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这该死的命运1
1.不周山
不周山上,阴雨连绵。
传说许多年前,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相斗,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乃至天河水泄,洪浪滔天。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可江河泛滥倒是真的。从我记事起,似乎就没有什么好天气。天气不好的时候,人的心情也很差,部落间的争斗从来没有止息。眼看着我们部落的老大尧帝头发从黑变白,从多变少,我忧心忡忡。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必须尽快找到治理洪水的方法。
曾经有一条小路通往不周山的山顶,但是由于连年阴雨,山体崩塌,小路早就被掩埋了。要想上山,只能从北边一处陡峭的悬崖上去。
我必须爬上去。我的手脚被锋利的石头划出一道道伤口,但我不敢有丝毫放松。比手脚更疼的是我的后背,那种烈火灼烧的痛楚让我几近不能呼吸。
雨落在悬崖的石头上,很滑。有几次,我差点掉下去,但还是勉强扒住了,手上新添了几道伤口。
我爬了一天一夜,终于隐隐看到了悬崖的边缘。就在我暗暗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身前的岩石在雨水的冲刷下整个翻滚了下来。
眼前一片黑暗。
不知道过了多久,隐隐听见耳边有人说话。
“别管他了,让他自生自灭吧。”
“他的伤可以治好。”
“摔伤当然没问题,可是他的背上……”
“背上的伤……”说话的人犹豫了一下,“也治得好。”
“你疯了!”
我睁开眼,发现雨已经停了。手脚上的伤已经敷了药,不那么疼了,而背上的伤也大大缓解。
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山洞里,虽然简陋,但是布置的十分整洁干净,看得出是女子的居所。眼前站着两个女孩,一个十七八的样子,面容清丽,却微微蹙眉,看起来隐隐有些怒气。当我转头看向另一个女孩的时候,心口猛地一跳,感觉一束光瞬间刺穿了阴霾,世界瞬间明亮起来,她的肌肤皓如白雪,头发像漆黑的瀑布一样披在两肩,一双眼睛明亮如星星,我从未见过如此的美丽,神情一时间有些恍惚。
女孩看出了我的失神,自我介绍道:“我叫羽灵,这个是我的侍女清风,你怎么称呼?”声音如美玉相击一般悦耳。
“我叫……呃……文命,姒文命。”我有些局促地回答道。
清风在一旁冷笑道:“好普通的名字啊,配不上你大名鼎鼎的伤。”
羽灵横了她一眼,我尴尬地解释道:“这道伤我一出生就有了,那会儿伤口比较小,还不太感觉到疼,可是这几年,伤口似乎越来越大了。”
“你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伤?”羽灵问道。
“你知道吗?”我反问道。
“这是……”羽灵犹豫了一下,“其实也没什么,你一定会好的,好好休息吧。”
两人起身离开,临走之前,清风扭过头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勉强爬起身来,感觉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一样,踉踉跄跄地走到洞口,看见两人一路远去。一只黑色的乌鸦从草丛中惊起,怪叫着飞向远方。我这才发现,其实雨一直都没有停,只是在两人方圆一丈的范围之内,雨并不会落下来。
我知道,她们绝不是普通人,因为她们身上有一件宝贝——驭水珠。
当年我的父亲鲧奉命治水,历时九年,甚至动用了神土息壤,却依然无法成功。所以,若要治水,须得驭水,唯有驭水,方能解决天下水患,救黎民于水火。
而只有解决了水患,才能……
一念及此,背上的伤又火辣辣地疼了起来。我握紧拳头,狠狠地砸在岩壁上。
2.驭水珠
羽灵是传说中的水神共工的后裔,当年共工战死,其族人被火神祝融追杀,流离失所。一小撮共工族人躲在不周山的废墟中,侥幸逃过性命。这么多年一直不敢抛头露面,更不敢与外族通婚,因此族人愈见凋零,父母死后,现在还留在不周山的,便只有羽灵和侍女清风了。
那几天,我和羽灵并肩坐在洞口的石头上,看着洞外淅淅沥沥的小雨和灰蒙蒙的天空,听她讲起部落间的那些爱恨情仇。有那么一瞬间,我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什么也不想,单纯地享受两个人相处时的简单快乐。我多想自己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偶遇自己心爱的女子,就此长相厮守,安稳平淡地过完一生。
可惜我不是。
羽灵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她给我讲这些的时候没有丝毫的隐瞒,倒是清风在一旁,不停地使眼色。
我琢磨着怎么拿到她身上的驭水珠。驭水珠的传说,世人听说的不少,但是从没有外族的人真正见过,更别说得到它了。
该怎样谈起这个话题而不显得唐突呢?
