的,一直未穿过。没有面穿衣镜可照,她却能想象得出自己穿着会增添一种女性的潇洒风采。涤卡过时了,她牢记着他的提醒。今天可不能穿过时的,宁肯穿普通布的。九月底,穿裙子是不是太招摇了点儿呢?她犹犹豫豫地穿上了一条半新的女军裤,还是在兵团时期保留下来的“财产”。不好!半黄加草绿,准像只蚂蚱!便又脱了。九月底就九月底!九月底也要穿裙子!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十一”庆祝游行老师还要求女同学们一律穿裙子呢!何况今天又温暖又明媚!于是她穿上了一条蓝色的的确良裙子。是他不久前给她买的,说是西服裙。涤卡过时了,的确良大概没过时吧?否则他也不会给她买。的确良要是也过时了,那人们还穿什么?那不甘落伍的女人们不是该因衣着天天发愁了吗?
她认为自己还是穿上了那条裙子好。夹克式大翻领女上衣,内衬着雪白的圆领衫,下着西服裙,所有她那些普通的衣服中,这无疑是最佳的搭配方案了。脚和腿呢?要不要穿袜子?穿长袜子好还是穿短袜好呢?她很自豪于自己的双腿,它们大大显出了女人的修长之美,如两段象牙一样白一样光洁。她决定不穿袜子,赤足穿上了一双黑色的高跟塑料凉鞋,她觉得自己挺拔了起来。那双极便宜的鞋更加衬托出了她双腿的修长之美,脚足的束秀之美。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首先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因为青春尚在,甚至可以说刚刚开始焕发。女人的美还在,女人的魅力还在;其次才是一个待业的女人。生活将给予她的希望和机遇,可能要远远比那些虽然有工作,但已永远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美失去了魅力的女人多得多。她起码有三条理由不再将自己看成一个生活中的苦人儿,一个可怜虫。
啊哈“尤斯”,啊哈“尤斯”,
嘿!——嘿!——嘿——
录音机里,一群男女在快乐地嚷叫。
尤斯——什么意思呢?不懂。然而那种嚷叫是很煽动人的情绪的,像运动场上的啦啦队在喊“加油!”“加油!”……
难怪小伟说如今生活里没有音乐怎么行!她关了录音机,找出放在柜子最底层的那包钱,从中抽出了五元,想了想,怕少,又抽出了五元;然后写了一张借条,夹在那一沓钱中,重新包好,放回原处。她明白,那笔钱她是不能随便动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是公款,是意向尚不明确的事业的基金。
她走出家,锁了门,恨不得一步就迈出院子,她有点儿不愿让邻居瞧见她这身衣着。偏巧孙二婶也从家里走出来,瞧见了她,好奇地问:“淑芳啊,哪儿去呀?打扮得这么体面!”
她红了脸发窘地说:“体面什么呀!二婶,我去看一场电影。”
“看电影?”孙二婶的好奇陡增十倍,揶揄道,“八成会什么人去吧?”
“二婶您尽会开玩笑!我哪有心思去会什么人啊!”她不好意思就那么径直走掉,只好站下和孙二婶胡扯几句。
“去吧,去吧!别晚了,看不到片头儿多扫兴!”
