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马小跳新歌《致梦想》
王斯葱丢下那番话,又打了个哈欠,转身走回了自己那个角落。
王大力、陈默、苏晴、赵德柱、张小北,还有马小跳,都怔怔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这个大少,有时候嘴巴是臭了点,但总能在最奇怪的时候,说出几句人话。
是啊,成年人的世界,确实没人给你第二次机会。
走错了,就得自己把苦果咽下去。
可这苦果,就真的只是苦的吗?
在他们各自沉思时,林宇已经拿起了桌上的笔。
他把那份写着《如果没有当初》的稿纸翻过来,在那干净的背面,刷刷地写了起来。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成了办公室里唯一的声音。
很快,三个大字出现在纸上。
——《致梦想》。
“第一句,敬那年,我们曾一无所有,却自命不凡。”
林宇的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王大力眼圈一热,忍不住哭了。
他眼前浮现出毕业那年,跟父母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要在这座大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
结果呢?他在后厨的水槽边,一站就是三年,油污浸透了袖口,也浸透了他的雄心壮志。
他也幻想过,要是当初跟舍友们一样,把简历P得天花乱坠,现在是不是也能人模狗样地被称为“王总”了?
可他没那么干。
他觉得,自己挣来的钱,哪怕少,但干净,踏实。
也正是因为这份傻乎乎的坚持,他才能来到这个奇怪的收容所,甚至有机会去摸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软件测试。
“第二句,敬那条,我们选错了的路,和摔过的跟头。”
赵德柱摘下眼镜,用力地揉着酸胀的眼睛。
他这辈子最热爱的事情,就是写代码,因为他觉得那些字符组合起来,能改变世界。
毕业后,他如愿以偿,进了梦想中的大厂,一干就是十几年。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为看不惯新来的那个关系户上司,被一脚踢出了公司。
他后悔吗?
后悔个屁!
代码是敲出来的,不是靠拍马屁拍出来的!
虽然他现在很落魄,但他对代码的那份热爱,没变过。
“第三句,敬那些,无人问津的时光,和不曾熄灭的光。”
苏晴的眼泪断了线,把手里的画笔攥得死死的。
进星海设计的时候,刘明辉那个老王八蛋把饼画得天大。
结果呢?是无休止的加班,是永远也拿不到的奖金,是看不到头的黑暗。
可现在回头看,如果没有那段被压榨得不成人形的日子,她的技术怎么可能进步得那么快?
她又怎么敢动自己接单的念头,甚至接到一个三天就能挣三万五的大活儿?
原来那些她以为在吃屎的日子,竟然是在为以后吃肉做准备。
“第四句,敬那个,被嘲笑了的梦想,和咬着牙的成长。”
陈默的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哽咽着说不出话。
无数个泡面为伴的夜里,他都在问自己,后悔吗?
不后悔!
他告诉自己,写书就是他的命!
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不也还在写吗?
人家都没放弃,他一个四肢健全的大小伙子,凭什么放弃?
要不是这份偏执,他可能早就进厂拧螺丝了,更不可能拿到那个千字一百五的合同。
“第五句,敬那场,看似荒唐的游戏,和不被看好的自己。”
张小北的眼前,全是昨晚父亲拉着他喝酒时,那张既欣慰又心疼的脸。
对别人来说,读书考大学是唯一的出路。
可对他张小北来说,玩游戏就是他的热爱,是他认定的路。
这条路,被亲戚看不起,被老师骂不务正业。
可他就是靠着这份不务正业,养活了自己,甚至还能让父母在邻居面前扬眉吐气。
如果当初不坚持,他现在可能真的就在某个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枯燥的动作。
“第六句,敬那段,我们失去的感情,和赢得的曾经。”
马小跳呆呆地看着林宇。
他感觉这首歌的每一个字,都在写他自己。
他从小就爱音乐,他希望有一天,能站在聚光灯下,把自己的歌唱给全世界听。
为了这个梦,他坚持了五年,跑遍了山川湖海找灵感。
哪怕穷得揭不开锅,他也不愿去酒吧卖唱,因为他觉得,他的音乐是神圣的,不该被金钱玷污。
他失去了最爱的人,这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痛。
但五年的坚持,并没有白费。
那个叫马小跳的少年,他成功了。
……
角落里,王斯葱翻了个身,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眼前,全都是来到这个破收容所以后的画面。
他堂堂首富之子,谁能想到,就因为姓林的一句话,跑到了这个比传销窝点还破烂的地方。
本想用钱砸醒这个骗子,结果反被上了一课。
从小养尊处优的他,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为了五块五的配送费,去爬没有电梯的七楼。
被狗追得满街跑,被油腻中年男指着鼻子骂,还得像个孙子一样点头哈腰。
他更想不到,以前银行卡里躺着几千万,他眼皮都不眨一下。
现在,却会对着手机里一百多块的收入余额,笑得像个二百五。
最离谱的是,他竟然觉得,那碗加了火腿肠和卤蛋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大餐。
甚至今天早上,还屁颠屁颠地跑到包子铺排队,给这群他之前根本瞧不上的“同事”买早餐。
“卧槽,本少不会真被这姓林的给洗脑了吧?”
王斯葱越想越不对劲。
……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
林宇写完了最后一个音符。
他将那张写着《致梦想》的稿纸,轻轻推到马小跳面前。
“真正能火的歌,不是自怨自艾,而是能引起所有人的共鸣。”
林宇靠回老板椅上,端起了他的保温杯。
“《我用青春赌明天》为什么能火?因为它勾起了无数在大城市打拼的情侣,在出租屋里分食一碗泡面,却依然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回忆。”
“那是属于两个人的故事,格局,小了。”
林宇喝了口水,目光扫过办公室里的每一个人。
“但这首《致梦想》,是写给每一个人的。”
“是写给所有那些,还在为梦想坚持,却没有看到曙光的人。”
“也是写给那些,已经看到了曙光,却依然记得来时路的人。”
“它的受众,是这个时代,所有不肯认命的年轻人。”
林宇放下杯子,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
“所以我相信,这首歌,一定会比上一首,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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