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参军
“参军?说这个干嘛?”
苏迟一时之间没跟上宋轩的思路,这跨度也太大了说是。
“我们无处可去,朝廷之中有人要杀我们,一旦露头必死无疑。”
“所以我们只能去远离朝廷的边疆前线。”
宋轩解释道,很多事情他不能和苏迟说,因为有些事他说了对苏迟有害无利,如果时机允许,他当然会说。
“虽然不知道是谁要杀我们,因为什么杀我们,但我信你一次。”
“不就是参军么,我照样能混出个名堂。”
亲眼所见之前发生的事情,苏迟对宋轩所说的话深信不疑。
“可是就算参军也不能这样去啊,那不还是得被认出来。”
宋轩发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虽然边疆远离朝廷,但有人铁了心要杀他,绝对不会放过排查边疆。
所以他要参军也得易容改名。
改名容易,但是易容必须要回到镇魔司,而现在这种情况回到镇魔司无异于找死。
“放心,诸葛先生已经帮你做好准备了,把这玩意割下来一块,贴在脸上。”
“这样不但你的容貌改变了,就连气息都被隐藏了。”
“朝廷里有一只眼睛很敏锐的鹰,我建议你快点行动,被发现了可就全完了。”
黑猫指着层层包裹宋轩手臂的兽皮。
宋轩半信半疑的撕下一块,而后扯成两半,一半扔给苏迟,另一半直接糊在了自己脸上并且开口道:“这玩意能易容,谁都认不出来你。”
兽皮接触到皮肤的一瞬间,一股冰凉之意袭来,血腥味充斥了他的鼻腔。
这兽皮如同活物一般,瞬间融入了宋轩的皮肤之中。
这并不是简单的易容,而是在宋轩的脸上附着了大面积合理的伤势。
毕竟易容成别人的脸最容易被发现。
所以这兽皮直接把宋轩的脸易容成了一张饱经伤痕的脸。
很多地方都是刀疤剑痕,甚至他额头上的的一道疤痕都将皮肉外翻出来了。
苏迟也不含糊,他那块兽皮更加隐蔽,直接把他易容成了被烈火焚烧后的脸。
五官完全分不清一坨肉块直接糊了上去。
“这东西有点门道,这要是还能认出来我,那也说明我该死了。”
苏迟看了一眼后视镜,把自己吓了一跳,这还是他么。
不过就得这种亲妈都认不出来的脸才能发挥出作用。
“以后我就不叫宋轩了,咱们得换个称呼。”
宋轩想了想,他姓宋,又要参军。
“大宋皇室为赵,大宋车神赵光义,那我就改宋光义。”
其实宋轩也考虑过赵匡胤的名字,只不过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开国的意向,二来开国之君的名字也不是谁都背的起的,也就作罢。
改头换名是新的开始,既然要参军那就换一个意志明显的。
“宋光义,好名字,我就简单点,既然远走他乡,我就改苏尺了。”
苏迟没多想什么,这世界上重名重姓的人那么多,更何况只是名字相近的。
“那她呢?你总知道她的名字吧。”
宋轩指着女孩,对黑猫问道。
“她的名字还是不说为好,你就把她当你妹妹,随便起个名字咯。”
黑猫随口说道。
“妹妹么。”
宋轩叹了口气,说到妹妹他就想起自己地球上的妹妹,不知道自己出车祸后她过的怎么样了。
“那你和我一样姓宋,就叫宋思思。”
女孩点点头,认下了这个名字。
“对了,你们俩这魔兵最好也隐藏一下。”
有道理,这个宋轩倒不担心,顶多以后不能肆无忌惮的开车就是了。
“你这魔兵,能隐藏一下么?”
宋轩开口问道。
“问题不大,只要不是于城主没人能发现。”
苏迟自信的开口说道,易容过后不但脸变了,就连身材和声音都做出了略微的改变。
和原来完全就是两个人。
他背后那把金光熠熠的长弓也收敛了光芒,变成了一把普通的木制弓,这种木弓看起来没有任何杀伤力,宛如街边卖给小孩的玩具一样。
“这东西就是我小时候我爹做给我的玩具,结果变成了我的魔兵。”
苏迟看着手中的木弓,陷入了回忆。
宋轩不管他,人到中年就这样,喜欢回忆。
一切准备就绪,宋轩将智能导航打开,定西军军营驻扎在西北大漠中,而宋轩二人所在的位置则是东南方一处不知名的海滩。
两者之间跨越了整个天朝,总路程来到了恐怖的七千至八千里。
很多地方宋轩还不能使用百吨王赶路,只有在荒无人烟之地才敢稍微使用,而且速度还不敢太快。
魔气一旦逸散出些许,便会被朝廷察觉。
“定西军?你疯了是吧,那么军队可以选,你非得选一个最远的,咱还得两条腿走。”
“那没办法啊,要么你现在回你的南海城当你的副城主?”
“走吧,走个一年我就不信了。”
苏迟没了办法,宋轩知道一些东西,他又不知道。
宋轩这么选肯定有他的道理,总不能单纯为了折磨自己吧。
“不可能真让你走七八千里啊,走个三千里顶天了。”
而后宋轩启动百吨王,正式朝着西北大漠出发。
最开始的一段距离,全是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这种就连野人都没的地界,宋轩自然不会在乎什么。
只要控制好速度和魔气的使用,完全没有被发现的可能。
......
“老臣已经尽力了。”
中年男子收回目光,有疲惫的闭上眼睛。
“有劳南宫将军了。”
身着蟒袍的青年随意的拱了拱手,起身离去。
“白公公,后面的事情你去办。”
离开军机处后,青年将随身太监唤到了龙辗前。
“主子,是要下通缉令么,奴才这就去办。”
白公公哈着腰,恭敬的回道。
“蠢材,我要你昭告天下,那些人是为了对抗魔物为国捐躯的英雄。”
“对了,附上一条,如果有人寻到英雄的尸首,赏金万两,寻到存活下来的英雄,赏金十万两。”
“主子教训的是,是奴才蠢笨如猪。”
......
三天后,宋轩在一处山路前停下,到了这里,便要收起魔兵了。
“我没记错的话,前面是洛城吧。”
苏迟下了车,洛城他来过很多次,绝对不会记错。
“洛城?吴了是不是在这。”
宋轩想起了一个无时无刻不在厌世的少女,她的魔兵是一杆秤,或者说天平。
这不是正常的兵器,但是能力却很BUG。
“怎么,要进城么?”
苏迟问道。
“七千六百里的路,要走很长时间,总要购置点日用品吧。”
宋轩答道,他和苏迟两个人怎么样都没关系,主要宋思思不行,她还是正常人。
总不能和他们一样不换衣服,饮山泉水,吃气血丹。
宋轩重新将百吨王缩小,背负在背上,从别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把长枪。
而见过这个百吨王这个形态的人少之又少,整个洛城也只有吴了见过一次。
所以宋轩压根不用担心有人因为他的魔兵外观而认出他。
三人顺着蜿蜒的山路走了一个时辰,终于看到了洛城的城墙。
只是现在的洛城,不知为何一点生气都没有,就好像是一座死城。
要知道不论发生什么事,守城的士卒都是雷打不动的,而现在不但城门口没有来往的路人,就连一个巡逻的士卒都不见。
“怎么说,这浑水要淌么?”
苏迟看着死气沉沉的洛城,询问起宋轩的意见。
“见机行事。”
宋轩还欠吴了一个人情,如果可以他想暗中帮帮忙,但不会暴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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