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天外飞仙VS如来神芒
潜入王府不是容易的事。
王府护卫共有六百二十七人,平均分成三班,每班两百零九人,都是精锐的大内禁军,那九个人是队长。
这是明哨。
暗哨有一百零六人,都是赵元俨招揽的武林高手,以海南剑派为主,还有鹰爪门、青城派、高丽青龙门。
守护宝库的护卫有五十四人。
这些护卫是少林俗家弟子,精通少林十八罗汉阵,擅长结阵围攻。
江湖神偷可以靠易容术,假装成王府护卫,却很难假扮宝库护卫。
光头、戒疤、内功、檀香味!
无论哪个部分露出破绽,都会被护卫察觉,随之而来的是结阵围攻,要么被阵法围杀,要么被弓弩射杀。
没错,王府护卫配备弓弩。
赵祯特许,发下二十七把强弩,也就是王府护卫的二十七个队长。
李兆廷穿着夜行衣,气定神闲的看着周围建筑,脑中回忆王府地图,很快找到宝库,悄无声息的摸过去。
李兆廷向天香打听过,王府宝库是用厚重的大青石堆叠而成,像是一个巨大的石头棺材,入口处是大铁门,就算有神兵切削,也很难突破进去。
更让人为难的是宝库守卫。
这些守卫同样分成三组,昼夜不停的轮班倒,轮流看守宝库,十八个油光可鉴的大光头,像是十八盏灯泡,映衬着灯笼烛火,照亮大半边王府。
上边,左边,右边,前边,后边,全都无法进入宝库,想潜入宝库,必须从地下进入,挖一条地下通道。
挖地道不算难事。
尤其是对于金九龄而言。
从天牢找几个摸金校尉,很快就能挖出一条长长的地下通道,随后把这些人杀人灭口,神仙也发现不了。
李兆廷飞身从房顶上落下,用师父传授的秘法遮掩自身气机,正想试试十八罗汉阵,发现远处有一个人。
白衫长袍,白面微须,目若朗星,容貌英俊,手中拿着一把宝剑。
还未拔剑,剑意已经笼罩王府。
白云城主叶孤城!
小王爷的剑术老师。
王府第一护卫。
镇守宝库的最后一关。
两人双目对视。
无需任何话语,气机凶猛对冲。
李兆廷左手食指向上,竖立伸直,余指往掌心弯曲,拇指搁在外侧,右手食指弯曲,其余手指皆向掌心屈,扣住左手食指,结智拳印,背后闪过金光璀璨的佛光,金色佛印照亮夜空,紧跟着并指成剑,指尖凝聚一道剑芒。
如来神芒·佛法无边!
剑芒在指尖成型的一瞬之间,对面房顶传出锥心刺骨的剑气,剑光如惊虹电掣般刺向李兆廷的胸口,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万变,把剑客自身精气神,完美融入辉煌的剑光。
剑客、剑锋、剑气、剑意、轻功,完美无瑕的融为一体,快如闪电,封锁所有后招,剑光一闪,剑锋已至,要么引颈受戮,要么拼死接招,就算有一飞冲天的绝世轻功,也无法避过叶孤城登峰造极的一剑,胆怯只会死亡。
天外飞仙!
最绝美、最迅捷、最辉煌的剑。
这一剑没有丝毫留手。
叶孤城从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
气机牵引,如来神芒激射而出。
“轰!”
两道剑气在半空对撞,只听得电闪雷鸣的爆裂声响,半空绽放一朵耀眼炫目的剑气莲花,紧跟着刷刷作响,千百道剑气雨点般洒向地面,地面裂开一道长长的缝隙,一路绵延到周围屋舍,又是一声爆响,屋舍被震成废墟。
“啪嗒!”
叶孤城轻轻落在地面。
气机淡然,没有半点损伤。
“呼呼!”
李兆廷吹了吹指尖,左手不知何时收在腰间,随时准备拔剑出鞘。
“李兆廷?你的紫薇软剑呢?”
“我的紫薇软剑是伏魔圣剑,除非遇到邪魔外道,否则不会出鞘,如果一定要出鞘,咱们俩必须死一个。”
这话听起来非常拗口。
常人可能无法理解这句话,叶孤城能够了解,他比李兆廷更了解。
紫薇软剑的剑心是持正卫道,专门对付邪魔外道,强行出手,只能是两位剑客为了比试高下,不死不休。
“佛剑?果然是绝世天才!”
“天外飞仙才是极致的完美。”
“世上没有绝对完美。”
“武者对美的追求是无止境的,隋唐时期,有位剑术大宗师,他的容貌丑陋无比,但一生都在追求完美。”
“傅采林?”
“你和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比他长得帅。”
“这算是不同吗?”
