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大漠风沙,唐寅的秘密任务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
楼兰真他娘的倒霉,秦汉时期就已经覆灭的古国,被唐朝诗人来回来去砍了几万次,还是唐朝人最猛啊!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属国归何晚,楼兰斩未还!
十五役边地,三回讨楼兰!
挥刃斩楼兰,弯弓射贤王!
表兄,伯虎,你俩是读书人,说说楼兰的故事呗?赶路太无聊了!
临近夏日,出使西域。
我爹给我找个好差事!”
李兆廷戴着斗笠,满口抱怨。
西域不是江南水乡,这里的天气非常古怪,白天热得好似能把体内最后一滴油水压榨出来,晚上冷的仿佛能榨取一切能量,无处不在的毒蝎毒蛇,阴险狠毒的沙盗,恍如梦境的海市蜃楼,无处不在的流沙,都是致命陷阱。
所有小觑大沙漠的人,都会被大沙漠吞噬,沙漠最危险的不是人,不是自然环境,而是骄傲自满的傲慢!
没有向导,几乎可以说是必死!
武林高手也很难抵抗天地之威。
福祸相依,大漠居民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韧性,有千奇百怪的信仰,有百花齐放的文化体系,有培养天材地宝的奇绝环境,还有无数奇幻秘境。
如果把世界看做一个大气泡,秘境就是贴在大气泡上的小气泡,没有确切的出入口,没有准确出现时间。
最有名的莫过于楼兰古国秘境、沙漠之甍秘境、惊雁宫战神殿,这也是当今世上武道昌盛的原因,这些秘境证明世上存在更高级别的力量,证明破碎虚空不是终点,而是跳出了井口。
近水楼台先得月。
西域有无数偶然进入远古神庙、奇幻秘境的幸运儿,领悟绝世武功,或者得到珍稀奇铁,铸造宝刀宝剑。
几乎所有成名武者,都会去西域历练武功,体验西域的武道体系。
几乎所有西域武者,都会去中原挑战高手,争抢中原的武道资源。
无论怎么强调秘境、神庙、天材地宝等武道机缘,从生存环境而言,气候恶劣的西域显然不如中原富饶。
李兆廷打个呵欠,翻看小册子。
这是李寻欢被搞得烦闷,随手塞给李兆廷的,要么闭上嘴巴看书,要么撕着玩儿,别去打扰他分析局势。
李寻欢是最特殊的探花郎。
首先,他的名字浪荡轻浮。
其次,他既没去翰林院修书,也没有正常官职,反而总是担任使者,今年出使大理,明年出使西域大漠。
最后,他特别能打,温润的姿容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备,飞刀这种武器,在李寻欢成名前是不入流的暗器。
对于穿越者而言,李寻欢这个名字代表正义,是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是绝世无双的高手、因果律武器。
对于江湖人而言,李寻欢是学识丰富的小白脸,除了知识渊博一些,容貌俊俏一些,家世出众一些,走到哪都有美人想泡他,没什么特殊之处。
唐伯虎面色有些严肃。
李兆廷能感觉到他的紧张。
很显然,唐伯虎身兼重任。
必须拼尽全力完成的重任。
李兆廷抬眼看了看,发现唐伯虎手中拿着一卷古籍,《大唐西域记》,唐僧取经归来后,总结所见所闻山川气候的作品,是西域最重要的史料。
对于华人而言,史料必须干干巴巴公平公正的记录,需要多方确认,任何感情偏向,对史书都属于破坏。
对于绝大多数国家而言,一首长诗一段神话就能作为史料,莫说《大唐西域记》这种作品,《西游记》都能被他们当做史料,证明自己存在过。
从这方面而言,楼兰很幸运。
哪怕再过几千年,只要唐诗在世上流传,世人就会记得楼兰古国。
数不清的西域小国,早已湮灭在历史洪流,被掩埋在滚滚黄沙下面,等待千百年后的考古学家挖掘考证。
李寻欢有正事要忙。
冯素贞和梅竹被晒的不想说话。
李兆廷只能找唐伯虎聊天。
“伯虎,给我讲个故事呗!或者给我画几幅画,我要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最好给画题几句诗词!”
“我记得你是丹青国手。”
“我只擅长画美人。”
“你要我的画做什么?”
“供起来,当做传家宝!”
“不是吧!你是不是暗恋我!”
唐伯虎捂着胸口,表情做作,略有浮夸,抽象的让人想狠狠抽他。
李兆廷熟络的勾肩搭背:“我觉得当今天下最厉害的画家就是你,我记得你的《雄鹰展翅气吞天下图》,售价十几万两,等你死了肯定更值钱。”
“我靠!你想做什么?别过来!我喊人了啊!别过来,你别过来!”
