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你是我的倾城幻想
1有白静美这样当妈的吗?
“不能夺取香吻,也势必要取得一个拥抱,再不济你也得握个手给咱弄个签名照!”
诺,这是在我去上海参加陈键锋他们剧组宣传新片的活动之前母亲大人给偶下达的最高执行命令。她的附加要求是不成仁便成义,白绒我不给她带回苗苗的帅照,就不要腆着脸去见她。
真是的,有白静美这样当妈的吗?虽然我是陈大的铁杆粉丝,但是比起她这位老粉丝的疯狂劲,还真是小巫见大巫。若不是她因为身体不好不谊长途奔波,她早与我一起订了去上海的机票凶猛地冲向陈大了。
而在对我能近距离接解苗苗这激动人心的大事件里,她充满了对我的羡慕与忌妒,只差没将我这个女儿免费并倒贴地送给陈大做牛做马,以显她这个疯狂老粉丝对他的鸡血敬仰之情。
叫什么白净(静)美,我看她完全腹黑得可以叫黑脏丑了!我一边收拾着行装,一边在心底对母亲大人表示我的十二万分的鄙视。可是在临出门时,还得到虚伪地冲她露出自个最伪纯真的笑脸,给她敞开我最“温暖”的拥抱,一再地保证:“放心吧,苗苗的签名照一定给你弄到手!”
没办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谁叫偶做为一个中学生,学费生活费连零花钱都得冲她要呢!话说,咱生在单亲家庭,却与母亲白静美一点不亲,两人永远唱反调仿佛是彼此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意义,就除了在这位偶像大人的审美上达成了惊人一致。
坐在去上海的飞机上,看着窗外掠过的晴空万里,我在想,等咱大学毕业工作后,一定远远地离开这座城市,以脱离白净美多年压榨我的魔掌。
苗苗的魅力果然不是盖的,等我在上海找到宾馆安顿下来,而他入住的酒店门口早闻讯守候了他的众多粉丝。
大家有的举着海报有的手捧鲜花,在酒店大门外痴痴守候,待陈大一出酒店,粉丝们立刻汹涌地围了过去。
陈大!看他那忧郁却明亮的眼神,英俊的面庞,挺拔健美的身材以及对着众粉丝露出的优雅迷人的淡淡微笑……粉丝们完全被俘化了,激动的叫喊起来,呼着粉丝们对他的爱称“苗苗”,奔向他。
下意识的激动告诉我要冲进人群,将她们全都拨开,站在苗苗他的最面前,展示我无可抵挡的娇羞与可爱。可是理智告诉我,我要是真的那么强势的冲到他跟前,怎能体现娇羞,不将他吓着才怪。
好吧,为了在苗苗面前体现我良好的淑女形象,姐忍了!
我在幻想,我的这一忍最后值了,在下午对媒体与众影迷的见面会上,我成功地以淑女形象近距离地观摩这位我与咱娘亲多年共同的偶像,然后苗苗为我优雅淑女的形象给倾倒,微笑着朝我走来……
2这也太搞了吧!难道是拍电影?
“苗苗我爱你!”
“苗苗我们永远支持你!”
“……”
影迷见面会上,我还是悲剧地失控了,无法自控地在人群中间与众粉丝一直朝陈键锋尖叫。听听这此起彼伏催命般的声音,还能再凄厉还能再肉麻些吗?
隔着贵宾席,陈键锋朝我们挥手,脸上一直挂着得体的笑。这就是我与白静美的苗大呵,长身玉立,俊雅迷人,照相机的光不停地在他身上照烁,光环下的他那么夺目。
可是为什么近在咫尺,我却感觉那么那么远呢?
