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少歌57
“百花会一结束,这小子大概就要被人围殴暗杀了。”
司空长风无奈地摇了摇头,仿佛已经预见了雷无桀最后的结局。
自从看到那把被雷无桀握在手心里的听雨剑,以及他施展的剑法后,谢宣就已然知道了那红衣少年究竟是何身份,他笑着道:“谁又敢伤雪月剑仙的弟子?再说,他与李寒衣的关系如此特殊,真要是有人伤了这小子,头一个提剑找上门的,必定是这个凶女人。”
身为五大剑仙中唯一的女子,李寒衣的脾气可谓是相当的不好,当初只是切磋之时一不小心将她的面具打下,她就冷着张脸,追杀了他整整七天七夜,得亏他跑的快,不然肯定会被打得很惨很惨。
每每想起这件事,谢宣都还觉得心有余悸着。
他本就是个书生,最爱的便是读书,年轻时爱,老了也爱,所以一个爱读书的读书人,通常是不擅长也不喜欢打架的。
这也就造成了每次遇到李寒衣,谢宣就会跑走。
不过谢宣并不讨厌李寒衣,反而很是敬佩她,毕竟那可是有胆子剑指帝王,带着她那劫法场的母亲全身而退的存在。
强者,从来都是令人尊敬的。
司空长风闻言,语气幽幽道:“这次,你又说错了。”
她的确不会让人伤他,但她却绝对会亲自动手。
谢宣感应到熟悉的气息在朝这里靠近,硬生生按捺住跑路的本能,只因他对这话里的意思实在是太过好奇了。
不,应该说,他对今日这里所有的人与事,都感到好奇。
*
“雷无桀,谁允许你跑下山的?”
在雷无桀此生第三幸福的时刻,他听到了一个声音,那道辨不清男女的声音一响起,雷无桀的神情立马就像见到了猫的老鼠一样,害怕得不得了。
芙歆看了都不免觉好笑,这样的师徒,真的很难让人想到他们竟然会是一对亲姐弟。
不过这也难怪,他们的姓氏不同,年龄不同,就连性情也大不一样,这样不同,且见面也不相识的两个人,的确很难让人想到他们是一对姐弟。
但若提起两个人,提起那两个人的姓氏,那想必所有人都会明白这一切。
李寒衣姓李,她的李,是李心月的李,雷无桀姓雷,他的雷,是雷梦杀的雷。
李心月与雷梦杀,一个是剑心冢的传人,另外一个,则是被雷家堡除名,与琅琊王征战沙场的银月侯。
他们二人,当年乃是江湖上出了名的恩爱眷侣,然命运捉弄,一个因琅琊王谋逆事件,孤身劫法场导致身受重伤,没过几年便撒手人寰,另外一个,更是早早死在了战场之上。
身为李心月与雷无桀的第一个孩子,李寒衣随母姓,而自父母死后,她便遵循着雷梦杀死前最后的遗愿,让雷无桀回到了雷家堡认祖归宗,也是从那之后,他们两姐弟再未见过。为防止雷梦杀想起这件惨痛的过去,这么多年来,雷家堡亦没有一个人提起过雷无桀的身世。
因此,这也造就了他们虽为亲姐弟,相见的却不相识,相识的却不相认。
“你又何苦对他那么严呢?”芙歆开口了,她柔柔地望向白衣束发,脸戴面具,手执“铁马冰河”的李寒衣,她那样看着一个人,足以令天下的所有人都软了下来。
李寒衣也不例外。
在面对雷无桀的时候,李寒衣的态度总是冷冷的,严厉的。
可面对芙歆时,她的声音不自觉地软了下来,解释道:“这小子还是太弱了。”
弱者,便会为人所杀。
所以在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李寒衣轻易不让雷无桀出山。这种想法,在雷无桀以守护的意志拔出那把听雨剑后,越发坚定了下来。
她不愿让雷无桀步上他们父母的后尘。
守护这两个字,实在是太过沉重了。
芙歆叹了口气,她知道李寒衣的想法,也懂得李寒衣的顾虑,她的语气依旧那么温柔如水:“他已经足够进步了,况且在你心里,何尝不是很为他骄傲。”
被芙歆的话感动得两眼汪汪的雷无桀瞬间瞪大了眼睛,因他实在不敢相信,这个对他冷冰冰,下手又凶又狠,一说话就能噎死个人的师傅,心中竟是对他满意的。
看着也不像啊。
李寒衣抿了抿唇,冷冷的瞥了眼雷无桀,“你这是什么反应,难道你觉得我的眼光会差。我李寒衣的弟子,再不济,也是比旁人强上太多。”
忽然得了李寒衣认同的雷无桀大惊失色道。
“师傅,你、你是在夸我?!”
