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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骑兵克星!陌刀队的恐怖!


抛开心中的杂念,李逸开始衡量自己选中的几首诗。

“就是它了!”

想好要写(抄)的诗之后,李逸提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很快,这一首诗便跃然纸上。

“李商隐这首诗,在今晚应该足以乱杀了。”

李逸在这首写好的《无题》上题名完毕之后,在心中想道。

今晚明月姑娘出的主题是:相思。

而李逸穿越前在后世看过一篇文章,说相思有十重境界,并对应有十首诗词。

其中的最高相思境界,就是对应李商隐的这首《无题》。

李逸当时看过那篇文章之后,就觉得很有道理。

今晚听到“相思”这个主题的时候,他就想起了穿越前看过的那篇文章。

也因此最终决定用这首《无题》。

这时,程处默与尉迟敬德一起走过来,看着李逸写好的这首《无题》,齐声称赞道:

“好诗!”

嗯,作为两个武将,他们也只能说出这样的夸赞之语了。

至于好在哪里,他们就说不出了,这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外了。

面对两人这毫无技术含量的称赞,李逸淡笑一声,开口问道:

“你们不打算试一试吗?”

“李兄弟说笑了,我们可没写诗的本事,就不白费力气了。”

程处默摆手回道。

自家人知自家事,他跟尉迟宝琳肚子里的那点墨水,用来参加诗词比试,纯属是自取屈辱。

“要不然,我帮你们一人写一首?”

他这倒不是在说场面话,如果两人真想参加今天的“骑楼赛诗”活动,他真会帮两人写诗。

当然,质量上肯定远远不能跟他已经写出来的《无题》相比,纯粹就是用来让两人感受一下参加活动的氛围,不会让两人有胜出的机会。

听见李逸这提议,尉迟宝琳毫不犹豫地拒绝道:

“不用了,我们就看个热闹就行了。”

在他之后,程处默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随后,三人开始一边闲聊,一边等着明月楼的人来取诗。

大约一炷香之后,明月姑娘的侍女到来,并取走了李逸写的诗。

与此同时,还有别的侍女在收取别人写的诗。

最后,侍女们会将所有的诗都送到明月姑娘手中,由明月姑娘挑出她认为最好的一首。

在大唐这个全民喜爱“诗”的王朝,作为长安城的顶级花魁来说,诗歌鉴赏能力可以说是标配。

明月姑娘自然也不例外。

当然,为了公平起见,明月楼最后会把明月姑娘选中的那首诗进行公开展示。

在等待结果出炉的时间里,李逸与程处默、尉迟宝琳两人又闲聊起来。

聊着聊着,程处默与尉迟宝琳这两名将门虎子,争论起了如何对付北方异族骑兵这个问题。

听两人争得火热,李逸随口说道:

“对付骑兵,用陌刀队就行了啊。”

“陌刀队?这是什么部队?还有,陌刀是什么刀?”

程处默与尉迟宝琳两人愣住了。

他们怎么没听说过大唐有这样的军队?

看着两人一脸懵逼的样子,李逸好奇地问道:

“你们没听说过陌刀吗?”

“从未听说过。”

程处默与尉迟宝琳摇了摇头。

见状,李逸愣了一下。

他记得,陌刀这东西,在大唐武德年间就出现在了战场上。

现在都贞观年间了,怎么程处默与尉迟宝琳这种军中之人还不知道?

难道是他记错了?

带着疑惑,李逸打开脑中AI,快速查了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

看着AI给出的答案,李逸恍然大悟。

陌刀第一次出现在战场上,的确是在唐高祖武德年间。

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公元621年,武德四年,辅公柘与李子通丹阳大战之时,辅公柘手下有一大将,名唤阚陵,使一把两边都有刃的大刀,长达一丈,号为“陌刀”,一刀下去,往往能杀死数名敌人。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史书上再无“陌刀”的相关记载。