孙二婶倒很识趣,催她走。
离开了那个院子,离开了那条小街,穿过几条胡同,走到了城市的一条马路上。严格地说,她的家,更严格地说,郭氏兄弟的家,不能算是在市区,只能算是城市的边缘。这条马路的尽头才接近城市的热闹处,而要到这条马路的尽头,得乘十几站公共汽车。马路尽头的热闹,也不过就是有一个农贸市场和一个小电影院而已。当然也就有一个派出所,夹在农贸市场和电影院之间。这是一条毫无可观之处的马路,城市的显著的发展和变化还没有推进到这里。马路两旁有些楼正在盖着,尽是灰色的简易商品楼,同样毫无可观之处,使人觉得还没盖完已经旧了。她等车的时候,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她怪不自在的。极少有时髦女人出现在这一带,而人们的目光告诉她,她仿佛是一个时髦的女人。
但一到了闹市区,她便觉得自己黯然无光了,几乎没有谁再注意她了。许许多多的女人仍穿着夏令时装,她们大多又是年轻的女人,她们似乎存心要向后延长季节似的。她竟有些奇怪,这座城市的年轻女人从哪一天起都变得这么漂亮了?比她们更漂亮的女人们的时装是哪儿卖的呢?城市又从哪一天起开始变得有点儿像所谓“花花世界”了呢?两条最繁华的马路交叉的中心,高高地矗立着一座青铜雕像——一个健美女人的裸体,向天空舒展双臂。她觉得它真是美极了!然而她不好意思驻足久看它。除了她,并没有谁注意它,好像它已经在那儿站立了至少一百年!而她清楚地记得,一年多以前站立在那儿的还不是那个裸体的健美的女人,是毛主席庄严地倒背双手,披着大衣的雕像,也是青铜的。因为她在一年多以前曾跟随二十余万返城待业知青的游行队伍经过这里。那个刘大文还爬上了毛主席的青铜雕像的底座,一手揽着毛主席的一条巨腿,一手有力地打着拍子,用他那毁灭了的嘶哑的“金嗓子”,指挥大家反反复复只唱两句歌:
兄弟们啊,姐妹们啊,
不能再等待……
那个大雨哗哗的“五一”!
如今二十万待业知青是真正地被城市所吞没了,他们再也没有向城市显示过一次集合起来的声势。城市冷静地教育了他们,盲目的愤怒的行动对于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他们中的每一个,毕竟都得首先作为一个人活着。
城市不是演兵场。
谁要重新做一个城市人,谁就得克服掉依赖群体的习惯,城市不管这种习惯对于谁多么重要。而事实上,即使在动物方面,习惯依赖群体的也大抵是那些弱的生命……她这么想。
她站在人行道上,默默地想,那愤怒过、呐喊过、哀唱过、示威过的二十余万中,今天是强起来了呢,还是更弱下去了呢?
耳畔忽听一阵喊:
“快来买呀,《怎样过好性生活》!堪称性生活指南!分析性冷淡心理!新婚夫妻的良友!中年夫妻的福音!老年夫妻的参考!一切男人女人性生活和谐畅美的保证!”
她以为是疯子在喊,转身望去,却见离她六七步远的地方,一个书摊小贩,手挥一本白皮书,热情奔放地叫卖着。几个小伙子和几个姑娘,包围着书摊,各持一本,高考前的用功学生似的在看,充耳不闻市声。
“嗨!你们到底买不买?不买别乱翻!”
小贩一一从他们手中夺下了书,于是他们纷纷掏钱来买。
那小贩背后,是一块巨幅宣传板。红漆衬底画着一男一女的黑漆头部剪影,唇若吻而未吻。黄漆写着一行正楷大字,赫然是“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好”!
她暗暗吃惊于城市竟变得如此之不害羞了!或许由于它从前正经得过了头吧?其实她心里倒极想买那么一本书。但是她太厌恶那个书摊小贩的招徕方式,如果他不那么大喊大叫,她便会真的走过去买一本。
她赶快朝公园走去,唯恐自己经受不住那令她厌恶的书摊小贩的诱惑。
一年多,仅仅一年多,城市的变化使她耳目一新,使她吃惊不小,使她受到不少生动的刺激。无论如何,她是一点儿也不后悔的。她想,她是一个城市人,是一个并不自暴自弃的年轻的城市女人。再没有什么群体可依赖,城市也不可依赖,只可适应;所以她得将城市感觉透了。除了一个女人那种细微的感觉,她没有别的方式更了解它,更熟悉它,更接近它,更习惯它;尽管她是它养大的。
她低着头,一边走一边思想,撞到了什么人身上。抬起头,她瞪大了眼睛——站在面前的是一位穿游泳衣的少女。不,不只是一位,而是三位。三位少女都身着红色游泳衣,都赤着脚,身材都相当之窈窕,皮肤都相当之白皙。红白相映,如三朵出水芙蓉,长发也都水淋淋地披散在肩头。
“对不起……”她反应迅速地道歉,连退两步,望着三朵艳嫩的“花儿”,竟疑惑今天不是今天仍是昨夜,自己仍醉卧家中床上做着离奇的梦幻。
“没什么……”被她撞了的那一“朵”,不介意地笑笑,抬起一条玉腿,拿手揉脚趾。
“我……不该低着头走路……”
“嘿!你们就这么在街上晃?当在家里哪?”一位交通警威严的面孔。
“怎么了怎么了?从江边到家就这几步路……”
“那就办展览呀?受过文明教育没有?”
