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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番外 听说网红和富二代是标配?1


我,作为一个高贵冷艳的网红,一定是脑子被门夹了,才会和这样一个九零后小老板坐在小寺庙的院子里吃……盒饭。

一、如何科学地劫持一个网红

我是柳依然,新生代网红一枚。

大学毕业之后,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选择一份正经的工作,朝九晚五,恋爱结婚生子,而是选择了另一份朝不保夕的工作——当网红。

是的,我明明可以靠才华吃饭,却偏偏想要拼颜值。

世人都觉得一个网红每天只需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就可以轻轻松松接到高额的广告,直播的打赏也能赚到手软。

但他们没有看到我作为一个网红所付出的努力。

我除了每天上网看各种时尚秀,买衣服穿搭来提升自己的品位,其他的时间几乎都耗在健身房。

颜值终会老去,而锻炼能让我的脸和身材暂时保鲜。

所有你所能够看到的细腰、翘臀、长腿、人鱼线,都是我经过无数个日夜的挥汗如雨练就的成果。

然而,在世人眼里,我依然只是一个网红,轻易就会被人划分到人美声甜靠脸吃饭的那一类人里。

听说网红和富二代是标配,这句话,我其实是不相信的。

虽然我纵横情场这么多年,小鲜肉老腊肉见过不少,和有钱人更是没少打交道,但是我的理想型依然是一个盖世英雄,我坚信他有一天会踩着七彩的云朵前来接我。

万万没想到,我没有等到踩着七彩云朵的盖世英雄,却等来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土匪。

那天,是我闺密苏恬的写手(兼前男友)袁树人生的第二场签售会。作为苏恬唯一一个撑得起台面的朋友,我觉得是时候为了友谊牺牲一下自己,我难得地决定抛头露面一次,去为袁树站台。

言情小说大神和新生代网红的搭配,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个大新闻。

万万没想到……当天我确实成就了一段大新闻,但却不是因为签售会。

当天的签售会一切还算顺利,虽然我的出席让我的闺密苏恬觉得很震惊,甚至隐隐透露出一种“她穿得这么美,是不是打算和我抢男人”的担忧,但是我故意将话题往其他方面引,和她说:“对了,苏恬,听说袁树这本小说要拍成电视剧?需要女一号什么的,你可要记得我哦!”

那小妮子又开始愉快地和我斗嘴了。

直到签售会结束,苏恬正张罗着主办方、媒体与袁树合影,而作为神秘嘉宾的我,被安排站在袁树与她的老板韩丁的正中间。

这个位置我是很满意的,令我有一种身居高位的错觉。

可是这边刚站好,对面摄影师的“茄子”两个字刚喊到一半,相机的快门都不知道有没有按下去,在场的众人就被一种类似于发动机的轰鸣声吸引了。

那声音由远及近。

站在图书城门前,整齐排成三排的我们纷纷把视线投向同一个方向。

那是一台哈雷摩托车,摩托车车主一个急拐弯之后,将摩托车停在了离我们十米处的地方。

一个身穿黑色皮衣皮裤的家伙从摩托车上下来,他不用摘下头盔,我也知道那家伙是谁。

因为好巧不巧地,前几天我在苏恬的公司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后来还因为他发现了我朋友圈的丑照,被他拖走强行共进了一次晚餐。

苏恬一直叫他天哥。

当然,晚餐期间,他正式对我进行了自我介绍,他说他叫霍天祈,是个私家侦探所的小老板。

这年头,老板真多。从楼上掉下来一盆花,砸中的十个人里有七个人是老板。

何况他还强调自己只是个小老板,我心里对他的鄙视就又多了几分。

要知道身价千万的富翁约我吃饭,都是需要提前一周和我预约的,他竟然直接就把我拖来和他一起吃大排档。这真的不是在搞笑吗?

万万没想到,几天之后,他会以这么高调的方式再次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里。

他摘下头盔之后,径自向我们走来。

看样子,他应该是来找苏恬的。

可是我又想错了,如果他总是按常理出牌的话,他就不是天哥了。

因为他走到我们面前,站定,位置不偏不倚,正好挡住摄影师的镜头。

然后他伸出右手,指着谁说:“你,过来,到我身边来。”

我看了看他手指指的方向,不是我右手边的袁树,也不是我左手边的韩丁,好像正是区区在下我。

我难以置信地将身子向左偏一点,他的手指也向左偏一点,我将身体向右偏一点,他的手指也向右偏一点。

末了他还补一句:“别躲,柳依然,就是你。”

嗬,厉害了,这位仁兄,是谁给你的底气在这种场合强抢民女的?

保安呢,这种时候不应该出来维持秩序吗?

我打算傲娇地不搭理他,等保安或者苏恬将他请出去。结果下一秒,我却被一股力道推出了人群:“哎呀,柳依然,你快走吧,正好这个位置留给我,我好不容易给袁树办一场签售会,要是不能站在他身边和他合影,那得多可惜啊?”

我回头一看,竟是那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全天下最恬不知耻的苏恬!

Excuse  me,你真的是我的亲闺密吗?

不救场就算了,你还直接把我推出人群,推向天哥,是什么意思?

下一秒,我的手腕就被人握住,人也被带上了一台摩托车。

那人竟还不容反抗地将我的双手从他的腰的两侧拉过,在他的身前紧紧扣住。然后他发动摩托车,风驰电掣地从图书城门前离开了……

作为一个网红,有钱人的座驾我也坐过很多次,千奇百怪的比比皆是。

比如有一年我去迪拜旅行,一个当地的土著骑着骆驼来接我。

我以为他一定是迪拜最穷的人。要知道,在迪拜宝马奔驰遍地都是,开奥迪的已经算是穷人了,结果这家伙骑着骆驼来接我。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哥哥家有豪车数辆,但都觉得不够新颖别致,最后弄了匹骆驼,虽然速度不快,但胜在够特别!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坐摩托车我真的是第一次。

还是按这种一顿乱飙毫无章法的骑法。

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身前是一个穿着黑色皮衣,带着一丝浅淡烟草味的男人。

车速这么快,我即使紧紧抱住他的腰也没有用,只觉得呼啸而过的风吹乱我一早起来精心打理的长发,将我的长裙也刮得一顿乱舞,我甚至觉得眼睛上的假睫毛都要被刮掉了。

我整个人都不是太好,只好将这恼怒化成小拳拳捶他的背。

“天哥,你到底在干吗?你放我下车!”

“你再不停车,信不信我跳车啊?”

“霍天祈你浑蛋,你到底有什么居心?”

摩托车开了一会儿之后,在一个路口停下,霍天祈取下头盔,转过头来看着我,然后没有任何预警地,他的大手捧住了我的脸,就这么扑头盖脸地冲我亲了下来。

我整个人都震惊了……竟然一时之间忘了反应。

直到面前这个没礼貌的家伙伸出舌头,试图攻城略地,我才回过神来,使出全身力气将他推开。

然后我的手扇上了他的脸:“霍天祈,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天哥用手指碰了碰被我打疼的脸,竟然邪气一笑:“当然知道,这样你才可以安静一点。”

在我准备暴揍他一顿的时候,他又捏了捏我的脸说,“此时此刻,你才像一个活人。不像你在网上发的那些相片,美则美矣,总是像个假人一样,让人看不到一丝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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