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老刘易斯
“抱歉,抱歉,让你从那么远的地方赶来。”穿着吊带裤的胖老头儿一脸憨厚的道歉着。
“我是鹈鹕镇的镇长刘易斯,欢迎来到我们小镇。”
如果只看他的表现,真的很难相信他就是推动回收农场的那个人。
“坐飞机来的吧,从纽约到我们乡下地方一定很疲惫,要不要先休息两天?我来帮你安排住处,还记得星之酒吧吗?也许你可以……”
“新泽西,”林克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
他本不会如此,只是从进镇起,入眼的风景就一直让他感觉心烦意乱,加上老刘易斯又在擅自帮他安排事情。
公司那边就要发动了,他哪来的闲工夫在这里住两天?
“什么?”
“我说我是从新泽西来,自纽瓦克国际机场起飞。在纽约人眼中只有曼哈顿才是纽约,曼哈顿之外都是乡下。新泽西和这边的地位一样,没有什么差别。”
“乡下啊?呵呵,纽约,新泽西……反正都离我们这儿都挺远的。”老刘易斯有点儿尬聊不下去,只能主动进入正题。
“咳咳,那去我的办公室吧,你是个大忙人,让我们长话短说。”
林克撇嘴,他想起来老刘易斯是谁,但这人过去有这么讨厌吗?
两人一前一后往办公室方向走,边走边聊。
林克停下来仔细打量路边的铸铁花卉街灯,又在装饰着花环的邮筒边驻足欣赏片刻。
他觉得这些比和老刘易斯谈话有趣多了。
“你也知道,你的爷爷,林先生已经故去两年,他把财产都留给了你,所以关于农场的事儿只能由你来处理。”
“我明白,我就是为此而来。”林克漫不经心的说。
老刘易斯担任鹈鹕镇镇长几十年,老于世故。
他有着一张典型的德州人脸,白人,红脸膛,大鼻子,粗头发,八字胡,身材粗壮厚实。穿一身整洁板正的绿衬衫,搭配暗红色工装吊带裤。
……红配绿,简直辣眼睛。
这一身在七八十年代真的很流行,但问题是现在是1999年。
别看老刘一脸缺心眼儿的红脖子,林克一见面就确认这是条老狐狸。
两人都在边走路边演,简称路演。
就像林克在观察刘易斯的同时,老刘易斯也在观察他。当看到林克的心思都放在欣赏风景上,悄悄松了口气。
想想也能理解,一个乡下农场对华尔街精英有多重要呢?
两年不闻不问,可能早忘了吧。
至于说有点儿不尊重人,只要林克能爽快签字放弃,我允许你再不尊重我五分钟!
老实说,林克一大早出现在他家门口,差点儿没把他心脏病吓出来!
但老刘易斯对回收农场依旧信心满满。
——信中讨论的农场属于林克爷爷所有,林爷爷于三十几年前全款购入,坚持开垦并扩张到现在的规模。
——林爷爷过世后将全部财产留给林克,具体包括一大片农场,当地几个产业的股份(几乎都倒闭),一幢木屋农舍和几万块欠款。
当时是李女士回来处理。
在皮埃尔的协助下,缴纳欠款以及税费,将遗产手续通过律师转给林克便离开。
李女士是骄傲的,她对这里的牵挂只有林家祖孙三代。
而林克在纽约签了个字,这些便落到他的名下,一直没回来接收。随着几个产业陆续倒闭,还剩下点儿价值的只有矿洞和农场。
小镇的绿化极好,路边的野蔷薇,几十年的冬青树。但这些树木没有遮挡视线,因为小镇依山而建,建筑物稀疏零落层叠而上,红墙碧瓦掩映在晨光中。
乳白色的雾气从山底升起,风吹过,将这里摇晃得仿佛仙境。
林克看很多地方都眼熟,但具体建筑物是什么已经辨认不出来。
有些房子依稀记得是谁谁家,可走近一看,却发现房门紧锁,窗户钉死,早已人去楼空。
“怎么样,我们的镇子这些年人来人往,变化还挺大的,能认出来吗?”
