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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离间建奴,归汉图功


抚顺城外镶红旗大营。

    李永芳大帐之中。

    父子交谈仍在继续。

    李永芳半倚在虎皮褥上,肩头裹着渗血的绷带,目光涣散地盯着帐顶。

    良久,他喉头滚动,沙哑的声音像是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真真有回头路吗?”

    这句话仿佛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尾音消散在空气中。

    他不在乎什么青史骂名,更不在乎后人如何评说。

    当年他跪在抚顺城头向努尔哈赤献降时,便已将“忠义”二字碾碎在铁蹄之下。

    活命,才是乱世中最硬的道理,这是他用同僚的鲜血换来的教训。

    恍惚间,他眼前又浮现出开原、铁岭城破时的惨状:昔日把酒言欢的总兵官被枭首示众,府邸化作一片焦土;八旗兵狞笑着拖走女眷的哭嚎声,至今仍在他梦中回荡。

    那些不肯屈膝的人,连祖坟都被刨了个干净。

    而他李永芳,至少保住了妻儿的性命,哪怕代价是背上“汉奸”的骂名。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他摩挲着拇指上的玉扳指。

    这是努尔哈赤亲手赐予的信物,曾让他引以为傲。

    毕竟,在降将之中,能得此殊荣的寥寥无几。

    可此刻,这枚冰冷的玉石却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灼得他指尖发颤。

    他原本以为,自己早已心如铁石,再不会动摇。

    可如今,天启皇帝登基后,明军竟似脱胎换骨。

    沈阳城下,明军坚壁清野,让女真勇士寸步难行。

    虽然明军仍不敢野战,但守城之坚,已让八旗精锐望而生畏。

    更让他心惊的是代善的步步紧逼。

    今日议事,那大汗努尔哈赤当众鞭笞于他,若非黄台吉相护,他恐怕早已命丧英明汗之手。

    这些女真人,终究没把他当自己人。

    哪怕他献城、杀俘、娶了努尔哈赤的孙女,在八旗贵族眼里,他始终是条可以随意打杀的狗。

    “或许.反金归明才是出路?”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李永芳就自嘲地摇了摇头。

    他的手上沾满了同僚的血。

    开原总兵、铁岭守将,都是因他的情报而城破人亡。

    大明的锦衣卫恐怕早已将他的罪行编成册子,就等着将他千刀万剐。

    即便天启帝愿意招安,那些被他害得家破人亡的明军旧部,又岂会放过他?

    帐外传来巡夜旗丁的脚步声,李永芳猛地攥紧玉扳指。

    玉石边缘深深硌进皮肉里,可这刺痛比起他心中的煎熬,反倒成了种解脱。

    李延庚见父亲神色动摇,眼中骤然迸出亮光,像是黑夜中窥见一线生机。他猛地倾身向前,双手撑在案几上,声音压得极低,却字字如刀:

    “父亲!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帐外风声呜咽,他的话语却如火星溅入干草。

    “我们手上有三千汉军旗精锐,牛录里大半是辽东汉子!只要在关键时倒戈一击,我们就是大明的英雄!我们李家,就能洗刷汉奸的耻辱!”

    李永芳眼神骤然一颤,摆脱汉奸的骂名吗?

    他有时候做梦都在想。

    但.

    “不行。”

    李永芳缓缓闭眼,喉结滚动,再开口时嗓音沙哑如锈铁相磨。

    “现在反正,必死无疑。”

    李延庚瞳孔骤缩:“为何?!父亲难道真要给女真人当一辈子奴才?!”

    “当奴才还能喘气!当忠骨只能喂狗!”

    李永芳暴喝一声,又猛地压低声音。

    “你看清楚!如今大金铁骑横扫辽东,明军只能龟缩沈阳!赌注要押在赢家身上!”

    他一把攥住儿子手腕,青筋在苍老的皮肤下扭曲如蚯蚓:“记住,乱世里没有忠奸,只有死活!”

