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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金毛


晚上吃饭的地点在双珠大厦的78层高空露台餐厅。

文与钦被专人接待电梯直达餐厅的楼层,进入极具私密性的私人包间。

绝佳位置,坐在这里可以轻松俯瞰整个成春新区灯火通明的夜景。

有穿白衬衫的侍者垂手侍立地在一旁。

即使客人明显看着是两个未成年也面不改色,职业素养拉满。

大虾肉质鲜嫩,外壳焦香酥脆,一口下去汁水四溢,黄油的奶香带着厚重感,还有风味独特的迷迭香味。

简单时蔬浓汤,有浓郁的番茄和奶油风味;地中海味的薄饼披萨酥脆,甜虾配上三文鱼籽酱更加清甜鲜美……

文与钦吃得很满足。

人好,景好,食物也好。

饭后甜点最后端上来,是一小块覆盆子蛋糕,点缀在奶油尖上的浆果像红宝石一样鲜艳,吃起来酸甜可口,奶香浓郁。

这家餐厅客人并不多,灯光恰到好处,可以看出是餐厅有意为了营造更好的就餐环境,所以限制了人数。

怪不得需要提前预约。

裴澄霁约她吃饭似乎就真的只是单纯的吃饭。

两个人吃得很认真。

饭后空闲时也只是简单聊了聊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比如认识的新同学、老师,军训的教官……

大多时候是文与钦在说,裴澄霁在安静地听。

少年雅致的面孔在灯光下晦暗不明。

文与钦想起和眼前这人有很大关联的人——陈阳。

陈阳可能是看出她的态度,后面并没有再当面找过她了,只是托同学给她带了些东西。

东西不贵,都是一些零食水果什么的,文与钦也没拒绝,还分了一些给关羲和吴悦她们,算是见者有份。

裴澄霁知道他在学校遇见陈阳这件事,态度倒和高灿差不多,也是让文与钦别把他放在心上。

是无关紧要的人。

文与钦想了想,说道:“他是冲着你们。”

裴澄霁听罢,不紧不慢取过手帕擦了擦手,又随意地甩在一边。

“讨好你,就是讨好我们了。”

他语气平静,却透着一股高高在上的傲慢,仿佛早已习以为常。

两人沉默片刻,欣赏着远处的夜景。

裴澄霁像是突然想起什么,道:“对了,你那个同学,我好像在哪见过他。”

文与钦懵逼:“谁?”

话题转得太快,她还没反应过来。

裴澄霁看了她一眼,又收回眼神,声音平静,“上午送你出学校的那个。”

文与钦:???

吃完饭,裴澄霁把文与钦送回了泊亚。

文与钦到家时,已经9点多接近10点了。

这顿饭吃了可真够久的,差不多吃了一个多小时。

她简单洗漱了一下,才晃晃悠悠地扑进被窝里。

困死了,睡觉!

迷迷糊糊睡着前,她没发现自己正充电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两下、三下……

屏幕消息接二连三地弹出。

是绿泡泡的好友申请界面。

申请理由:【我是蒋翎】

………

受前几天生物钟的影响,文与钦第二天很早就醒了。

看着窗外天还蒙蒙亮着。

她伸了个懒腰,放空脑袋十分钟,最后还是选择继续赖在床上。

手机已经充满电。

文与钦拔下充电器时,点开手机。

手机又接连跳出好几条消息。

文与钦翻到最上面,挨个看了过去。

【我是蒋翎】这是第一条。

【可以给我通过一下吗?】这是第二条。

【今天上午巧克力你喜欢吗?我明天晚自习来学校给你多带一些】这是第三条。

【这么早就睡了吗??】这是第四条。

……

最后一条蒋翎发的是:【你喜欢金毛吗?我家有一条】

文与钦:……

文与钦相信,要不是因为有字数限制,蒋翎应该还会给她发更多更多……

不过,这人从哪儿要来她联系方式的?

文与钦轻敲键盘,回了一个消息:【?】

结果对面那头秒回:【你醒了,快通过!】

文与钦想了想,还是点击了通过。

她想起昨晚裴澄霁说的话。

“我好像在泊亚见过他。”

文与钦:“泊亚?”

