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李兆廷:我以七种武器行走江湖
……
“你爱我吗?”
“我爱你!”
“你爱精神还是爱肉体?”
“嗯?这个问题……好难!”
这段对话出现在很多场景。
这不是无理取闹,这段对话涉及到很多问题,值得写数百篇论文。
左家和施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左明珠的身体,施茵的灵魂。
施茵的身体,左明珠的灵魂。
问题来了!
谁是真正的“施茵”?
谁是真正的“左明珠”?
精神和肉体,哪个能证明身份?
这个问题实在太过深奥。
左轻侯和花金弓手足无措。
神医们低头商讨医术。
李兆廷面色惨白,摇摇欲坠,身体不住打摆子,随时有可能暴毙。
这种状态,如何查案?
事情只能着落在楚留香身上。
楚留香打起精神,高声道:“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在三天内查清真相,暂时以肉身为准,请两位小姐回家,如果不能解决此事,本人一力承担。”
“好!有担当!不愧是楚留香!能查清这件事的,必然是楚香帅!”
李兆廷高声称赞,带头鼓掌。
楚留香精神有些恍惚,觉得李兆廷是世上最面目可憎的混蛋,先前佩服李兆廷英雄侠义,舍命救人,此刻觉得到处都是鬼,李兆廷是鬼中之王。
李兆廷在搞什么鬼?
他和左家、施家没仇啊!
……
施家庄。
花金弓和薛红红商议对策。
“你相信借尸还魂吗?”
“信不信有什么要紧?至少茵儿活过来了,人在江湖,难得糊涂。”
薛红红对世态炎凉理解颇深。
虽然她爹是大名鼎鼎的薛衣人,但薛红红并未享受到太多好处,自幼经受严格教育,苦练武功,苦学知识,武功学识都有些造诣,奈何容貌丑陋,除了想攀龙附凤的,没人愿意娶她。
施家大公子娶了薛红红之后,整天与丫鬟厮混,薛红红闺中寂寞,某些大家族的习惯,不免沾染了几分。
花金弓亦是如此。
薛红红是花金弓的儿媳妇,但由于境遇相似,对于养小白脸之事,两人看得比较开,婆媳关系颇为和谐。
花金弓笑道:“楚留香和李兆廷的容貌真俊俏啊,让人心痒痒的。”
薛红红惋惜的摇了摇头:“楚留香的轻功天下无双,李兆廷身负重伤,但身边有个推山举鼎的女霸王,王盛兰那杆霸王枪,我爹也要退让两分。”
薛笑人在旁边玩耍。
没人会提防傻子、疯子、白痴!
薛笑人是薛红红的叔叔,但自认只有十二岁,是个小孩子,反倒需要侄女照顾,除了剑法,全都是麻烦。
幸好薛笑人不喜欢杀人,否则,以他的疯魔剑法,犯起疯病的时候,怕不是要杀得血流成河,灭杀满门。
“茵儿真是李兆廷治好的?”
花金弓对此难以置信。
薛红红解释道:“我爹说过,大理段氏一阳指练到上三品境界,有活死人肉白骨的能力,就算是满月婴儿,也能用一阳指医治,端的精深玄妙。
我爹推测,一阳指的治疗方式是以命换命,会严重损耗自身元气。
如果是天龙寺七十岁老和尚,每治疗一个病患,都会精疲力竭,必须昼夜不辍苦修五年,才能恢复功力。
李兆廷天赋异禀,根基浑厚,再加上长生诀相助,以一阳指给人治病,不说五年,损耗两三年还是有的。
说句不好听的。
茵儿和左明珠的病症,除了一阳指这种奇功,哪位神医能够治疗?
千般汤药,吃了就吐。
就算有万年参皇、万年灵芝,也没什么效果,我比较相信李兆廷。
这家伙真是英雄,为了救人,不惜把自己最风华正茂的时光损耗掉,且不说耽误两年武道进度,李兆廷得罪那么多势力,这些人定会落井下石。
尤其是青龙会。
好几位龙头死在李兆廷手中。
大龙头恨不得活剐了李兆廷。
李兆廷知道自己很危险,依旧义无反顾的救人,这是何等的豪勇?
啧啧啧~~
真羡慕王盛兰!
能陪伴在这般英雄人物身边,哪怕做小妾、做侍女,也是种幸运。
不知李兆廷能不能过这一关。
松江距离金陵有两日路程。
一来一回需要四天。
刚刚过了一天,还剩下三天。
三天后,冯素贞、蓝凤凰会从金陵赶来保护李兆廷,换而言之,如果青龙会想动手,他们只有三天时间。
这三天决定李兆廷的性命!”
作为施家的儿媳妇,薛红红不断称赞李兆廷,花金弓作为婆婆,不仅没有丝毫反对,反而不断点头认可。
两人旁若无人的闲聊。
全然没看到薛笑人眼中的奸诈。
三天!
楚留香破案需要三天。
冯素贞赶路需要三天。
为何都是三天?
当初李兆廷在铸剑城吐槽,表示铸剑师为何总是卡着时间铸剑,要么是七七四十九天,要么是八十一天!
现在看来,李兆廷也不例外。
李兆廷比较喜欢“三天”。
这或许是包拯的影响。
少年包三天,三天必破案!