于是我这颗粉红粉红的少女心脏不由地忧伤了。虽然在见面会结束之前,我如愿得到了陈大的签名照以及合影。
在他随着剧组出了会场后,有更多疯狂的粉丝朝他们涌了过去,保镖们立刻以更快的速度挡在了粉丝的面前,黑超西装笔挺的他们很是敬业,对着众人充分展现了其职业素养——讯速拥护着明星们上车,与影迷隔离。
那是错觉么?我看到陈键锋在钻入车内之前,返身冲我微微一笑!
错觉?幻觉?我正揉搓下双眼再望过去时,车子已经疾驰而去。
晕呼呼的当下,突然有更惊悚的场景出现。一群黑压压的人从对街朝这边猛冲了过来,为首的一个中年男人怀里揣着一包东西,不要命地往前冲,掠过行人,在汹涌的车流间急速穿过,像在上演惊险大片。
他的后面跟着数十个身着保安服饰的大汉,一边对他穷追不舍,一边冲他怒吼:“你给我站住!抓小偷!
是小偷咩!我突然热血沸腾,正义的力量迅速在全身蔓延,当小身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一把手扯过他的衣袖。
小偷却在当下幽怨地望了一眼,说:“小姐,我不是小偷,是奸人他们要强抢我的家传宝物!”
啊?到底谁是真的谁是假的,不过看这“小偷”还蛮慈眉善目的,我正当犹豫时,他突然往我手中塞了一个冰凉的物品,
“看来我今天是躲不掉的,你帮我收着这个,半年后我回来找你!”
话一说完,他拔腿继续往前继续冲,身后的保案陆续追了上去。一行人迅速消失在街角。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莫明其妙的追击,一个莫明其妙的人莫有其妙的将传家之宝交给我这个陌生人?
这也太搞了吧!难道是拍电影?
我打开那个有待考证的“小偷”交托给我的冰凉东西,由一块上等的绒布包裹,掀开,却是一个细腻润润的玉手镯!看这光泽以及沉甸甸的份量,价格显然不菲。
或者这是一套,等着我来钻,看我青春貌美,纯真少女,最好骗?
不过直到我拿着玉手镯回到酒店退了房,订了机票回了家乡的城市,给母亲大人上交了签名照躺在了自家卧室的床上后,发现自己仍然好端端的,没有谁来找俺的麻烦。
奇了怪了~入夜之后,我窝在被褥里研究那个易外得来的玉手镯,触感冰凉,玉润中隐现红色的脉络。一时兴起,我将手镯戴上。
奇异的画面出来了!玉手镯刹时发出异常耀眼的光芒,亮得我睁不开眼来,仿佛要在我的手腕上燃烧了似的。
我的头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我渐渐闭上了眼睛,意见却异常清醒。似真似幻间,我仿佛看到陈键锋站在光芒的最深处,我缓缓地向他移动,越来越靠近……[i][i]
越来越靠近……
3宋朝的百姓真是太善良了!我感动得差点热泪盈眶
我穿越了!
当我从梦里睁开眼,看到眼前这个琼楼玉宇、古色古香的世界时,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目前的处境。
曾经看完穿越小说后,我无数次幻想过自己穿越时的N种方式,有最传统的被雷辟车撞,有先进的坐时光机,更有无厘头的阿凡达附体啥的,可是没想到却是如此普通又不附逻辑又莫明其妙的方式。
泪奔!
不过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研究清楚咱穿越的是何朝何代?知晓对方民情方不会被当作异类!