“你受过!哎,那你看我们干吗?”
她走出越围越多的人群,争吵声一直跟着她,少女们的声音脆脆的……
咦,前面何时盖起了一座大厦?——国际旅游俱乐部?好气派!半月形的宏伟建筑的外体,遍镶着咖啡色的玻璃。她不知道那种玻璃是用外汇进口的。在九月的上午的灿烂阳光照耀之下,整座大厦熠熠生辉,流霞溢彩,显得豪华无比。楼口的大理石台阶中间铺紫红地毯,两名穿漂亮制服的英俊而年轻的男侍,庄严地鹤立在宫闱式的门首两侧。一阵阵舞曲从门内传出。楼前广场停着一排排小汽车。
许多衣着时髦的漂亮的她的女同胞,或独自或三三两两徘徊徜徉在门首。她以为她们是被好听的舞曲所吸引,但很快便看出,吸引她们的并非舞曲,而是进进出出的外国人,自然是外国男人;不分年龄,不分种族,不分肤色,不分高低胖瘦美丑的每一个外国男人。只要是没有外国女人陪伴着的外国男人,不管是单独的外国男人还是两个三个四五个在一起的外国男人,他们一出现,她们便像训练有素的猎鹰发现了捕捉目标一样扑上去,急急地热烈地用拙劣的外语表达什么意思。看得出来,那些外国男人听不大懂她们的中国话夹杂着外语的低低的表达,但似乎却不难明白她们的意思。他们也格外被她们所吸引,尤其是那些刚刚从小汽车上踏下来的外国男人,也都习惯地用目光猎捕着她们。这种情形,就使她很难判断,究竟是她们在猎捕他们,还是他们在猎捕她们。也许只能说,那是一种互相的猎捕。都是鹰,也都是目标。心有灵犀一点通,语言的不同不通在此时此处似乎没有什么表达的障碍。她们有的被他们带入了楼内,有的被他们带入了车内。不能捕捉到目标或者不能被当作目标捕捉了去的,就显出很失落和很嫉妒的样子……
在“国际旅行社”五个朱红大字的“旅”字上方,悬着比她家里的圆桌面儿小不了多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光彩夺目,标志着这座大厦是中国的。
大厦的豪华尽管使她惊叹,然而毕竟不至于使她倾倒。很使她倾倒的是她的那些女同胞们,她们的衣着那么时髦,典型的“资产阶级的奇装异服”,她们都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富有女性的魅力……
“小姐,想跳舞吗?”
一个男人的声音就在她身边彬彬有礼地问,她没有转身,只是将脸侧了过去。由于生平第一次被称为“小姐”,内心不免惊慌。
那是一位四十五六岁的男人,瘦而高,穿一套棕色西服,系一条黑色领带,领带上别一枚精致的显然是金质的领针。两鬓有白发了,精神却很矍铄,目光炯炯的,礼貌文雅之中,透露着他那种年龄的男人特有的自信,挺有风度。这个陌生的男人,在她不经意间,像头猎豹似的悄没声儿地就接近了她,引起了她一种女人的本能的警惕。
她努力不使内心的惊慌表现出丝毫,镇定地微笑道:“谢谢,我不想跳舞。”
她欲立刻离开,可他紧接着问:“那么,想不想到郊外兜兜风?我的车就在那儿,那辆白色的。”他指了指十几步远处的一辆白色小汽车。
车内,戴墨镜的中年男司机,正像密探似的望着她。
“不,不想兜风。”
“我姓陈,耳东陈。美籍华人,到这座城市来办些商务……”
他似乎并不因为她既不想跳舞也不想兜风而感到遗憾。
“陈先生,您找错人了。”
她冷冷地说。一说完,拔脚就走。
她觉得受了严重的侮辱。但是又不知为什么,走出不远,她忍不住回头看了看。
一位穿旗袍的姑娘正挽着那位陈先生踏上豪华大厦的铺红地毯的台阶……
她想,那位乘虚而入的姑娘,心里一定会嘲笑她的不识抬举,并且庆幸自己终于捕捉到了一个半老头子吧?