据此,李逸很容易推断出,陌刀大概率是阚陵的专属武器。

就算不是,也是一种鲜为人知的超冷门兵器,故而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

直到唐高宗调露元年(679年)二月,裴行俭于朔州大破突厥时,《新唐书》上才再一次出现了陌刀的身影。

当时为了对付劫夺唐军粮车的突厥骑兵,裴行俭制作了假粮车三百乘,每车伏执陌刀的精壮士卒五名。

等到突劂骑兵冲到假粮车跟前时,这些手执陌刀的勇士“即暴起而尽杀之”。

这是陌刀作为战术武器,首次大规模应用于实战。

不过,这场战役只能算是陌刀队小试身手,并未引发太大关注。

真正让陌刀队声名鹊起的,是唐高宗时期,大唐发动对宿敌高句丽的灭国战争之时的一场战役。

彼时,高句丽掌握了成熟的冶铁技术,因此高句丽军队得以普遍装备铠甲,特别是其主力“具装甲骑”(重甲骑兵)更是以高超的防护力著称。

在两军对阵中,高句丽的“具装甲骑”造成了唐军巨大麻烦,一般的弓箭和刀具无法对其甲具产生威胁,令唐军很是头疼。

面对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营州都督兼东夷都护程名振,集中军中的陌刀手千余人组成陌刀队应对。

等到两军再度开战之时,上千名手持陌刀的唐军,入墙而进,将高句丽的“具装甲骑”纷纷斩落马下。

在大唐陌刀队的打击下,作为高句丽军队支柱的具装甲骑受到重创,从而使得高句丽军心大丧。

可以说,陌刀队为大唐顺利平定高句丽做出了突出贡献。

随着陌刀队在高句丽一战成名,诸多唐军将领纷纷效法组建陌刀队。

而陌刀队的出现,也让大唐步兵拥有了正面硬刚骑兵的能力。

等到唐玄宗时期,陌刀队迎来了真正的发展巅峰时期。

这一时期,大唐朝廷将陌刀大量装备部队,与仪刀、鄣刀、横刀一起,成为唐军中装备最多的四种刀之一。

鼎盛时期,大唐拥有20万陌刀军,占总兵力的三分之一。

安史之乱期间,神通大将李嗣业率领陌刀队在香积寺战役中以少胜多击败安禄山叛军骑兵,更是使陌刀战术达到巅峰。

总之,在眼下的大唐,并没有几个人知道陌刀,更没有人重视。

至于陌刀队,就更没有人知道了。

所以,程处默与尉迟宝琳两人对陌刀与陌刀队一无所知,很正常。

弄明白两人懵逼的原因之后,李逸便开口向两人简单介绍了一下陌刀以及陌刀队。

“陌刀,是一种双刃长柄刀,长约一丈,重大约二十斤,刃口淬火形成“冰裂纹“,刀柄缠着牛皮绳,便于双手握持发力。”

“因为陌刀两边都有刀刃,攻击距离长,所以用来对付骑兵很好使。”

“只要选拔军中勇士,装备上陌刀组成陌刀队,再经过训练,就能在战场击溃异族骑兵。”

“陌刀所过之处,敌人必定是‘人马俱碎’!”

李逸自信满满的说道。

听完李逸这一番话,程处默与尉迟宝琳双目圆睁,满脸都是震惊之色。

在李逸的口中,陌刀简直就是战场大杀器,骑兵在陌刀队面前完全不堪一击。

听听,所过之处,人马俱碎,多吓人啊!

“李兄弟,这陌刀,真的这么厉害?”

程处默带着一些质疑,开口问李逸道。

他实在是很难相信,世上竟有如此恐怖的武器。

面对程处默的质疑,李逸斩钉截铁地回道:

“真的!”

“我大唐的军队要是配备上陌刀队,实力必定能得巨大提升!”