    李延庚却不认同自己父亲的看法。

    “说不定我们反正了,大明就能赢呢?”

    李永芳表情沧桑,缓缓道:“且不说能不能赢,赢了又如何?这个功劳会落在你我手上吗?为父尚为明军参将之时,便看过太多人的功劳,被冒名顶替了,我们便是立下泼天之功,被人冒领了,又有何用?”

    “新君登基,一切都不一样了。”

    李延庚着急解释。

    “当真不一样吗?短短数个月,能改变什么?”

    “父亲!”

    李延庚还想继续劝说,但李永芳已经没耐心了。

    他侧过脸,瞥了一眼儿子,声音低沉而沙哑:

    “上药吧……这件事,到此为止。”

    顿了顿,他又冷冷补了一句:

    “还有,别自作聪明去联系明军——他们卖起内应来,比鞑子还狠。别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上。”

    李延庚沉默着,从怀里摸出金疮药,指尖沾了药粉,动作却心不在焉。

    父亲不愿反正,他早该料到。

    可因为难,就要放弃吗?

    他眼神飘远,思绪早已飞向那些仍在抵抗的明军旗帜……

    “嘶——!”

    李永芳猛地一颤,疼得倒抽一口凉气,额头青筋暴起。

    “小兔崽子!”

    他咬牙低吼:“你和你爹有仇还是怎样?轻点!”

    李延庚这才回神,手上力道却依旧没轻没重,药粉撒得乱七八糟,疼得李永芳直抽冷气。

    “养儿防老……老子看你是要送我早登极乐!”

    李永芳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拍开儿子的手。

    “滚滚滚!叫戈什哈来!再让你上药,老子怕是要提前见阎王!”

    李延庚被推得踉跄后退,却也不恼,只是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倔强的冷笑。

    他早想走了,此刻听到这句话,反倒如蒙大赦,麻溜儿地一骨碌爬起来,拍了拍袍子上的灰,咧嘴一笑:

    “得嘞!爹,您老注意身子骨,儿子告退!”

    话音未落,人已经一溜烟儿蹿出大帐,动作快得活像只脱笼的兔子,连帐帘都没来得及完全落下。

    李永芳怔怔地望着儿子离去的方向,脸上的怒意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深深的忧虑。

    他粗糙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榻边的刀鞘,眉头越皱越紧。

    若是旁人敢在他面前说这等大逆不道之言,他早就一纸诉状递到皇太极案前,换一份功劳了。

    但……

    老将的眼神渐渐软了下来。

    这是他亲儿子啊!

    “哎~”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叹息的沉重,或许只有他一个人才能领悟。

    出了大帐,湿热的风裹挟着草虫的聒噪扑面而来。

    李延庚深吸一口气,夏夜的空气里混杂着马粪的酸臭、营火的焦烟和远处沼泽的腥气,却比帐内那股子闷热的血腥与药味好受得多。

    总算出来了!

    他甩了甩发麻的手腕,从亲兵手中接过一盏纱灯。

    灯罩里的火苗被暑气蒸得发蔫,照得脚下草叶间的露珠泛着幽幽的光。

    身后两名亲兵默不作声地跟上,牛皮甲下的衬衣早已被汗水浸透,紧贴在脊背上。

    “走,去正红旗。”

    此番,他要见一个人,而这个人就在正红旗。

    正红旗营地距离镶红旗营地不远。

    原因就是八旗大营的驻扎,素来遵循五行相克的古法:

    镶红旗扎营抚顺西南,火克金。

    正红旗据正西方位,纯火之色。

    两边大营是紧挨着的。

    正在李延庚思索着见了人要说什么话的时候,辕门阴影里突然闪出个戈什哈,腰刀横挡,刀鞘上还沾着白天杀羊的血渍。

    “站住!大汗有令,二更后不得串营!”

    李延庚把纱灯往上一挑,故意让灯光晃对方眼睛:

    “嘎哈啊?”

