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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纨绔生活的开始


那晚以后,我就没能在走进过丑奴的房间,就连那五彩斑斓的盔甲也没有在见过一眼。

第二天晚上半夜,我起床去赴我和丑奴的约定。

推开房门走出房间,踏进小院子我就跌了个狗抢屎,浑身被一种小珠子一样的东西硌的疼痛难忍。

在狠狠的摔了一跤后,我才发现,院子里密密麻麻的都是鸡蛋大小的弹珠,连一块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站起来,站到珠子上。”丑奴只用了这短短的一句话,却让我练了整整两个月,才能平缓的在珠子上走动。

我原以为的练功是轰轰烈烈的,是酣畅淋漓的。没想到竟然是那么的枯燥寂寞的,是一场每天在黑暗中旷日持久的煎熬。

从不出房门的丑奴,每晚在房里发号施令,对我进行训练,就在那些珠子上,怎样扑打腾挪,怎样进退跳跃,怎样扑击闪避,另外还有一些凝气稳身之法,和神剑的剑法招式。

在这漫长的训练煎熬下,我不知道有过多少次放弃的想法,但最后都坚持了下来。

每晚的刻苦训练只有紫薇一鸟陪在我的身边,有时候它还是我的假想对手,在这之前我以为它只是一只贪吃的傻鸟,让我没想到的是,它可是飞行的行家,灵巧的身法,恰到好处的动作,是一只灵活的胖鸟。

我每天听着丑奴的声音越来越虚弱,心里想着他应该坚持不了几天了,我在坚持坚持就能结束这枯燥乏味的生活了,没想到的是他这一坚持就是十年,我也在枯燥中煎熬了十年。

苦练了十年了,凭着这一身十年苦练的功夫,我想用不了多久,丑奴双脚一蹬,眼睛一闭,我就能轰轰烈烈的去闯荡江湖行侠仗义了,然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人敬仰的李三郎大侠。

可是,我希望这一天永远不要到来,十年来的相伴,十年的朝夕相处。虽然我还是丑奴名义上的主子,但是我们之间的师徒之情早已深不可测,我觉得应该比我和废帝老爹的感情还要深,毕竟废帝老爹有那么多的儿子,而丑奴只有我一个徒弟。

十六岁,是多么令人向往的年纪,是惹是生非的旺盛期,是成熟的过渡期,是往后人生痛苦的开端,是一个男人即将打破规矩的信号,也是我离开相王府的日子,出阁去建立自己事业的。

我的新住所是在兴庆坊的五王宅,五王宅里有五院,每院都住了我的一个兄弟,分别大哥宁王李成器,二哥申王李成义,四弟岐王李隆范,五弟薛王李隆业,和我李隆基,被当时人们称为五王,都都居住在兴庆坊内。

没有隆重的仪式,也没有依依不舍的送别,我带着丑奴,紫薇,仙媛,还有王毛毛悄无声息的搬出了相王府,住进了兴庆坊。

五兄弟住进了这无人看管的兴庆坊,肯定是要无法无天了,住进新家的当晚,我走遍每一个角落进行欣赏,直到一声:“小王爷。”

这是仙媛对我的呼唤,她把我带到她刚刚帮我整理好的房间,告诉我她已经收拾好了,可以睡了。

可以睡了,是可以睡觉了,还是可以和她?

这几年,我不光练了一身本领,而且还在外面混了一个小魔王的称号,我们五兄弟在外面名声可不是很好,没有一点皇孙的样子,贪财好色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不知道祸害了多少良家少女,可谓是百姓口中的败家子。

尽管我在外面放浪不羁,但从不对家里身边的丫鬟下手,因为在相王府是在是不方便,况且长辈都在身边影响不好,可是现在不同了,我的家里我说了算。

本身仙媛就是废帝老爹要求我带在身边的,因为我已经长大成人,有一些特殊的需求,有一个贴身侍女的话会比较方便,主要废帝老爹还是怕我精力旺盛跑到外面去染了一些怪病。

所以叫我带上仙媛,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我那一方面的需求。虽然废帝老爹,仙媛和我都没有说破,但大家早已心知肚明,而且废帝老爹有可能早就和仙媛交代好了。