于是从一堆青草从里爬了起来,沿着房屋最多的镇子上走过去。街道两旁摊贩云集,叫卖声不断,一派欣欣向荣的景像,
街上的民众大多上身穿着襦袄下身穿着裙子,看头饰和民风店铺招牌啥的,我由此推出这应该是北宋。
很多的百姓望着我一身背带裤打扮,甚是稀奇,回头率真高,我自然感觉良好。不过看着街边红得剔透晶亮的冰糠葫芦,我口谗得厉害,真想买一串尝尝,那可是宋朝的糖葫芦哈,不晓得吃到我的肚子里能不能保留到2010年——那样我就可以发一笔古董财了。然后不用再受白静美的压迫!再然后跑到香港同步苗苗的一切宣传,参与他的每次活动……
我一边异想天开着,一边却在惆怅身上所揣的都是21世纪的人民币,可怎么购买食物哦?而越这样想着,肚子却越不争气地咕咕叫着。
饿死了饿死了!正当响午,街边客栈里飘出阵阵饭菜香,一旁的包子烧鸡等熟食也传来阵阵勾起我食欲的香味……
身为新世纪茁壮成长的美少女,我打小就没尝过饥饿的感觉,这第一次就饿惨了,呜呼,真要命啊,我想穿越的梦幻少女们铁定有因没银子购买食物而被饿死的!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咱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可不要死得这么窝囊!我沿着不小的集市来回走了几道,然后瞄准了一个肉棕摊位……
我最爱的肉棕呵,我咕咕叫的肚皮呵……我来了!
猫着腰悄悄地潜伏在摊主的身后,先伸出左手抓了两个,再伸出右手抓了两个,准备撤回时,突然手被疾速地扣住了。
完了!瞬时间我的心拔凉拔凉的。
五大三粗的男摊主回过来怒瞪我,我立刻讪笑着求饶:
“老板,小女子跋山涉水而来,一路上盘缠已尽,此刻实在饿得慌,还望您行行好……”
棕铺老板上下打量我一番,问道:“你想吃这肉棕?”
“嗯嗯。”我忙不迭地点头。
“那你吃吧。”他将一框尖尖的棕子都推到我的面前。
这都给我吃?而且不限量?宋朝的百姓真是太善良了!我感动得差点热泪盈眶,然后迫不及待地抓起一起棕子剥开外衣,三下五除二地吞下肚里。
4是他们在拍《少年四大名捕》啊!
果然是饿坏了,一下子我接连吃了五个大肉棕,直撑得肚皮滚圆直差打饱嗝。吃棕子的过程中,我也没忘看看老板的神色,只见他神色自若,丝毫没有因为我吃得太多损失了他赚钱子而心痛。
真是又善良又大方啊,我感慨道。本来我还想如果他要是露出肉疼的神色就少吃两个来意在言外……
吃得饱饱的,我一再对老板表示感谢。胃里的充实感让我心情倍儿好,我哼着《狮子座》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臂被店老板的大手死死地钳住了。
“你干嘛?”我惊恐地望着他。
“干嘛?你吃了我的肉棕还没付银子呢!”大汉狞笑道。
“你你……我不是跟你说了我没银子吗?是你叫我吃的!”我气极。
“我让你吃,可没说让你不付账!”大汉顿时凶巴巴的,瞪着铜铃般的大眼睛,让我不敢直视。
“我是真的没有银子啊!”晕菜,让我白感谢了半天,原来是想讹钱来着。可是我就是没有银子,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没银子?好办!你这俊俏模样卖到青楼里也值几两,正好我家小儿犯病没钱医治,你就当治世行善好了。”
青楼?没搞错!这下我真的急了,猛地想起裤袋里还有些零钱,赶紧全部掏出来一股碌交给他:“诺诺,我有这个,人民币!也可以当银子用的!”
“这是什么东西?想骗我?”大汉嫌弃地将我的钞票扔到一边,紧紧地拽住我,往一个歌声飘扬欢声笑语的地方跑。
“救命啊!救命啊!”情急之下,我只得当街呼救。
泪流满面,人家穿越都是当皇后王妃啥的再差也是个富家小姐,我怎么这么倒霉,饿得饥肠辘辘不说,还将被卖到青楼?
苍天呐!
眼前到了那啥“百花楼”还是“万秀楼”门口,我正准备一头撞在墙上以死明志然后向上帝指责怎能以五个肉棕断送我人生幸福时,救美的英雄出现了!
