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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琉璃杯呢?


这事对吴铭来说只是个小插曲,或者说,早在他意料之中。

    新店开张,哪能一帆风顺,开店十余天仅碰上两拨惹事的(第一次是以铁钱充铜钱),已经算是治安良好,民风淳朴了。

    这回闹得比较大,且沾了狄咏的光,郑荣喜等官差的态度堪称毕恭毕敬,相信经此一役,足以震撼许多泼皮宵小。

    此间事了,川味饭馆紧跟着迎来了晚上的用餐高峰期。

    吴铭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遂将此事彻底抛诸脑后。

    李二郎却始终耿耿于怀,直到打烊闭店时,仍垮着脸闷闷不乐。

    吃晚饭时,谢清欢打趣他:“瞧你愁眉苦脸的,可是师师又去给富家子弟作陪了?”

    李二郎抬头瞄了吴掌柜一眼,又黯然垂首,自责道:“二郎对不住掌柜的,是某疏忽大意,教那三人得逞,平白损失了两只上等琉璃杯……”

    “我说怎么看你状态不对,原是为此。”吴铭失笑,“你当时进厨房端菜去了,并不在场,怎能说是疏忽大意?此事与你无关,怪只怪那三个贼人奸诈狡猾,钻了咱们人手不足的空子。”

    说起来,那三人也真是倒霉,偏生撞上两个练家子,换作平时,说不定真能脱逃。

    谢清欢也开解他:“师父是何等气度,区区琉璃杯,在凡俗眼里是宝物,在师父看来,全然不值一提——”

    这话倒是没错,玻璃杯确实不值什么钱,碎了便碎了,吴铭并不在意。

    “——二郎无须多虑,往后有那个角抵艺人帮衬,我看谁还敢来闹事!对了师父,”谢清欢转而看向师父,“那个角抵艺人我可曾见过?”

    吴铭摇摇头,忽然想逗逗她,一本正经道:“那角抵艺人年方二十,俊俏得紧,丝毫不逊于狄家的小官人。”

    “当真?”

    谢清欢双眸生光。

    “不信你问二郎。”

    李二郎忍笑点头。

    谢清欢想起大相国寺里狄咏的英姿,顿时对明早的碰面满怀期待。

    美男子谁不喜欢呢?

    吃完晚饭,吴铭核算今天的业绩。

    川味饭馆的账老爸走之前已经算过一遍,营业额已经趋于稳定,工作日基本都在两千上下浮动。

    吴记川饭今天光是“外卖订单”便有近3000文,加上堂食,一共卖了9200余文,扣除税款和谢、李二人的工钱,加上昨日的结余,正好两万出头!

    当然,这之中包含了尚未结算的肉款,实际上没挣这么多。

    吴铭记完账,给谢清欢和李二郎发了工钱,各自回家歇息不提。

    ……

    那两个贼人并未扯谎,此事确实是由陈贵牵头。

    他本是在五岳观避难的灾民,无意间听见人夸赞吴记川饭的吃食物美价廉,于是在两天前的下午,也到店吃了一碗鸡汤面。

    他震惊了,倒不是因为鸡汤面,而是因为这家店竟然拿琉璃杯待客!

    凡是喝冰镇凉茶的,皆人手一只琉璃杯!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家店竟然只有一个跑堂伙计,一旦客人多了,实难兼顾,店堂里时常处于无人看守的状态。

    他当时便想,若是顺手拿走一个琉璃杯,岂非神不知鬼不觉?等伙计发现,他早就跑远了。

    于是叫上两个狐朋狗友助阵,反正偷一只琉璃杯是偷,偷三只也是偷,三个人一起还能壮壮胆子,犯了事也好有个照应。

    第二天便打算动手,不料店家去大相国寺设摊了,只好推迟到今日。

    原本一切都按计划中进行,三人佯装吃面被辣——确实有被辣到——顺势要了冰镇凉茶,付完账后,趁伙计进灶房端菜,店堂无人看守,便拿了琉璃杯开溜。

    谁知遇上个多管闲事的鸟人,三人刚一起身便被同桌的食客盯上了。那厮看着年纪轻轻,并不凶悍,抓起人来端的生猛!

    也怪自己没经验,被人一叫便慌了,倘若当时放下琉璃杯,从长计议,定不至于这般狼狈。

    幸好叫了两个兄弟一起来……

    陈贵紧紧捂着怀里的琉璃杯,暗自庆幸。

    五岳观他没敢回去,换了座寺庙藏身,在此间避难的灾民全是生面孔,官府的人又都派去城南排涝疏渠了,绝无可能找到他。

    待今夜卖掉这只琉璃杯,他便即刻出城,只要离了东京,谁能抓得到他!

    至于在何处脱手,他早就想好了。

    京师里唯有两个地方销赃最为保险:一是大相国寺。可万姓交易刚结束,下一次得等到六月初十,他等不了这么久。

    另一处则是位于内城潘楼东街巷及界身巷周边的鬼市。在鬼市交易,一概货不问源,其间来路不明的赃物多了去了,一只琉璃杯算得了什么?

    唯有一点不好:鬼市只在寅时(凌晨三点至五点)开市,还有好几个时辰。等待的每一刻都是煎熬,揣着这只琉璃杯,他看每一个人都像极了贼。

    陈贵平日打了二更(晚上九点半左右)便歇息,今日愣是睁大眼熬到了子夜(晚上十一点以后),紧紧捂着宝贝,心里默念着绝不能睡绝不能睡。

    可终究抵不过困意,眼皮一搭一搭的,不知不觉便合上了。

    待寺庙里响起四更的更声,他才猛然惊醒!

    连忙伸手到怀里一摸,瞬间渗出一身冷汗!

    我琉璃杯呢!我那么大的琉璃杯呢!

    衣服裤子里摸了个遍,没有;将身周空地乃至于邻近灾民的物什尽皆翻了个遍,仍是一无所获。

    “不!!”

    ……

    “快起来!”

    四更的更声一响,郑荣喜立刻翻身而起,火速薅醒两个手下。

    既已在小官人跟前夸下海口,他自当尽心竭力。

    可这抓贼亦讲究策略,挨家挨户搜寻无疑是最蠢笨的方法,一来眼下没这么多人手,二来他也不屑为之。

    郑荣喜料定那陈贵急于脱手赃物,今夜必去鬼市兜售,他只须守株待兔,定抓他个人赃俱获!

    两个手下打着呵欠不甘不愿地随上司直奔内城鬼市。

    在鬼市做生意的人自有一套不成文的规矩或者叫默契,其中一条便是:只交易,不打听。

    郑荣喜当然可以大喇喇亮出身份。

    鬼市的“鬼”指的是开市的时辰相当“阴间”,并无装神弄鬼之意。

    天子脚下岂有法外之地?在此做生意的说到底也都是寻常百姓,没人敢动官府的衙役。

    可一旦这样做了,便休想从这些人嘴里问出半点消息。

    因此三人均着常服,不动声色地沿潘楼东街巷的一头往另一头逛去,只在看见琉璃杯时上前套几句话。

    三人来来回回逛了好几趟,从开市一直到逛到闭市,愣是没打听到有关陈贵的半点消息。

    两个手下忍不住连声抱怨,郑荣喜心里也咯噔一下。

    失策!

    本以为是个蠢贼,不料竟遇上高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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