唐伯虎非常夸张的后退。
李兆廷满脸黑线,眉头紧蹙,衣袖飘飞之间,递过去一锭金元宝。
“这是润笔。”
“我的画价值……”
“我保证你不会死在西域。”
“嘶!明白了!你要等我回去之后再下杀手,我还能活多长时间?”
“我发誓,如果你继续胡言乱语东拉西扯,今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有一条纤细的毒蛇,爬到你的鼻孔。”
“你会玩蛇?”
“我夫人是五毒教主。”
“能不能打个商量?大哥!出门做事不容易!我最近提不动笔……”
“听说你家里有八个表妹?”
“你想做什么?”
“这是胡青牛开的药方,我觉得你可能用得着,最近是不是腰疼?”
“你这是在羞辱我!我这就给你翻一百个跟头,还有什么想羞辱我的?把你的羞辱手段!都给我拿出来!”
唐伯虎麻利的收下药方。
以李兆廷的绝世武功,长生诀的超强续航,尚且难敌三英战吕布。
唐伯虎并非炼体高手,家中八个如花似玉的表妹,怕是每天晚上都是一番敲骨吸髓,早就榨得摇摇欲坠。
或许,唐伯虎非常需要大内密探零零发制作的“鼠动力辅助器”。
唐伯虎最大的特点就是快!
提笔挥毫,一气呵成,中途无半分停顿,才华横溢,绝世无双,其中多有夸张炫技,让人看得头晕目眩。
李兆廷给了两份药方。
唐伯虎画了两幅画。
一幅“大漠孤烟直”。
一幅“长河落日圆”。
落款题字是非常标准的:
——吴门唐寅为布衣仁兄雅鉴!
上面盖着唐伯虎的印章。
两幅画各有两句题诗:
大漠风烟写未工,
聊将枯笔换玉龙。
他年若遂封侯愿,
记取吴门一点红。
李兆廷用内功烘干书画,让梅竹仔细收起来,过得七八代人,如果李家家业败落,这东西能换几年安定。
七八代人,将近二百年,唐寅的画必然更值钱,加上李兆廷的名声,不说价值百万,几十万两绝无问题。
这是大画家的独特优势。
尤其是在活着的时候,就能名传天下的画家,可以在临死之前,给后辈画几百幅画,至少五代人不缺钱。
如果没有精力作画,就把自己常用的宣纸、颜料、印章留下,让后辈培养几个擅长模仿作画的画家,用这些材料制作真迹,不是造假,是真迹。
如果唐伯虎的孙子拿着一幅有强烈唐寅风格的作品,上面盖着印章,表示这是唐寅死前给子孙留下的遗产,谁能说是假货?这是我爷爷留下的!
鉴宝节目经常有这种剧情,专家表示是假货,鉴宝人表示你知道我爷爷是什么人吗?我是XXX的亲孙子!
当然,不是谁都能这么做。
很多大画家是穷死的。
活着的时候,画作非常不值钱。
包括唐伯虎。
历史上的唐寅,仕途倒霉至极,晚年穷困潦倒,幸亏有几位好友接济,指望卖画发财,做梦都不敢想啊!
唐伯虎问道:“布衣,我的画真有这么值钱?我是不是该多画点?”
李兆廷道:“如果想赚钱,你可以画组合套装,比如西域大漠四件套,江南水乡八件套,屏风画六件套,每个表妹分十几幅,三代人不用发愁,记得把名声吹出去,最好留下明确记载,免得别人不认,说是后人伪造之作。”
李寻欢劝道:“伯虎,这些事等你告老还乡再做,现在这么做,无异于给御史送刀剑,御史台那些王八蛋,没理辩驳三分,有理定会一拥而上,不把你彻底踩到烂泥地,怎么证明这些人是朝中清流,公正廉明,能臣干吏!”
除了御史本人,没人喜欢御史。
就连御史也不喜欢御史,如果实在无人可参,可以试着参自己人!
李兆廷表示,这有何难?
上午进宫参皇帝,下午去后宫参皇后和太后,夜半三更,焚香上表,参玉皇大帝、三清四御、五方五老!
唐伯虎揉揉下巴。
他觉得可以画一组大漠风光,回去找几个好友,开个小型展览会,留下书画的名号,然后封存起来,把画留给自己的儿孙,免得儿孙败光家业。
书画掺杂铜臭,听起来似乎是有辱斯文大煞风景,但是,若是没有收藏家慷慨解囊,画家大部分会饿死。
唐伯虎显然是有艺术追求的,但家里八个表妹,一人生一个,就有八个孩子要养活,需要留下八份遗产!