八年来,小镇流失了近70%的人口。
“能认出来一些,毕竟我也是在这里长大。”
林克也算标准的小镇青年,在鹈鹕镇出生,鹈鹕镇上学,鹈鹕镇长大。
当时还是八十年代,阿美仍推崇素质教育,当地的学校学习氛围浓厚。
好学生在校内颇受优待,而林克不仅成绩常年稳居第一,别的也牛B,算是人人羡慕的对象。直到发生某件事后,才在10年级时转学离开。
对小镇而言,他可不算陌生人。
只是当时他混少年圈儿的,和这些人成年人没交集。
他走时已经14岁。
记得很多人,很多人应该也记得他。
而且林克转学后更加出色,考上芝加哥商学院,直读博士,毕业后进入了华尔街,听说年入百万!对于鹈鹕镇而言,他已是传说中的人物,甚至是小镇骄傲。
正是有林克当榜样,即便是后来实行快乐教育,鹈鹕镇的孩子也普遍更自律、优秀。
老刘易斯也曾以这个孩子为荣。
但谁都没想到,今天两人会站在针锋相对的立场上。
林克表现得多少有些没礼貌,老刘易斯今年六十多岁了,担任镇长三十多年,连州长来了也得跟他客气两句。
平时那些翻来覆去的恭维更是听到厌烦,本来准备假如林克也来这一套,那他多少也要表现得更真诚一些。没想到林克毫无恭维他的意思,连敷衍一下都欠奉,仿佛看路边的风景比和他说话重要。
这让老刘易斯暗暗生闷气。
其实令他不满的不止这一件事,他早从皮埃尔那拿到林克的号码,给他打过电话,但林克拒接了。
因为那是林克的私人号码,华尔街一贯的习惯,私人号码只接亲友,陌生号码一律拒接。那次感觉被轻视,让老刘易斯发火了一次。
现在又是这样,他感觉猜的没错,林克就是看不起他。
如果他只是个普通的小镇镇长,气也就气了。
但问题就在这儿——老刘易斯不算普通人。
……
在这个表面繁荣昌盛又战火不断的世界之下,还隐藏着一个以力量主导的里层世界。
就有如同水面之下的无尽深海。
那些悠久而古老的地方,也总有一些神奇之处。
比如鹈鹕镇,原址是印第安人的圣地,印第安语为“避世之地”。
后遭一个被救的白人出卖,殖民者冲进圣地,将这里屠杀掠夺一空。
屠杀者在原址建第一代鹈鹕镇,他们妄想得到圣地的祝福,但收获的只有诅咒,小镇灾祸不断,最终于淘金热时期毁于鼠疫;
罗斯福新政时期,鹈鹕镇因火车需要停车加水,在这里建设了一个站点并因此再度重建小镇。
后又因太平洋铁路公司股票崩盘,小镇再次破产废弃;
直到1964年,名为“白鹭”的冒险小队带领30人大篷车队抵达这里,再再次重建城镇,成为第三代鹈鹕镇。
与前两代人不同,这支冒险小队本就来自里世界,他们对这里的环境适应良好,甚至是遍寻大陆才找到这么一个“世外桃源”。
在魔法师眼中,鹈鹕镇所在地是一处天然魔力的节点,并自带结界效果。
圣地能让居住在此的人心境平和,平安喜乐。
同时住在这里的人也会被外界忽略,亲友减少联系,上级政府时常忘了有这么个地方,甚至居民一旦离开也会忘了怎么回来。
——“离开就忘了回家的路”。
可以说,鹈鹕镇作为隐世之地再合适不过。
“白鹭”冒险小队就此安顿下来:战士马龙负责清剿附近猛兽,道士林仲言负责安抚当地亡魂,法师M·拉斯莫迪斯负责梳理魔力节点。
三人分工不同,同时构成了小镇的实力基础。
其他30人化作小镇首批居民。
这些人是他们一路收拢的成员,有的是流民,有的是破产者,有的是失意者。
小镇建立后,三人都拒绝担任镇长,他们各有各的事,对政府没好感且都怕麻烦。最终选出来的镇长是30人中的一个——“讨厌的刘易斯”。
一个说话喜欢戳人心窝子,不讨喜的家伙。
但三人团发现,刘易斯是个隐藏的能力者,他虽然没什么战斗能力,但能听见别人的心声。
他的能力能顺应情势,揣度、影响和引导他人思想。这能力不强,但好在无影无形,甚至可以通过一些媒介施展。只要稍微培养,就能用于帮小镇和外界打交道时获得优势。
而且刘易斯还是南方白人,形象上担任镇长也更合适。
在几个人通力合作下,鹈鹕镇很快建立起来,并蒸蒸日上。最繁荣时甚至发展到千人规模,由定居点升级为城镇。
老刘易斯这个镇长一干就是几十年,也算成功。
作为超凡者,哪怕表面上平易近人,内心也有着超越普通人的傲气。
现在论身份我是超凡者,论地位我是镇长,论年龄我都60多岁和你爷爷是一代人。
但你却无视我,甚至不愿意叫我一声镇长!
所以老刘易斯打定主意要给他一个教训……至于说这里面有没有“林爷爷不在了”的因素,呵呵。
林克的想法也差不多,上岸第一剑,先斩刘易斯!
既然选了这里安排后手,为保安稳实施,总有需要立威的时候,这个人为什么不能是镇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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