    他操着浓重的辽东腔,一脚踢开路上蹦跶的蛤蟆。

    “我爹(de)急着要正红旗的军报!耽误了差事(chǎi  shi),你替老子挨鞭子?”

    见那戈什哈还在犹豫,他忽然凑近,汗酸味扑面而去:

    “哥们儿行个方(fāng)便。”

    说话间半块碎银子已经滑进对方袖筒。

    “都是镶红旗老李家的(di)!赶明儿请你喝井水镇的酸梅汤!”

    戈什哈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就着灯光验看腰牌。

    榆木牌面上镶红旗汉军第三牛录的烫金字被汗渍浸得发黑。

    确认过眼神,这是对的人。

    戈什哈嘟囔道:“麻溜儿的!四更天查哨前必须回来!”

    “等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本旗参领上前,从巡逻的戈什哈手上夺过碎银与腰牌。

    “一点眼力劲都没有,这是额驸爷长子!还敢收钱?”

    那参领双手捧着腰牌,恭恭敬敬地递给李延庚。

    “都是自家人,哪里需要银钱打发,这个家伙新来的,不懂事,还望兄弟莫要怪罪。”

    李延庚默不作声将碎银放进参领口袋,只取回了腰牌。

    “给大家的买酒钱,不必客气。”

    此话一出,那参领脸上的笑容更甚了,还打起了招呼。

    “额驸爷的伤不碍事吧?”

    “无大碍!”

    李延庚故意说得响亮,顺手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

    “多谢李哥记挂,这点糖给侄儿甜甜嘴。等忙完这阵,咱哥俩好好喝一盅!”

    “那感情好!”

    他揣好油纸包,亲热地拍了拍李延庚的肩膀。

    “我等着你!”

    转身时,李延庚瞥见参领的靴尖已经磨破了洞。

    看来这位李哥的日子,过得也不宽裕。

    出了镶红旗大营,李延庚借着月色疾行,很快便到了正红旗营门口。

    正红旗的守备比镶红旗还要森严。

    辕门哨的戈什哈举着火把,将他从头到脚照了个遍,腰牌翻来覆去验了三遍,连公文上的火漆印都要抠两下。

    值日章京的帐篷里闷热得像蒸笼,老章京眯着昏花的老眼,一笔一划地登记他的事由,写几个字就要蘸一次墨,慢得让人心焦;。

    护军营的搜查更是毫不客气。

    两个八旗兵把他按在木桩上,粗粝的手掌从发辫摸到靴筒,连牙关都要掰开看看是否藏了密信。

    待一切折腾完,李延庚的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

    他不动声色地系好衣襟,朝着营区西北角快步走去。

    那里是汉军佐领的驻地,帐篷比满洲兵的矮上半截,连旗杆都歪歪斜斜的。

    最边上,一顶褪了色的蓝布帐篷孤零零地挤在角落,帐帘用草绳潦草地系着。

    李延庚左右扫了一眼,身形一闪便钻了进去。

    “谁?!”

    帐内一声轻喝之后,寒光乍现!

    一柄腰刀已抵在李延庚喉前三寸,持刀的是个络腮胡大汉,他虎目圆睁,七尺之躯壮硕,一看便是战场上的好手。

    案几上摊着本《纪效新书》,书页间还夹着半块啃剩的干粮。

    “刘兄,是我!”

    李延庚连忙举起双手,喉结在刀锋前微微滚动。

    “李延庚?”

    刘兴祚瞳孔一缩,将刀收回。

    “大晚上的,你闯我大帐作甚?若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个备御,可保不住你。”

    备御是官职名。

    后金天命五年(1620),努尔哈赤论功序列五爵,置总兵、副将、参将、游击(以上均各分三等)、备御,俱为世职名。

    “爱塔兄,有事情与你商议。”

    李延庚凑近上前,哪知道刘爱塔像是被触及逆鳞一般,脸色骤然难看。

    “不要叫我爱塔,叫我刘兴祚!”