沿途非常安全,没遇到沙盗。
沙盗凶悍,但他们不是傻子。
在大漠生活十年以上的沙盗,个顶个的精明,三百人的庞大队伍,只有两三批大型沙盗敢招惹,看到顶盔掼甲装备齐全的禁军,全都主动退让。
沙盗不认识李兆廷,也不知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但他们知道三百配备手弩的军队,能把他们变成刺猬。
……
夜!
使团驻扎在马连河畔的小镇。
这里荒僻、贫穷,遍地黄沙,就连商铺卖的大饼,也有一层沙子。
小镇只有一家酒馆。
老板娘是个又黑又瘦、头发枯黄、三四十岁、冷着脸的……寡妇!
武林高手能通过姿容体态,辨认女人是不是处子,有没有嫁人,但这个老板娘太过瘦小,着实难以辨认,只能根据发髻判断,她梳的是妇人发髻,酒馆没有老板,说明她多半是寡妇。
行军打仗,严禁喝酒。
使团是不能喝酒的。
李兆廷不在限制范围内。
所以,李兆廷可以从酒馆打来一壶普普通通的酒水,在李寻欢、唐伯虎面前显摆,当着他们的面喝精光。
禁军统领指挥士卒埋锅做饭。
火上煮了一锅热菜,烤着羊腿,士卒围着火,唱着歌,嗅着胡椒、辣椒、葱姜和烤肉、炖肉混合的香气。
最近两年,由于李兆廷在江湖中大杀特杀,砍了霍休、慕容博等富甲天下的大财主,朝廷财政颇有盈余。
使团外出,自然需要吃好喝好。
梅竹动作麻利,烤了几张大饼,卷上炖的软烂的羊肉,撒上葱花,递给李兆廷和冯素贞,野外行军,能吃到大饼卷羊肉,绝对是平生一大幸事。
李兆廷把真气变为阴属性,制作了几枚冰块,做了一些冰镇美酒。
李寻欢纠结的咽咽口水。
经过长时间心理斗争,李寻欢没能忍住诱惑,抛弃正使者的操守。
“布衣,给我来一杯!”
“我就知道,你肯定忍不住,这里没有敌人,喝几杯,不碍事的。”
李兆廷给唐伯虎使个眼色。
唐伯虎躲在沙丘后面,提笔挥毫绘制一幅纪实画作,天亮的时候,李寻欢看到这幅画,有种杀人的冲动!
“李兆廷,我要杀了你!”
“这不是我画的!”
“唐寅,你给我滚过来!”
“主意是李兆廷出的。”
“我和你们两个同归于尽。”
李寻欢再无半点睡意。
连日赶路的疲惫,凌晨时分最让人困倦的睡意,再也不存在半点。
酒馆老板娘小心翼翼的走过来。
“你们是官兵?”
“没错!”
“我能不能向你们报案?”
老板娘声音越发细小。
此言一出,众人同时回头,几百只眼睛注视着李兆廷,就连冯素贞和梅竹也是满脸无奈,李兆廷握紧拳头,很想变成鸵鸟,把自己脑袋埋起来。
天呐!
这都是什么破事儿啊!
李寻欢柔声询问:“老板娘,这里发生什么案子,莫非是杀人案?”
老板娘脑袋摇的好似拨浪鼓:“不是杀人案,我想找到我的丈夫。”
“你丈夫是什么人?”
“他是个江湖侠客,在我的酒馆喝了四年酒,他每天都来喝酒,直到一个英俊的男人来找他,他们两个嘀嘀咕咕半个时辰,然后我丈夫就跑啦!”
“你们成亲了吗?”
“他热烈追求我四年!”
“你答应他求婚了吗?”
“以前没答应。”
“现在呢?”
“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我表示可以嫁给他,他跑的比兔子还快!”
老板娘满脸都是苦涩:“我早就看穿他的心思,如果我对他不假辞色,对他冷着脸,他就会留在酒馆,希望能把我抱上床,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会毫不犹豫离开,永远不再回来!”
众人:((-_-)-_-)-_-)
谁说大漠民风淳朴来着?
这特么是民风淳朴?
老板娘看人识人的能力,耍心眼的本事,在场没几个人能比得过!
李寻欢再也问不下去了。
李兆廷问道:“老板娘,你的丈夫叫什么名字?他去了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来找他的那个人呢?”
“好像叫什么……老臭虫!”
“老臭虫!我明白了,老板娘,你描述他的容貌,我帮你画出来。”
李兆廷拿出画板和木炭。
老臭虫……花蝴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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