翩翩一道少年的身影,身穿黑色劲装,眉眼含笑,飞速地移步到我的面前,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从棕铺老板手里抢了过来。
“老板,你说她欠你多少银子?我帮她付了!”我还没来得及看清英雄的面目,只听到耳侧一个充满磁性和魅惑的声音响起。
“二,二,二十两!”老板伸出手指比划道,面露惊惶之色。
“ 五个棕子二十两?打劫吧你!”倚仗身边有靠山,我怒骂棕子老板。
“这是二十两!”身边的人却一把拉过我,将两锭银子扔给那个坏男人。
“谢,谢追命公子!”大汉捧着银子忙道谢,慌张地逃走。
追命公子?原来北宋真有这么一号人物,等我一回头,看到刚救我的人的脸时,立刻震惊得说不出话来。陈——键——锋?!
原来我不是真的穿越,是他们在拍《少年四大名捕》啊!
空兴奋了一场。不过我竟然也能在这里面客串了一把,也不错了。我开心地拍着他的肩膀,准备跟他说苗苗,咱还真有缘,我竟然有幸客串你的戏,这段可不要剪了哈。
可是当我笑着刚开口准备叫“苗苗”时,舌头却不听使唤的打起结,说也说不清楚,陈键锋哦不,追命好奇地望着我。
我准备改口叫陈健锋,结果发出来的声音仍是伊伊呀呀的怪声,急得我满头大汗。
“原来是名哑女,可怜呐,难怪被人骗。”追命叹息地摇摇头。
哑女?不会吧!我刚才还能说话来着,于是我激动地冲他嚷嚷:“我才不是哑女呢!”
这一句说得字正腔圆,追命和我自己都愣了下,他看着我戏谑地笑道:“还真不哑!姑娘家家的早点回家吧,江湖险恶。”
“你们不是在拍电视吗?”我叫道,补充爱称“苗苗”。可是这一句话,前半句清晰了,后半句又成了伊呀的怪声。
5我偷偷地露出了笑涡。
我这是怎么了?
惶恐地同陈大饰演的追合拼命交谈着,告诉他我叫白绒,来自2010年……飞快的语速,来来回回几遍,我终于发现了规律:只要不涉及陈键锋与苗苗这两个称呼,我的发音就正常,一旦涉及那两个名称,我发出的就是含糊不清的怪音。
这么灵异的事件我该怎么跟眼前的追命解释呢,看他此刻正两眼发光玩味地望着我,看他那副神情,压根不明白从我口中蹦出来的电视、客串等新世纪名词。
这真的是北宋,他真的是追命!哎哟,我的妈呀!
我直说得口干舌燥,再没有力气了,追命少年朝我挥挥剑柄:“说完故事了?我走了。你的故事还挺新鲜的。”
“NO!”一听他要离开,我大感不妙。管它现在是真的北宋还只是电视剧里的剧场,关键是姐现在人生地不熟的,泪,我只认得苗苗一个人呐!
我拼命拽住他的胳膊,只差抱他的大腿了:“追命大侠!我知道你最仗义最有同情心了!你可不能抛下我一个弱女子,让我流落街头啊!”
“实在抱歉,本公子有任务在身,带个女眷实在行动不便。”他狠狠地拒绝了我,甩开我的胳膊,准备迈步:“姑娘,男女接受不亲,你这样可不好……”
“OH!NO!”我再将他的胳膊抱住,“就让我留在你的身边,做你的丫环吧!”
“很多姑娘倾慕本公子的英俊,都这样跟我说过。”他装做很为难的表情:“再说,我的丫环也用不了这么多啊……”
陈大的演技在电视里就表现得很好,没有料到这追命本尊还真正这么油嘴滑舌。便不管他是新世纪光芒万丈的陈键锋,还是《少年四大名捕》里油腔滑调的真追命,或者是《美人心计》里隐忍痴情的汉文帝,只要是苗苗,我都爱!