就在这时,一团火球飞速从洞外冲进来,直扑羽灵。羽灵吓得花容失色,一下摔倒在地,堪堪躲过了这团火球,没想到火球掠过她的脸颊之后,转了个弯,又一次扑了过来。
我这才看清楚,这是一只火鸦。火鸦不是普通的乌鸦,它是祝融族的神物,通体带着祝融之火,这种火永不熄灭,一旦被烧到,必死无疑。
火鸦在此,想必祝融族的人也不远了。我想到那天在洞口惊起的乌鸦,想必就是它报的信。果然,祝融还是跟踪了我。
没错,我背上的伤就是祝融之火烧灼的,伤疤在缓慢地扩大,是因为祝融之火永不熄灭,直到把我焚为灰烬。
而这,是我和祝融定下的苦肉计。其实很早,祝融便知道共工还有一支苗裔藏在不周山中,只是不周山被共工撞塌之后,地形十分复杂,中间又间杂着河泽湖泊,火族行动不便,因此一直未能找到。倘若能有一个人,不惜性命,以祝融之火的伤口前去引诱,或许可以发现他们的踪迹,我们赌赢了。
祝融是为了将水族斩草除根,而我,则是为了治水的大业。
羽灵在山洞里左支右绌,疲于应付,清风在一旁大喊:“快用驭水珠!”水虽然不能扑灭祝融之火,但却可以阻止它的蔓延。
羽灵红着脸看了我一眼:“驭水珠已经……不在我身上了。”
什么?我愣了片刻,反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背,伤疤还在,但已经不再疼痛。她把驭水珠给了我?
那一刻,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祝融派人追杀羽灵,我本可以袖手旁边,待她死后再在她身上搜寻驭水珠,却没想到,她就那样轻而易举地把驭水珠塞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我得到了想要的,或许我该走了。我不是普通人,我肩负着治水的大业,我的生命并不属于自己,就这样离开,为了天下,为了苍生,有何不可呢?
我站在洞口,发现更多的火鸦铺天盖地地飞了过来,转过身,看到羽灵已经被火鸦逼到了角落,清风举着一根木棍奋力替她抵挡,可是很快,她就被火鸦啄伤了手,祝融之火一沾染到人的皮肤,立刻发出蓝绿色的火焰,火势“腾”的一下起来,刹那间清风已经化作一团灰烬。
火鸦朝羽灵扑过去,羽灵绝望地看了我一眼。我深吸一口气,刹那间,一股水柱自我手中喷出,击中了火鸦。火鸦愤怒地嚎叫着向我扑来,我动用驭水珠,在身体周围形成三尺水墙使得火鸦无法逼近,而后飞快地拽过羽灵的手,冲出洞外。
洞外的火鸦群也在逼近,我们走投无路,从山崖上跳了下去。所幸下面是一条河,我用一个气泡包裹住两人,沿着河流一路飘去。
3.刺杀
离开不周山之后,就仿佛离开了可以不问世事的世外桃源,我和羽灵都没有亲人,唯有相依为命。虽然我还是不知道当初她为何肯将驭水珠交给我,但我很感激她,驭水珠和祝融之火在我的体内取得了微妙的平衡,使我的生命得以延续。
我把时间全部投入到了治水大业中。虽然有了驭水珠的帮助,洪水乖乖驯服,但是天下何其广大,地形又何其复杂,若要成功,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那一天,羽灵跟我说:“文命,我想找一个地方,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无奈地笑笑:“我何尝不想这样。可是现在,治水未成,我怎能半途而废?”
羽灵叹了口气,美丽的眼睛里掠过一丝悲哀:“如果……如果治水和我只能二选其一的话,你会怎么做?”
我握住她的手,认真地说:“人生并不总是需要选择,相信我,我可以治理好洪水,也可以保护你。”
羽灵笑了,只是不知为什么,她笑得有些凄凉。
我后来明白,人生,总是难以两全,而选择,则是每个人必须面对的残酷现实。
治水工作进行地越来越顺利,洪水缓慢地退却,雨也变小了,天空渐渐明亮起来。
尧帝很高兴,他为我举办了规模浩大的庆功宴,不但族中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来参加,甚至声势浩大的百姓队伍也杀鸡宰羊,载歌载舞,远远地在山下为我举杯喝彩,的确,水患二十二年,大家已经太久太久没这么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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