“当然,颜值能影响剑术,绝顶高手要么非常帅,要么非常丑,那些不丑不帅的,最适合的不是成为剑客,而是成为杀手,杀手最是需要平凡。”
“好见识,不愧是李兆廷。”
叶孤城微微点了点头。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打机锋。
就在两人同时陷入沉默,随时有可能继续动手时,一枚石子飞出,击打在树梢上,陆小凤啊呀一声坠落。
天香从旁边小跑过来。
“厉害!厉害!好厉害!你们的武功是怎么练的,怎么会这么厉害?我从没看过这么快、这么美的剑法。”
天香兴高采烈的称赞。
陆小凤想跑,被李兆廷揪住。
“介绍一下,这位是陆小凤,能以灵犀一指接住一切兵刃,尤其是剑,这位是叶孤城,名动江湖的剑圣。”
李兆廷明晃晃的挑拨两人。
这显然是多余的。
就像李兆廷和叶孤城相遇,在目光对视的刹那,这一剑必须出手。
需要理由吗?
理由很重要吗?
开战的理由只有两个字:
——剑客!
剑客决斗不需要理由。
“剑客”两个字就是理由。
同样的道理,叶孤城和陆小凤决斗不需要理由,天外飞仙和灵犀一指就是最好的理由,叶孤城好奇,天外飞仙能不能破去灵犀一指,陆小凤好奇,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天外飞仙,很多高手看到陆小凤,都想试试灵犀一指。
最经典的论战不是天外飞仙,而是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
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这两门绝技都是状态武学。
谁处于正义状态,谁获得胜利。
如果陆小凤作奸犯科,李寻欢一刀洞穿他的脖子,如果李寻欢贪污受贿无恶不作,灵犀一指会获得胜利。
如果两人既不正义,也不邪恶,无冤无仇,就是在大街上相遇,两人根本不会打起来,只会去酒馆喝酒。
李寻欢最近没时间喝酒。
李寻欢忙着备考。
在这个时间喝酒,会被有心人传出诸多流言,降低殿试的印象分。
不要觉得名声不重要。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刘长赢输给耶律燕才,至今没能恢复心态,今年科举必然名落孙山,假如侥幸考中,他老爹就有麻烦了。
考不中可以从头再来。
考中了,麻烦会无穷无尽。
相比于小李飞刀和灵犀一指,反倒是天外飞仙和灵犀一指更有实操,叶孤城不在乎正邪,只想拔剑论武。
这个问题,答案是:不知道!
只有亲自接招,才能得到答案。
叶孤城今晚已经出了一剑,不是最圆满的状态,不会找陆小凤比武,陆小凤不想比武,三个大男人,大半夜在院子里吹冷风,显然不是好主意。
三人决定找个地方喝酒。
天香去酒窖搬来两坛陈酿。
“今晚我是赚到了,看到这么精彩的剑术对决,我真是太幸运了,接下来好几天,我大概率是睡不着了。”
“睡不着就去搬砖,等你累的三魂不见七魄,保管比谁睡得都沉。”
“李大哥真是不懂怜香惜玉,我堂堂天香公主,你竟然让我去搬砖,累得我一身臭汗,岂不是成了闻臭?”
天香娇嗔两声,给三人各倒了一大碗酒,叶孤城从不饮酒,他只喝水,连茶都不喝,欲望简直低到极限。
叶孤城淡然道:“两年前,我去找浪翻云论剑,师法自然的妙法,以情入道的剑术,天下无双的覆雨剑,就算独孤求败在世,想来也不过如此。”
天香问道:“西门吹雪呢?我听说西门吹雪的剑有进无退,招招都是搏命的剑法,他找浪翻云比过剑吗?”
陆小凤道:“比过,输了,西门吹雪无法突破浪翻云的领域,浪翻云如汪洋大海,悄无声息的化去剑气。
眼见伤不到浪翻云,继续打斗只是浪费时间,西门吹雪主动认输。
浪翻云练的是有情之剑。
这可真是有趣。
我真的很好奇,如果有一天,西门吹雪动情,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李兆廷就算了!
这家伙每天都在动情!”
陆小凤看了看叶孤城,又看了看李兆廷,给李兆廷一个鄙视眼神。
看看人家,再看看你!
这才是真正的剑客啊!
你应该和燕十三坐一桌!
年轻一辈的天才剑客,最喜欢享乐的就是李兆廷和燕十三,燕十三是秦楼楚馆的常客,钱袋子时常空荡荡,为了支付酒钱,把剑上明珠都卖了。
江湖传闻,燕十三的宝剑上点缀着十三颗价值千金的珍珠,实际上,珍珠早就被卖了,上面都是西贝货。
叶孤城道:“酒色伤身,你既不戒酒也不戒色,看起来健健康康,出道至今没病没灾,这是怎么做到的?”
“孤阳不长,孤阴不生,阴阳结合乃是天地正道,怎么会伤身呢?
人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
这是人类本性。
无论肆无忌惮发泄本性,还是用严格戒律戒除本性,都是不对的!
正确的做法是接受、享受。
浪翻云同样没有戒除酒色。
再说魔教第一剑客燕北飞,凭有情之剑击败东瀛高手柳生一剑,难道他做错了吗?我觉得他过得很潇洒!
人生在世,有这么多美好。
我肯定要全都经历一遍。
来都来了!
不看看,怎么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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