“之前暑假,在泊亚的篮球馆里看见过,他当时在和周寅打球……你要是好奇的话,可以去问问周寅。”

裴澄霁说话简明扼要。

文与钦实在有些好奇,于是也给周寅打了个电话。

等电话播出去,她才下意识发现自己打的视频电话。

啊,平时习惯了。

五秒后,电话接通。

电话那头的周寅赤ℓ裸着上身,黑发湿漉漉的,似乎刚洗完澡。

“怎么……”

话还没说完,就被文与钦打断。

“你认识蒋翎吗?”

周寅皱了皱眉,抬手擦了擦头发,漫不经心道:“蒋翎?谁?不认识。”

文与钦没想到周寅会是这个反应。

她还以为两个人起码是认识的。

只好再道:“你认真想想,他之前是不是跟你在小区里打过球?”

周寅想了一会儿,又捋了捋头发,才慢吞吞道。

“好像是……你之前不是病了,离不开人,我就没出去玩,在小区里打过几次球。”

“正好遇到一群人也在打篮球,大家就约了几回,里面好像就有个叫蒋翎的。”

文与钦心里呐喊:到底谁离不开人了!

“那我和他见过吗?”

“你有次来给我送篮球,应该见过吧……”

周寅顿了一下,抬头看向镜头,眼神锐利,“怎么回事?你今天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

“还有,你现在在哪?”

文与钦转了转镜头,“我和裴澄霁在一起呢,我们刚刚吃了饭。”

裴澄霁朝镜头打了个招呼。

周寅:“喂,你们怎么在会一起吃……”

“没什么事,我挂了。”

文与钦满脸“不听不听,王八念经”,随便敷衍了他两句就挂了。

时间回到现在。

那头的蒋翎一通过就发了一张照片过来。

照片的背景应该是在某个别墅的花园里。

蒋翎穿着上午那件黑色无袖背心,怀里搂着一只大金毛。

一人一狗同时看着镜头。

大金毛犬毛发顺滑,金灿灿的,体型巨大,正看着镜头露出笑容,咧出一口大白牙。

文与钦点击放大照片,【这是你家的狗?】

蒋翎:【对,我妈养的,怎么样,喜欢吗?】

文与钦:【?】

蒋翎【我的意思是……你喜欢的话,你可以出来溜她?】

文与钦:【……】

文与钦的确挺喜欢狗的,不仅喜欢狗,还很喜欢猫。

她对毛茸茸的小动物似乎一直没有抵抗力。

她读小学的时候就很喜欢大院里一只爱摊开肚皮晒太阳的大橘猫。

它是大院里一户人家放养的,平时也不怎么管它,经常饿得喵喵叫。

文与钦不忍心,每次吃饭都省下自己的口粮带去偷偷喂它。

时间久了,大橘似乎也认识她了。

每次隔老远就会亲热地喵喵叫着迎向她,尾巴竖得老高。

走近她,再围着她转圈圈,磨蹭她的小腿。

直到某天,文与钦放学回来才发现大橘突然不见了。

她打听了很久,才知道是被那户人家送人了。

那家人的大姨家里出了耗子,所以把大橘逮去家里捉耗子。

结果大橘不太适应陌生的环境,有一天从家里跑了出去。

那家人也不知道是出去找了没有,只是说找不到了。

文与钦什么都做不了,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半年后了。

从那天开始,她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梦到大橘被急促的车流撞死了,小身子沾着血无助地躺在马路上。

睡醒后想起都还冷汗不断。

她彻底打消了养宠物的心思,并发誓在自己没有能力前,绝对不会养任何宠物。

想起往事,文与钦沉默片刻后,回了个【嗯。】

又换了个话题:【你认识周寅,还见过我。】

蒋翎:【你想起来了?】

文与钦:??

蒋翎:【我朋友就住在泊亚,之前约着在他楼下的篮球馆打篮球,然后遇到了寅哥,他球技很好,大家打过几次,有次球坏了,你还给他送过篮球……】

【然后,我当时还递了一瓶水给你。】

【结果开学碰到,你完全不认识我了。】

蒋翎语气有些委屈。

文与钦则有点茫然。

在脑子里挖了半天,想起来,好像是有一次。

周寅打电话说帮他送个篮球下来,还指明她来送,送过去后又被扣着不让走,非得留在那里看他打篮球。

打完球后,旁边有个人递了一瓶水给她,似乎还想和她搭话。

可她当时注意力完全在球场上的周寅身上,然后……她就被周寅拉走了,连那个人具体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

周寅后面也没去打篮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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