生活在城市边缘的她,今天的的确确是感受到了城市腹地发生着不可思议的变化。绝不是她在家里所能想象得到的,也不仅仅是她所看到的。她仿佛觉得自己所看到的,不过是穿插幕间的节目,有意思而已。城市什么时候才拉开它的大幕,使她看到是正剧的内容呢?她不喜欢那三位只穿着游泳衣在闹市区行走的少女,不喜欢那些徘徊在国际旅行社大厦外的花枝招展的姑娘,不喜欢那位美籍华人陈先生……但也不十分反感。因为她明白反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她明白这一切已构成了和继续构成着城市在一九八一年的某种色彩。城市不是为她而变的,也绝不会按照她的好恶而变。
生活可能也是有性格的。她想,人拗不过生活,谁也拗不过生活。人与生活对峙的话,归根结底,遭受损失的将是人。她想,徐淑芳,你今后得用极其宽容的眼光看待生活了呢!你也得学会对你自己宽容些了呢!否则,你就别抱怨生活处处和你作对。
何况她看到了自己很喜欢的事物——那一座豪华的大厦,那一尊高高矗立的裸体的女人雕像……
她仿佛感到有一种无色无味的粉齑,飘荡在城市的空气中,被一切男人和女人天天吸入到肺里。那乃是生活的一部分因子,从生活的本体挥发了出来,改变着城市的空气的成分,改变着一切男人和一切女人的肺活量。使他们在被改变的状态下,脸上都有着那么一种扑朔迷离的神情。他们和她们那种神情中,包含着种种活泼的欲望,种种生动至极的欲望。
她终于走到了公园。贴着公园的美观的绿色铁围栅,她加快了脚步向门口走去。
几百名手擎各色花环的小学生,在公园内的草坪上排列成整齐的方队。不知悬挂于何处的一只大喇叭,送出了一个男人富于鼓动性的声音:“好!刚才那一遍做得很好!我们再来一遍……校庆!我们学校的生日!大家心中一定要想到这一点!要显出万分激动的样子!刚才那一声‘啊’不好!毫无激情!要持续一分钟左右!然后充满活力地向前奔跑,向假设主席台奔跑,要如同一群飞翔的小鸟一样!那一天有市里的领导坐在主席台上……”
忽然,那一列列方阵,齐发一片“啊”,一片兴奋的欢呼,如同一群飞翔的小鸟一样,朝同一个方向飞翔而去。
是一辆载着汽水箱、冰棍箱和面包箱的三轮平板车蹬了来。它顷刻被包围了,看不到了,各色花环丢弃在草坪上……
走在公园围栅外的徐淑芳,不禁扑哧一笑。从前严严肃肃的生活如今变得这么有趣了!她认为这不失为一种令人愉快的变化。她觉得那男人的富于鼓动的声音和语言不无造作,而那些如同一群小鸟似的扑向饮食的小学生们,则要真实得多了。
她一眼便望到了她的小叔子,穿一套深灰色的笔挺西服,也扎领带,一条深红色的斜排黑点儿的领带,脸刮得光光净净的,头发精心地梳理过,显得那么精神焕发,那么年轻,她觉得她的小叔子原来挺英俊的。
她走到他跟前后,低声问:“我怎么样?”