苗苗,我这辈子的偶像就认定你了!放心吧,我绝对不会放下你的!我在心里一个劲地给自己打气,预备卯足劲赖上这位追命大侠了。
可估计是我这来自于新世纪的少女元气将追命公子吓着了,追命在狂走了几里路后,发现我虽然气喘吁吁,仍然可怜巴巴地攒着他的衣角。
他哭笑不得:“姑娘,姑奶奶!你能放过我吗?我真的有要事!”
我一边猛摇头,一边用无辜的大眼睛望着他。
“你是不是真没地方可去?没有吃的用的?”他问。
我立刻猛点头。
“好吧!”他无奈地叹气:“我先暂将你安置这青花镇子的客栈里,你不要乱跑,待我将要事处理完,就带你回京城,再寻去处。”
哈哈,我就知道苗苗心眼最好了,善良的他肯定不会丢下我。我悄悄地做个完胜的手势,偷偷地露出了笑涡。
6你脸上有好多好多的花
亦步亦趋地跟着追命来到“悦来客栈”,我好奇地盯着客栈时进出的络绎不绝的客人。有拿大刀的塞外汉子,有风姿绰约劲装打扮一看就是江湖儿女的少女,还有戴着面纱眸子冷艳的少女……
这真正个丰富的江湖世界,我兴奋的不行,一直东张西望,追命带我到掌柜的那付账,一边不时用手拨正我的脑袋,轻声提醒:“不要瞎张望!青花镇都是些不好惹的人。”
等到我们打点好进了楼上的房间时,我好奇地问道:“这只是一个小镇而已,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而且鱼龙混杂呢?”
“看吧,就知你是初出茅庐的丫头,这青花镇贯通南北主线道,商旅江湖人士南来北往都要在这里落脚打尖,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壮观的场面。”
“这样啊……”我恍然大悟似的点头,坐在茶桌旁用手撑着胳膊,花痴地望着他,两颗大红心在眼里冒啊冒的。
追命直被我看得发窘,恼怒地瞪向我:“你看这么仔细做什么?我脸上长花了?”
“是啊是啊,你脸上有好多好多的花,全是桃花,我将是最大的那朵。”我信口胡诌。
他继续哭笑不得:“小丫头片子精灵古怪的,跟你说晚上将房门关紧,千万不要出门。最近这镇里最有名望的李员外唯一的女儿失踪了,有点乱。我正在查此事。”
“放心吧,我会谨遵公子的吩咐!不过你办完案要实现自己的承诺,带我去京城!”
“没问题!”话音一落,他便讯速闪出门,俐落的背影充分昭显了终于暂时摆脱掉我这个难缠的小尾巴的轻松。
直到此刻,我终于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了,我是真的穿越了!而穿越的契机,我思来想去,应该是手腕上这个莫明得来的玉镯吧……
一想到这,我便兴奋得原地蹦跳了三下,再兴奋地东摸摸西摸摸,雕花木床、青瓷茶壶……啧啧,这些在这里是再普通不过的家什了,要是带到2010年却都是价值连城的古董啊!
兴奋着,下一秒又开始惆怅了,因为我发现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回到现代,又何谈带东西离开。
难道我要从现代失踪,长留宋朝吗?真苦恼……
我在悦来客栈苦呆了数日,追命偶尔来探望下,但片刻后便会匆忙离去。我只好每天守在客栈的二楼看过往的行人,日子过得平淡而无聊。
这天夜色渐临,吃过小二送上门的晚餐,我无聊地坐在床边发呆。突地,听到外面砰砰地几声炸响!