唉!可怜的小仙媛,我对你早就已经垂涎三尺了。

仙媛本身年纪就比我稍大,成熟的也比我早,可那个快活的事情,应该是没有我懂得多,因为她一直守身如玉。

望着只穿了一件薄薄小小冷衫的仙媛,我大口大口的吞咽着口水,她的大部分肌肤都暴露在我眼前,眼角还含着泪花,凄凄惨惨的感觉,像是要求我放过她。

怎么可能嘛!我可不是什么好人,煮熟的鸭子怎么还能让她飞了,她的表情越来越凄惨,浑身上下像是冷的在发抖,而我却越来越兴奋,邪念越来越旺盛,欲火像是要把我燃烧。

“小仙媛!”我叫了仙媛一声,然后向她逼近。

“啊!”仙媛啊的一声,闭上了眼睛滑溜一下,就滑进了我的怀里。

一时间电闪雷鸣惊天动地,把我们吓的赶紧钻进了被窝。

“呵呵呵!”我发出了禽兽的笑声。

堕落,一直在向下坠落的失重感,让人耳鸣目眩。

天气开始仿佛末日一般恶劣,即将地摧山崩般晃荡,连空气中充满了绝望。

突然!一股力量飞升上天,大地瞬间山洪火山咆哮般一发不可收拾。

在这末日下临淄王府院中,躲在角落里的王毛毛一个人,早就泪流满面,心如刀割。

王毛毛暗中窥视着那冰肌玉骨的少女好似犯罪后一般的逃离魔窟。

我以后的生活,每晚在丑奴的指导下练完功之后,还要陪小仙媛生龙活虎一番。白天呢就是皇城里的一个纨绔子弟,没一点上进心。

作为皇孙王爷的我,拥有无穷无尽的财富,但我的财富来源,并不是像其他王爷一样,领着朝廷的食邑俸禄,把朝廷当做自己的钱庄,用之不尽取之不绝。

作为一个标准纨绔子弟的我,财富的来源颇有一番街头混混的风格,要说我的第一大机密是拜山獠为师,那我的财路就是我获取财富的方式,那肯定就是我的第二机密。

每晚我都拼死拼活的练功,还要应付小仙媛的工作,完事后才能入睡。到了第二天,我一般都是睡到日上三竿,别人都过了半天的生活。我才迷迷糊糊的起床洗涑,在小仙媛的伺候下用了膳食,然后吊儿郎当的出门去放纵潇洒,去玩物丧志。

一般出门我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赌坊,皇城的大赌坊,里面有九十九家的小赌坊,所以也称九十九赌坊,到了赌坊我的称呼就变了,人人都得尊称我一声赌王,还会受到赌徒们的热情款待,因为他们都想拜我为师,因为我基本是逢赌必赢,赢得盆满钵满,在这里只有我不想赢的,没有赢不到的,这就是我的财路,我的第二大机密,我财富的来源。

我赌王的大名已经被传的全城皆知,在整个天下都是小有名气,一个十六岁的赌王,还是帝国的皇孙,我的赌技更是被传的神乎其神,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受到无数的赌徒粉丝的追捧膜拜。

在赌坊的赌徒粉丝们的热情招待下,我经常能在赌坊一呆就是一天,他们对我无怨无悔的服侍着,心甘情愿的跟随我,他们并不是为了钱,也不是被我的个人魅力所折服,只是希望能和我学到一丁点的赌技,但这注定了只是一厢情愿罢了,教会徒弟饿死师父,这不是自断财路嘛,我怎么可能会傻到干这种蠢事。

我在赌坊获胜的方式很简单,我只是多了一双锋利的眼睛,因为这双眼睛,我在骨牌这一类的赌博方式里,可谓是所向披靡。

而在骨牌这一类里,我最喜欢玩的有三种,第一种叫叶子戏,是骨牌最普遍的玩法,可以两人对赌,也可多人参与。

第二种叫金花牌,玩的人比较少,因为里面变化很多,一般只有技巧比较好的赌场老手才会参与,四个人玩的比较常见,也可三人对赌,不过三人对赌难度比较大。

最后一种叫斗马,比较简单,也比较刺激,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种赌博方式,因为不用太费脑子,速度比较快,人容易热情膨胀,是两个人进行对赌的赌博方式。一般两人对赌都会赌的你死我活面红耳热,每当这种时候,旁边都站满了围观群众,他们个个热情高涨,每到高潮的时刻,他们都会兴奋的响起排山倒海的欢呼,为胜者狂欢。

这三种赌博方式都是不能给对方看到自己的牌面,但自己却要时时刻刻的看着自己的牌面进行计算,我就是利用了这样的设计,成为这三种赌博方式的高手。

我的第二双眼睛长在了对手的脑后,每当我的赌战开始前,紫薇就早早的立在了对手的后面,它就是我的指挥所,我的透视眼。

他的一个摇头,一个啄嘴,一个提抓,啄理那一根毛发,都有特殊的意义,都代表了一个特殊的符号,或是一个特殊的词语,这让赌博对手的牌面,点数,大小,甚至出老千,都一一暴露在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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