他相当认真地说:“很好。”
“仅仅很好?”她不满足于这样的评语。
“很有风度……还显得很……漂亮!”
“真的?”
“当然真的!”
她愉快地微笑了。
“我呢?”
“你……简直帅极了!”
…………
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四十了。
那一夜郭立伟住在了家里……
他交给了她整整一包蜡烛。
尽管并没有停电,她却不想开灯,而燃起了一支支蜡烛。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偏要燃蜡烛,也不愿明白。
她听由她的心情的支配。
在烛光辉映成的梦一样的诗一样的如同初生婴儿玫瑰般肤色的红晕之中,他们的肉体乃至他们的灵魂,激情奔跃地演奏人类最古老的那一首“欢乐颂”。是的,它是最古老的,也是最永恒的。它是最高贵的,也是最通俗的。它是最传统的,也是最现代的。它是最优秀最杰出的千载不朽万古不厌的。
因为它是亚当和夏娃合谱的人类的第一首“欢乐颂”……
它之动人在于只能用生命演奏。
而唯生命是一切男人和一切女人都拥有的。
故它不是神曲。
神不指挥着……
而她从一个欢乐的梦中醒来后,才黎明。
他已穿着整齐,坐在沙发上吸烟。
她一动不动地仰躺在床上,静静地望着他。想回忆起那具体是一个怎样的梦,却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了。只是感到有一缕欢乐的似乎五彩缤纷的余而不尽的体味,像隐隐的音韵,像缥缈的云霞,仍缭绕在印象中……
没有爱情的男人或女人形同瘸子。
无论如何,爱是重要的。
她想,我现在可以认为,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她想,她对于他的爱,其实质也许是对同一个男人的爱的延续吧?诞生在一段夭折了的情缘之中?
她仍安适地躺着,仍温柔地望着他,觉得能在一个静谧的黎明时分,这样子地望着一个男人,而那男人又和自己之间超越了一般的亲昵界线,彼此都给予了灵与肉的渴望和安慰,乃是很美好的,乃是一种惬意的幸福。
一个女人拥有一个男人是非常必要的,她想;否则,女人会渐渐忘记自己是一个女人。而对于女人,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比这更糟糕了。
她想,一个人,尤其一个女人,能够真真实实地说话真真实实地生活也是多么的美好!
他深深地望了她一眼,走了。
他碰见了在院里扇煤球炉子的孙二婶。
“立伟,昨天晚上在家住的?”
“啊。”
“我说立伟,你呀,也该经常回家里来住住!你嫂子以前受的那些苦楚,就不提了。自从和你哥哥办喜事儿那天往后,也还是有苦难言呀!待业这一年多里,天天就不见她出家门,刚说分配了个工作吧,大家伙儿都挺为她高兴的,昨儿我听她讲又没活干了!你又根本不着个家。八不成这家就不是你的了?你哥不在了她就不是你嫂子了?冲着名分上你也该经常回家看看她,安慰安慰她,替她分担分担忧愁哇!你不能把她撇闪得孤苦伶仃的!你说二婶的话在理不在理?”
心直口快的孙二婶,扯住他袖角,唠唠叨叨,一边数落一边叹息。
“二婶,你说得在理。我听你的话!”
孙二婶见他下了保证,才放他去。
走出院子,他更加理解了她那些发自肺腑的话。并且确信,生活对人毕竟是宽容多了。如果今天不是一九八一年的一天,而是一九七一年的一天,孙二婶那双藏不住沙子的眼睛,要不将他盯得“做贼心虚”起来才怪呢!连当年街道妇女专政队的队长孙二婶都变得仁慈了,他和她之间到底还存在着什么了不得的严峻的阻碍呢?孙二婶那双眼睛就今天也是敏锐的,无疑已从他那有几分窘状的神色看出了什么破绽。刚刚离开了一个女人怀抱的男人,他内心的隐情瞒不过另一个女人的眼睛。然而孙二婶的目光是厚道的,善良的,好意的。
他想:我永不忏悔!
他就一边走一边哼起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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