好奇地打开窗户,顿时持到满天绚丽的烟花,五颜六色在小镇上空肆意地燃烧着,美丽异常。因为在现代的城里,高楼林立,空气质量不好蓝天也不够澄澈,逢节日放烟火要经过审批会被某座高楼挡住只能看到一个角。
而在这远古的时刻,在最深沉最纯蓝的天幕底下,烟花所绽放的色彩才得以充分体现。
一时间,我看了入了迷,情不自禁地走出房门,向着烟花燃烧的地方奔去。
我没有忘记追命的叮嘱,可是当下我只想走近一点观赏美丽的烟火。想我这次穿越虽然人品欠佳穿得不太好,不过好歹仍然穿成了个美女,也不是智障猪头啥的,即使有点弱口吃的毛病。
7李员外家失踪的女儿
烟花绽放的街道百姓聚集,比白天的集市更为热闹。我很嗨地走在摩肩接踵的人堆里,突然望见一个熟悉的面孔!
你们能猜到是谁吗?身为当事人的我当场瞠目结舌了——那个提着一只红灯笼穿着精美的夹衫长袖的男子,不正是在上海的街道莫明其妙地将玉镯交给我的人吗?
天,难道他也跟我一样穿越了?并且看他那模样,似乎生活得不错。
哥们,你可不能生活富裕就忘本哈,我赶紧冲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嗨!大哥,还记得我吗?”
男子诧异地回过头来,一见是我立刻眉开眼笑:“姑娘久违了,近来可好?”
“我能好吗?就因你这破镯子,莫明地穿到了宋朝,穿来还好,竟然不穿得大富大贵只好求人。”我一想到近日来所的烦闷就气不打一处来,“呐,这是你给我的镯子,现在完璧归赵……看你现在这悠闲的样,也不像是被奸人所害啊?”
“感谢姑娘近日的帮忙收藏。这镯暂还搁你那几天,自然会回来的。前段时日我的确有难,所以才去到了你们的年代……”男子笑眯眯的,一派伪仙风道骨的样。
咦,他本就是宋朝人?我还想再问个清楚,男子已经瞬时离去,耳边响起他的余音:“玉本通灵,引你来宋自然有它的原因。”
竟然又转移到玉镯身上了,真神乎。我摇头苦笑,才发现刚才跟着那男子,不知不觉已走了大半个街,发现街边有几条阴森森的小巷。
突然想起追命所说的江湖险恶,我立刻感到惊悚起来,浑身上下戒备着,猛得听到小巷里传来窸窣的动静,细听,有人在轻声交谈。
“阿运,你说我们将她扔到乱坟岗不好吧?她可是李员外的女儿,很多人都认识。”
李员外的女儿?不正是追命正在查的那个失踪案吗?我竖起耳朵,更仔细地听。
“嘘!小声点!这是大少爷的吩咐,我们管不着,大少爷自有他的妙计吧,他是齐王的干儿子,没人敢找他的麻烦。”
声音渐近,我忙躲到一侧的墙后。只见两个大汗一前一后地抬着一个黑麻袋,神色惊慌地朝镇外山林走去。
看情形事关重大,而且有不小的阴谋。我犹豫着要不要跟上去,突然感觉到一阵疾风掠过,有道黑影飞速地掠过,冲上前,将两个家丁模样的人击倒,扛下麻袋就往回走。
这演得哪出跟哪出,我在墙后看得一愣一愣的。
远远地跟着奔跑前进的黑衣人,到达一处肃穆庄严的大宅外,看到黑衣人轻扣了门环三下,里面立刻有一个大胡子出来接应。
“事情是否办得顺利?”黑衣人问。
“回主上,一切安排妥当。将这李媛媛的裸尸放在后院,第二天你带人带超家,保管逮个正着。”
“好极,这回看他这个小小的知府如何敢再偷送奏折反齐王。”
“……”
栽脏嫁祸?妈呀,真复杂真阴险。不行,我得立刻回客栈,明天好想法将他们的阴谋告知追命。我急着回去,再加一紧张,一下子碰着了黑暗中的某个不知名的物体,发出声响。
黑衣人立刻回头惊喝:“是谁!”
8苗苗,不要忘记我!