    爱塔之名,是努尔哈赤赐予他的女真语名字。

    至于刘兴祚为何能够得到努尔哈赤赐名,得往前说。

    万历三十三年,还是个少年郎的刘兴祚流落建州。

    那年寒冬,努尔哈赤的福晋突发恶疾,女真萨满跳了三天三夜的大神也不见好转。

    机缘巧合之下,刘兴祚献上祖传的药方,竟让福晋转危为安。

    努尔哈赤大喜,拍着他的肩膀说:“从今往后,你就叫爱塔(满语意为金)!”

    这本是莫大的恩宠。

    可如今,这个名字却成了扎在心头的一根刺。

    至于其中的原因,正是因为他所在的正红旗。

    天命年间,努尔哈赤分拨国中包衣给诸子侄时,他刘兴祚被划给了次子代善。

    为了在这虎狼窝里立足,他不得不娶了代善之子萨哈廉乳母的女儿。

    一个粗手大脚、满嘴烟味的建州婆娘。

    名义上,他是代善的半个自己人。

    可实际上呢?

    奴隶不如。

    去年秋猎,代善看中了他新得的辽东骏马,二话不说就让人牵走,只丢下一句:“包衣奴才也配骑这等好马?”

    上个月,他好不容易攒下的五百两饷银,被代善的亲随以‘孝敬主子’为由尽数夺去。

    那帮人当着他的面掂量钱袋,嬉笑着说:“爱塔大人真是条好狗!”

    最让他心寒的是不久前的战事。

    他麾下三百汉军精兵,被代善强令充作先锋。

    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多年的弟兄,就这么被满洲骑兵当成了诱敌的饵料,尸骨无存。

    而代善的嫡系,却躲在后面收割战功!

    见到刘兴祚因‘爱塔’二字发怒,李延庚及时开口。

    “好的,兴祚兄。”

    等到刘兴祚怒气渐消,他才缓缓将今日前来的原因道来:

    “今日.我劝父亲反金归明”

    “哗啦——”

    刘兴祚猛地站起,案几上的兵书茶盏尽数掀翻。

    他一把揪住李延庚的衣领,虎目圆睁:

    “你疯了?!”

    络腮胡须几乎戳到对方脸上。

    “这等大事也敢泄露?!”

    李延庚不躲不闪,直视那双喷火的眼睛:

    “刘兄放心,我只试探父亲心意,半句未提举事谋划。”

    他掰开铁钳般的手指,继续说道:“他虽未应允却也未加阻拦。”

    刘兴祚闻言一怔,缓缓松开手。

    连李永芳这条老狗都动摇了?

    他想起白日里抚顺城中的骚动。

    据说努尔哈赤当众鞭笞李永芳,六十岁的老将,被抽得后背血肉模糊,却还要跪着谢恩

    “呵”

    刘兴祚突然冷笑。

    “英明汗今日这一顿鞭子,倒是抽醒了个明白人。”

    见刘兴祚没有怪罪,李延庚继续说道:

    “刘兄,如今后金内忧外患,赫图阿拉粮草不济;沈阳战事胶着,八旗伤亡越来越多。若我们能在关键时刻临阵倒戈,将名扬千古!”

    刘兴祚却缓缓摇头。

    “现在动手,不过是锦上添花,成效不大。”

    “要等,就要等到我们的刀,能捅进建奴心窝的时候!”

    李延庚急得面颊涨红:“那要等到何时?!”

    刘兴祚很是淡定。

    “今日议事,四贝勒单独奏事近一个时辰。黄台吉素来诡计多端——他到底在谋划什么?恐怕,将成为沈阳之战的关键。”

    李延庚瞳孔一缩,片刻后眉头紧皱。

    “这等核心军机,不是我们这些汉官能接触的。”

    “呵呵。”

    刘兴祚冷笑一声。

    “我们够不着,可‘代扒皮’够得着啊!”

    李延庚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大悟:“刘兄是说……挑拨代善与黄台吉?”

    “不错!”

    他眼中寒光闪烁。

    “建奴最擅长离间,如今,也该让他们尝尝这滋味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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