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蓝毛艾米丽
少女挺好看,尤其那头随着身体摇摆晃动的蓝毛,很难不成为焦点。
“你的发色是天生的还是染的?看着很均匀自然。”
“当然是天生蓝!”她言之凿凿的说。
骗鬼哦,怎么可能有人天生蓝发,你喝海水长大的?
……但也说不定,星露谷又称染发谷,罗宾的头发是亮金色,罗宾的大儿子塞巴斯蒂安的头发是蓝黑,眼前的艾米丽是蓝毛。还有我亲爱的皮埃尔叔叔,他的发色是褐色,女儿艾比的发色是紫色,卡洛琳姐姐的头发居然是绿色……?
“格斯说的没错,我知道你。”艾米丽笑着点头。
“你知道?”
“当然啊,大名鼎鼎的林克,鹈鹕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在这间酒吧,你的传说占据这里的一半故事。塞比说你每天换一个女朋友,一年都不重样。从十八岁到四十八岁来者不拒,且你只喜欢一个标准……凶大的。”
艾米丽笑哈哈的比划了一下。
林克的脸简直黑成锅底。“你形容的那是人吗?你那比划的是奶牛!塞比是吗?很好,我们现在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会和这个塞比好好谈谈!”
林克恶狠狠的说。
“现在你知道了,回见,我还要打扫卫生。”艾米丽笑着离开。
作为一个机灵聪敏的女孩儿,她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当然是在提醒和警告,用她的方式。如果林克是个混蛋,就警告他别在这里乱来,星之酒吧由她守护!如果林克不是,那就警告黑他的人——塞比总在这里宣扬某人的黑料,也让她很不高兴。
你把我的地盘当成什么?
那种散播乱七八糟言论的场合吗?
到了下午三四点,酒吧仍然一个客人都没有,林克对小镇萧条有了新的认识,他的买单也成了空中楼阁……
这就是鹈鹕镇的现状,没钱,大家也没什么消费欲望,都不出门经济当然提振不起来。
不过小镇物价低,留下的人又都在矿潮时期积攒下一笔家底。这笔钱挥金如土不可能,但在一个低消费的小镇舒服活着没问题。想挣大钱的都走了,留下的至少都是能接受现状的。
艾米丽手脚麻利的擦拭桌椅,收拾吧台,很少发出声响。老格斯懒洋洋的守着一杯啤酒坐在林克对面,也靠窗边看外面下雨。
当初那个开了没几年的宝石矿让很多人赚到了钱,老格斯就是其中之一。
迄今仍留在镇子上的只剩两种人:一种是没处去的,另一种是不差钱的。
老格斯是后者,仍在经营酒吧是因为当初屯的酒太多。按照他的说法,需要用一辈子卖掉。但他说的再合理林克只是觉得在显摆——白酒和葡萄酒还能久藏,难道店里卖的啤酒和面包也是十年陈的?
信不信我去FDA投诉你啊!
他本以为猜对了。
直到看见潘姆拎着吸落叶机,另手抱着手机盒子,顶着雨一路跑进酒吧旁的拖车屋……老格斯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那个身影,直至消失,林克悟了。好你个格斯,潘妮把你当叔叔,你竟然想当她爸爸?!
怪不得当初老格斯宁可把潘姆开除也要抹掉她的犯罪记录,事后两人仍然依然是好友;怪不得潘姆的拖车屋哪儿都不去,一直留在酒吧外面;怪不得潘姆醉生梦死那几年,潘妮居然能顺利毕业没被饿死……
全都破了案了!
鹈鹕镇第一舔狗原来坐在我对面!
林克试图用眼神让他屈服,但老格斯的脸皮厚度让人惊讶。“快到点了,我得去准备今天的晚餐,”看完想看的,施施然离开。
呸,舔狗不得进入House。
其实谁又能想到呢,当年风情万种、艳名远播的潘姆,居然还是小镇第一痴情人。
她迎来送往,一生却只谈过一次恋爱,一次就沦陷至今,仍在等待那个抛家弃子的渣男回来。哪怕大家都说,渣男除了一张脸还有哪儿好?
林克咂咂嘴,感觉有被误伤到。
这时艾米丽走过来提醒他,“嗨,林,你等的人到了。”
林克望向窗外,见一大群人正朝酒吧走来。里面的人或打伞,或披着雨衣。领头的那个前凸后翘,一头亮金色半长发,走起路来英姿飒爽,就像一只昂首挺胸的老母鸡正领着一群小鸡崽儿……不是罗宾还能是谁。
“罗宾姐姐!雨衣和伞放这里,您里面请,要不要先喝点东西取暖?我这里有热乎乎的姜茶、咖啡和蛋酒!”艾米丽搬着伞架跑迎到门口,殷勤的招呼着。
林克顿时对这个女孩儿再度刮目相看,叫罗宾姐姐?你好会啊。
艾米丽虽然没听见某人的腹诽,可她感受到了某人停在后背上的目光,立刻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
林克,……为什么你会觉得我在看你?豆芽菜有什么好看的。
淋过雨的罗宾像怒放的荷花,水灵灵的,那车灯,那后座,不比你好看一百倍?