叶若依瞧着雷无桀不作伪的神态,若有所思,“原来她竟喜欢这样的。”
喜怒哀乐都在脸上,是个一眼便能让人看透的存在。
萧瑟不动声色地哼了一声:“傻人有傻福罢了。”
唐莲则默不作声,只看着芙歆,他的眼里,此时此刻也只能装得下她一人。
叶若依微微一叹,她大概知道萧瑟与唐莲是输在了哪里。
思虑的太多,顾虑的太多,便不免失了先机。
甚至,他们都比不上李寒衣能讨女孩子欢心。
只见李寒衣冷笑一声,对着雷无桀道:“那一剑的确不错,却只能称得上不错,且谁教你,用这样的剑招来讨一个姑娘欢心的?”
说完这句话,她将手放在了剑上,那是一个拔剑的动作。
“看好了。”
“这一剑,名露红烟绿。”
李寒衣拔出了她的那把“铁马冰河”。
世人皆知雪月剑仙杀伤力极大的止水剑法,至美至柔的月夕花晨,却不知她还有一剑,那一剑,是她年轻时有所感悟而创,那一剑之美,比之冰雪覆盖的冷艳,比之繁花落尽震撼人心的美丽,更多了春暖花开、欣荣锦簇的无数生机之灿。
剑仙一剑,合乎天道。
倏忽间,只见满城春色泼染,繁枝古槐,墨叶层叠间,万千雪蕊骤然迸发,风过处,香雪簌簌,碧色盈盈,清芬暗度。
原本因雷无桀那一剑,而导致百花尽失的百花会,霎那间又繁花似锦了起来。
众人看的是目不转睛,惊叹万分。
这便是剑仙的一剑,一剑生机现,实在是太美太强了!
而见到这一幕的司空长风面色缓到不行,他看向李寒衣,就像在看着一个终于懂事了的孩子,眼里充满着欣慰。
可惜李寒衣的目光一直放在芙歆身上,并未对此有所回应,她的脾气不好,但一旦被她真正放在心上,她无疑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繁花落尽太过寂寥,万众瞩目的盛放,才勉强配得上你。”
李寒衣从不说假话,正因为她从不说假话,这句话才显得那么真心。
芙歆眼眸弯弯,她看着李寒衣,没有再说话,可她即便没有说话,她的眼睛也已经在替她说了。
谢宣叹道:“这句话,这情景,真该写进我的下一本书里啊。”
*
谢宣爱读书,也爱书。
他爱到什么地步呢?年轻时候的他只要手里有书,他的头便不会抬一下。
谁要是问他要书,他便是怎样也不肯给,若是给了,也必定只说是借你。
直到许多年过去,
谢宣变了。
他依旧是爱读书的,只是不再低着头了。
他依旧是舍不得书的,却会将书送给看好的后辈。
低着头的谢宣,在抬起头的那刻,方才懂得了何为岁月无情。
故人的逝去,渐渐将他改变。
*
芙歆望着偷偷摸摸塞到自己手里的书,
她没想到谢宣发书的时候,也不忘塞给她一本。
芙歆翻了几下,就见那书中画着姿色各异,风流倜傥的青年们。
那点评,那标签,那序号,芙歆将书合上,只见那书面上,赫然写着《美男榜》三个大字。
“死书生!”李寒衣冷脸咬着牙,再也维持不住在芙歆面前的温柔,直接提着剑就打人,谢宣早已背上书箱,逃之夭夭之前,还不忘对芙歆喊道:“世人皆知美人榜,对男子大多以冠绝榜,良玉榜排行,可世上既有了这美人榜,必定也是要有那美男榜的,百晓堂不排,我谢宣却排,谢某可保证书中内容童叟无欺,姑娘,你多看看....”
他的话渐渐远去,听不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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