……
李兆廷接到薛家庄的请帖。
李兆廷是江湖新生代剑客。
薛衣人是成名三十年的剑客。
以李兆廷的状态,比武斗剑显然是做不到的,但来一次松江,如果不去薛家坐坐,总觉得这一趟白来了。
薛衣人也是这么想的。
如果不看看短短三年时间便名震江湖的李兆廷,总觉得有些失落。
接到请帖,李兆廷欣然赴约。
左轻侯并没有阻拦。
龙争虎斗三十多年,江湖中最了解薛衣人的就是左轻侯,左轻侯忘了与薛家的仇恨源头,却不会忘记薛衣人是正大光明的剑客,两人惺惺相惜。
薛衣人从不会在背后出剑,更不会趁人之危,薛衣人要与人比武,一定是公平公正,绝不占人半分便宜。
没有人能在薛家庄撒野。
就连薛笑人也不例外。
据说,薛笑人首次犯疯病的时候持剑乱砍乱杀,想杀掉薛衣人,被薛衣人轻松擒拿,前后没有超过十招。
两人练的是一脉相承的剑法,在剑道之路上,薛衣人领先太多了。
无论薛笑人如何努力追逐,哪怕他昼夜不停的练剑,如疯似狂的苦练,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差距越来越大。
世上最让人绝望的事情,不是别人比你天赋高,而是对方不仅天赋高,还更加努力,更加灵透,懂得用各种方式提高效率,不是一味埋头苦读。
薛衣人就是这样的人。
薛衣人、李观鱼、紫衣侯、孙玉伯等人差不多是同一时代的剑客,紫衣侯最博学多才,孙玉伯最深不可测,李观鱼最聪明睿智,薛衣人最纯粹。
纯粹到极致的剑意。
在那个时代,如果要评选出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有八九成机会。
他做过几年天下第一剑!
后来觉得虚名连累,耽误练剑,遂在薛家庄闭关练剑,甚少外出。
三十年过去,这股剑意不仅没有半点衰落,反而像是一坛老酒,看似清淡如水,实则剑意越发精湛纯粹。
看到薛衣人的时候,就像看到一把名为“薛衣人”的剑,人剑合一,薛衣人收藏了很多宝剑,但只要扫一眼,就知道哪把宝剑是薛衣人的佩剑。
……
薛家庄依山而建,青色山脉蜿蜒伸展到后山,踏着碎石路,穿过云雾缭绕的花园,李兆廷见到了薛衣人。
薛衣人面容清癯,布鞋白袜,穿着件蓝布长衫,没有什么特异,唯独一双眼睛炯炯有光,令人不敢直视。
王盛兰小心搀扶李兆廷,担心李兆廷磕着碰着,连累她遭受家法。
盛放霸王枪的铁匣放在门房。
这是对薛衣人的信任和尊重。
“晚辈李兆廷,见过前辈。”
“你的眼神里藏着失望。”
“六扇门有记录前辈的卷宗。
卷宗记载,前辈喜欢白衣白袍,与人决斗时,敌人的鲜血洒在身上,白衣变为血衣,每战留下一件血衣。
薛衣人,实际是‘血衣人’。
卷宗坑人啊!
若是按照记载寻人,怕是前辈站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您的身份。
回去就让六扇门改记录。”
李兆廷状似无意的吐槽两句。
薛衣人闻弦歌而知雅意:“高手剑客多会品剑,听说铸剑城少城主是你的红颜知己,想必你对品剑多有体悟,我收藏几把宝剑,请李小哥品鉴。”
“固所愿,不敢请耳。”
“李小哥不怕我落井下石?王掌门武功不俗,但霸王枪留在门房,在这个距离爆起突袭,谁也拦不住我。”
“如果薛衣人是无耻小人,怎能蕴养出这般至精至纯的剑意?如果我被您偷袭杀死,说明我识人不明,是有眼无珠的瞎子,死了只能怨我自己。”
“我现在觉得江湖传闻有误,你这么容易轻信于人,怎么逃过青龙会的阴谋诡计?难道青龙会都是废物?”
“因为我行走江湖,常备七种青龙会没有的武器,助我百战百胜!”
“哦?愿闻其详。”
“公子如玉,一笑倾城。
舍生忘死,搏命之勇。
诚心正意,待人以诚。
诛邪不侵,浩然正气。
重义轻利,朋友之谊
戒骄戒躁,自强自信。
缠绵悱恻,倾城之恋。
一个人有勇气、诚实、自信,就能蕴养一股群魔辟易的浩然正气,我风流但绝不下流,对红颜真心实意,对朋友两肋插刀,走到哪里都有帮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青龙会内部倾轧,互相捅刀。
我和亲朋好友、红颜知己,捏合成一只拳头,把青龙会各个击破。
十二龙头实则是十二条毒蛇。
就算我如今这般惨淡状态,他们也不敢联手出击,只想黄雀在后。
连螳螂捕蝉的勇气都没有,凭什么能胜过我?青龙会都是花架子!
没什么值得恐惧的!”
李兆廷略带得意的看着薛衣人。
薛衣人奇道:“你为什么把公子如玉放在第一?这很值得夸赞吗?”
“看人先看脸,武功可以苦练,学识可以头悬梁锥刺股,容貌丑陋,那就是容貌丑陋,这部分无法更改!”
“高,实在是高!”
薛衣人竖起大拇指。
薛衣人同样是大帅哥,而且是人到中年越来越帅,越来越有气质。
颜值优势是很大的优势。
但是,不能只有颜值。
江湖不是讲道理的地方。
只有颜值不是优势,而是灾难。
说话功夫,三人到了后山密室。
薛衣人打开铁门,里面摆放着一百多个铁匣,有的潜藏锋锐剑气,有的没有丝毫气机,看起来平平无奇。
有的是剑。
有的是血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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