接过罗宾的雨衣后,艾米丽转而趾高气扬的指挥起剩下的小鸡崽儿。“你好艾比,你好山姆,塞比,还有你们几个,把雨衣挂到架子上,鞋底在门垫上先蹭干净再进来。我刚拖的地,谁要是弄脏我一定要他好看!”
这姑娘简直是社交牛逼症,遮拦一条街,三教九流如鱼得水!
老格斯将来指定得将酒吧交给她继承。而塞巴斯蒂安那张本就没表情的脸,现在则显得有点儿方……不是,你说就说,总看我干嘛?我惹到你了?可谁让他整天冷着个脸呢?
现在哪怕有郁闷表情别人也看不出来,不,应该是没人盯着他的脸看。
毕竟就算再帅,整天冷着脸,看着也不舒服啊。
谁又没欠他钱。
大概只有艾比盖尔觉得他又酷又帅,纯属脑补过度。与他相比,艾比盖尔虽然性格精灵古怪,却显得很十分可爱,是个没什么坏心思的大女孩儿。山姆则是个阳光少年,还是艾米丽的邻居。
你说这三人放一起,艾米丽会针对谁?
至于剩下的两个,是他们的同学,不是镇上的人。
“脸凉凉的,艾比,真不该在这么冷的天出来。我请你喝饮料,热果汁还是热牛奶?”艾丽米捧着艾比盖尔苹果般可爱的脸蛋儿摩擦着,趁机占便宜并问道。
“我能来杯热啤酒吗?”艾比期待的问道。
“不能!”
“那我要果汁。”小姑娘甩着紫色的头发推开揉搓她脸蛋儿的手,伸手要报复回来,两个姑娘嘻嘻哈哈闹成一团。
林克仔细打量着那个宛若精灵,漂亮到极致的女孩儿,原来这就是艾比长大后的样子。去掉那套杀马特后,她还是那个可爱到过分的小姑娘。一头亮紫色的头发跟着她甩来甩去,活泼到不行。
罗宾站在门口环视酒吧,找到了内里靠窗而坐的林克。
“来,给你们介绍一个你们一直想见的人。”
一直想见的人?谁啊。几个孩子顺着罗宾的视线一起看向里面,然后塞巴斯蒂安、山姆和艾比盖尔,三个孩子一齐叫出声来。
“疯特工!”X3。
“就是他撞的我们!”
“他是政府派来追杀的特工,我们忙着逃走才出的车祸……总之不是我们的错。”
“嗯嗯。”
……
“都给我过来说清楚!”罗宾怒吼道。
在罗宾的强势压迫下,事情很快被串联起来……这让罗宾的气压越来越低。
“你别怪他们,是我的问题,我当时开了好几天的车,情绪有些失控,路怒症犯了。”林克茶言茶语的说,“看,洗干净脸后都是挺好看的孩子,就是之前化的妆太厚,我一个都没认出来。”
三个少年像鹌鹑一样挤在沙发上,直面着陷入暴怒的罗宾——她无论如何都没想到,那个被他们众口指责单方面挑起事端,并承担制造车祸99%责任的罪魁祸首,居然是林克!
虽然林克说是他的错,但她怎可能相信?
要知道在8年前,当时林克才15岁!身上就没半点热血冲动!平时稳的就像个老头子,每次开车出去,总在旁边喋喋不休的劝她善良。说的最多的就是“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宁让三分,不抢一秒”……
简直烦死个人!
直到塞比开始学车,罗宾才恍然明白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你永远不希望你在意的人出车祸,于是唠叨的人变成了她。
因此罗宾万分确信,林克可以出任何事,唯独不会是交通事故!
你说这样的人会主动挑起别车争端?
制造交通事故?
怎么可能!
罗宾的视线略过爱耍小聪明的大儿子,又略过甘当小跟班的艾比盖尔,最终停在山姆身上。
“山姆,你最老实,你来说。”
山姆左右看看,发现塞比跟艾比盖尔的眼睛都快眨成摩斯密码,可问题在于,他看不懂啊!
没办法,只能实话实说……实话就是,他们几个骗了家里。
学校其实早放假了,但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反而跟另外两名高中同学一起,搭车去了沙漠音乐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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