对于陌刀队的恐怖战斗力,李逸作为后世穿越者,再了解不过了。

在连云堡战役中,李嗣业率领麾下5000陌刀手,大破数万吐蕃军,硬生生撕开了敌军防线。

在怛罗斯之战中,同样是李嗣业,率领陌刀队力战数万大食王朝大军,斩杀敌军过万,掩护主将高仙芝带着大军顺利返回安西。

可以说,陌刀就是冷兵器战场的巅峰之作。

其最后消亡,也不是因威力不足,而是因其高昂的制造成本和士兵训练难度。

得到李逸的肯定回答之后,程处默觉得,回去之后,有必要跟自己的阿耶说说陌刀的事。

如果他阿耶也相信李逸对陌刀的描述,也许可以向陛下进言,代替李逸把陌刀献给朝廷。

如此一来,朝廷能早日开始打造陌刀队,而李逸也能够立下献宝之功。

便在程处默琢磨这些事的时候,一旁的尉迟宝琳突然开口道:

“这陌刀,也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要组建陌刀队,只怕也不是很容易。”

“确实,要挥动一丈长,二十斤重的刀来作战,普通士兵根本做不到。”

程处默附和道。

普通的横刀,也就三、四斤重,可这陌刀,却足足有二十多斤重。

光拎着,就得费些力气。

如果要挥舞砍人,那就需要更多的力气。

而一般的人,真没有这么大的力气。

并且,要用陌刀作战,只能挥舞一两次也不行,必须要能够长时间挥舞。

毕竟,战争一旦打响,就不是一两次冲锋就能结束的事。

这对士兵的要求就更大了。

比如程处默就觉得,他自己最多能挥动几次陌刀,没那个能力长时间挥动陌刀作战。

“程大哥与尉迟大哥说得没错,这陌刀,确实不是普通士兵能用的。”

“要组建陌刀队,需要精心挑选军中勇士才行。”

“不过,我大唐国力鼎盛、幅员辽阔、人才众多,肯定有很多能挥动陌刀的人。”

李逸毫不怀疑这一点。

日后的唐玄宗时期,大唐最多拥有20万陌刀手。

眼下的贞观年间,尽管人口要远比唐玄宗开元年间少,但招募几万陌刀手,应该是轻而易举之事。

“李兄弟所言有理。”

程处默与尉迟宝琳两人都赞同李逸的观点。

接着,程处默又问道:

“这陌刀与普通的刀截然不同,肯定需要特殊训练吧?作战阵型是不是也要特殊安排?”

“是的,陌刀队有专门的战术体系。”

李逸回道。

他隐约记得,穿越前好像在一篇文章中看过相关介绍,不过具体记不太清楚了。

正当程处默打算再进一步问李逸有关陌刀队战术体的事的时候,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突然传入他耳中:

“哟,程处默你这个莽夫今天也来了啊,你说你一首诗都不会写,注定无法抱得美人归,何必来凑热闹呢?”

程处默循声望去。

因为他们所在的包间,并不是全封闭的包间,所以他一眼就看见了说话的人。

此人,是他的老对手张慎几。

“呵呵,我以为是谁呢,原来又是卖笔郎张慎几你啊,怎么,上次花魁大会的时候,输得还不够惨吗?”

“我是不会写诗,但是我李兄弟会写啊,有本事咱们再赌一场,看看谁能最终抱得美人归?”

程处默用挑衅的眼神看着张慎几。

他巴不得张慎几被激怒,然后跟他打赌,再给他送点钱。

然而,张慎几听完他的话,却没有动怒,反而是仔细看了看程处默所在包间内的情况。

在看到李逸与尉迟宝琳之后,他冷哼一声,一言不发的走了。

没办法,他可以欺负程处默没有文采,但却不敢在李逸面前卖弄文采。

毕竟,他肚子里那点墨水,离李逸这个诗会魁首差得很远。

再说,有尉迟宝琳在,他也不敢再挑衅,因为尉迟宝琳的脾气暴躁,喜欢动手,不喜欢动口。

而他又打不过尉迟宝琳,万一被打一顿多冤,所以他果断选择走为上计。

但这件事,他不打算就此算了。

一看到李逸、程处默、尉迟宝琳三人,他就会想起上次输了几千贯的惨痛经历。

在返回自己包间的路上,他就一直琢磨着怎么才能给李逸等人找点麻烦。

等回到包间之中的时候,张慎几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想法。

“鲁王殿下,大事不好了,有人要跟你抢明月姑娘,今日你只怕无法抱得美人归了。”

张慎几貌似紧张地对包间之中的一个男子说道。

“什么?”

“何人竟敢如此大胆?”

这个男子瞬间拍案而起,怒发冲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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