当我弄出声响被黑衣人察觉后,我就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死定了。
果不其然,一劲风后,黑衣蒙面人已经闪到了我的面前,一双如鹰的眼睛锐利地朝我射来,剑已架在我的脖子上,“说!谁派你来的!”
“没,没人……我是恰巧路过的,真的。”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开了刃的剑在眼前闪着寒光,即使它再怎么古董宝贝都成空了,我知道保命是当务之急。
“那可真巧!也怪你自己太幸运了,这么年轻貌美就要葬身于此。”
妈!不要啊!白静美,我以后再不跟你吵架了,你快帮帮我,我不想死啊!冷剑的寒芒一闪,我惊恐地死死闭紧双眼。
砰——有重物应声倒地。我身上还没感觉到痛,难道是他的剑的太快了?我仍不敢睁开双眼,直到一只温暖的手拧痛了我的脸,戏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笨丫头,叫你不要乱跑,不听话!吓坏了吧?还不睁眼。”
是追命!我惊喜地睁开双眼,立刻扑到他的怀里,死命地搂住他的腰哇哇大哭!
人生苦短,此时不趁机占占便宜,更待何时!
追命又好笑又好气,推了几次都没推开只得任由我赖皮地搂抱着,“你还哭呢,我探了这些人好些日子,这下被你全被你搞砸了,你睁眼看看周围有多少敌人。”
我猛得回过神来,抬眼望向周围,只见不知何时,唰唰地冒出了几十个手持家伙的大汉,那个在宅子里头接应的家丁在人群外,冷冷地远观。
“对不起。”我用细若蚊虫的声音道歉,他摸摸我的头,笑着叹息,“下次听话啊……”
还没等我好好享受这难得的温存时刻,四周的杀手已经朝我们冲了过来。
追命搂抱着我的腰,一边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流光飞舞中,只听得刀剑的碰撞声。不过追命不愧是名捕,身手远在那些人之后,一阵功夫下来,对方已倒下了大半的人。
我欢欣地正待击掌鼓舞,却猛地瞥见场外的那个家丁手中举着一枚柳叶刀,阴笑着朝追命射过去。
不好!说时迟那时快,我做出了此生最壮烈最凶猛也最没创意的行动——用身体替追命挡住了飞刀。
这下我感觉到尖利的刀片穿过皮肉的疼痛了,我呜咽一声栽倒。
“白绒!白绒!”追命猛地托住我即将倒地的身体,眉头忧伤地拧成一条绳。
“苗苗~”我伸出手去碰触她的脸,发现自己叫他的爱称终于不再结巴了,手腕的玉镯发出耀眼的光芒。我看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点变得透明,渐渐挥发。
“苗苗,不要忘记我!”合上双眼前,我虚弱地说。在意识消散前,我感觉到他温暖的手指覆在我的脸上,一颗泪滴在我的脸上迅速淌落。
“绒绒!绒绒!你终于醒来,吓死妈了!”
迷糊地睁开眼,看到眼前一片惨白,这是在医院。我又回到了21世纪,眼前是白静美焦虑憔悴的脸。
“绒绒,你这是怎么啦?从上海一回来就病倒了,这一晕睡就是一个月,可急坏我了……”
原来我还没死,并且穿回来了。我抬手看看手臂,发现玉手镯已经不在,我猛得想起在宋朝赠手镯之人同我说过的话。
这真是圆了我一场梦呵,终于破了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的心结。我知道我跟苗苗的心将会很近,很近。
虽然,一切就像一场梦,好似从没发生过。
当然,这些我不能同白静美说,说了她非将我送往神经科不可。经历了穿越中的九死一生,我突然感激生命里还有白静美这个亲人,即使很多时刻她很欧巴桑ORZ~
回过神来,我冲她笑,紧紧地拥抱了她。
隔着电视屏幕,我与白静美一动不动地盯着剧中苗苗的身影,眼里是一模一样的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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