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人若变记忆便迷人
十年后,天空仍涌起密云。恍如曾经那一秒时天空的惨景,这一刻又再重现。
他孤身一人,站在凛厉秋风中,任那如刀锋利的秋风摧残身体发肤,拂起黑色风衣衣襟,他岿然不动,垂着头,站得笔直,两手揣在兜里。静静地,看着伫立在一片荒草中的这座低矮墓碑。
每年他都至少要来三次。而且从来也不要赶在晴空万里的好天气时来。乌云浓稠,隐天蔽日的时候来这里才是最对的时候。
每次来他都要带来一枝花,站在这墓碑前好摆在其前来作纪念。这里,埋着这世上他曾经的依靠,曾经的亲人。他的叔叔,刘玄冰,因癌症晚期医治无效而阖眼辞世。
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是美梦终结的一日,也是他彻底脱离曾经的一日。他只记得那天这消息从医院传来,他的妹妹刘语嫣当场尖叫一声晕倒了过去,他则是立刻动身去确认这简直扯淡的结果是否误诊。
可怕的是,他终于看到那遗容——没有了生气的面孔显得惨败,但那神情仍是安详。还挂着最后的微笑。他终于阖眼,不再看这浑浊的世界。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是支离破碎的。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离开了你的世界,你再也寻不到。
以后又该如何过呢?兄妹二人从此相依为命,在接下来要自力更生的日子里,兄妹二人吃了不少苦。虽然高英华表示作为刘玄冰的老友,绝对可以拍拍胸脯来扶持刘思明刘语嫣度过这一时期,他老人家手头上那么多钱呢,更何况老友去世了,自己仍活在世,自然要用最大努力来照顾好刘玄冰的家眷。但刘思明和刘语嫣倔强的回绝,表示要靠自己好好活下去。接下来的日子是漫长而艰苦的兼职赚钱生活……刘思明在第一年换的兼职最多,从吧台服务员到货物销售员,从门口招待生到……呃,最狼狈的时候,某某公司清洁员也干过。
无论怎样,他真要靠自己赚到这点钱维持生计。(最尾刘语嫣高中毕业上大学一段时间内交的高额学费其实是高英华掏腰包帮忙交的,因为刘思明赚的实在是入不敷出,高英华实在看不下去,但刘思明承诺说以后一定会还。当然,到底多久能还上就得慢慢等了。)
后来刘思明和刘语嫣一同搬家到了遥远的南方城市,选择了对他们来讲就业机会较多的上海,自此定居。
刘思明在这里混了个新闻报社编辑,当了个码字师傅,同时业余时间还能没事写写小说打发时间……有一段时间手头的钱相对多了点,又在高英华的帮助下他如愿出国到梦寐以求的意大利,在那里度过了相对快活的一周。
回来后,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
上午去给大叔扫墓,中午回来,天空仍没有放晴。就好似终年都不会再看见太阳了似得。
十年间,一切事物发展速度都飞快,年轻人紧跟潮流,而那些固守陈规的人则是被时代的脚步甩的越来越远,难再跟上。
这几年,刘思明学会了什么?也并没有学会什么,要偏要说那就是他开始懒得打理自己的形象,好比说他那已经蓄满下巴的胡子和乱糟糟的头发(有时候甚至直接扣上一顶帽子应付了事)。
但这可不能说他是邋遢,家里的卫生情况还是很好的,至于他个人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也仍是保持不喝酒也不抽烟,平时顶多买几瓶低度数的酒精饮料来解解馋,烟则是根本不碰。
他的身高这十年来也就长高了几厘米,刚刚到一米八。但身边没人提醒,他也不加注意,也从未主观的意识到这一点。
他和妹妹则是分居而住,不是他不照顾妹妹,而是他的妹妹自己要求的要兄妹分开来住,她想培养自己的独立能力,刘思明在一旁淡淡的应了,心里却是想着——想当初我也是像她对这个社会充满好奇和期望……
小哈则是在妹妹那里。小哈也是老的差不多了,十年了,对人来讲可能非常快,对这种小动物来讲则是可怕的一段时间。这可能意味着一生的终结。好在小哈还没有表现出体弱多病的状态,该吃吃该喝喝,看见主人就高兴地摇尾巴。(其实刘思明一直在考虑着是不是应该给它改个称呼叫‘老哈’了)
妹妹最近的生活状况也是很不错,她现在是一名服装设计师,仍跟着自己的前辈学习,虽然每天很累但她很快乐。光是这样,刘思明就已经是很高兴了。
他自己则是保持着白天上报社上班,晚上若是不用加班就回家带着,无聊的时候写写小说看看书,再者就睡觉。以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十年这么过来看来也是不长。
但是,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就像那满街的狗血小说,主人公生活落魄,然后静静地坐着反思自己的人生好像缺少了点什么。他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他究竟缺少些什么呢?
他站在自己租的四十多平小屋子里呆望着窗外上海夜景,被霓虹映亮的天以及四处晃悠的投射灯让这个夜晚不再宁静。他看着这繁华盛景,灯光映亮了他灯光昏暗的小屋。
伸出手,缓缓地抚摸自己业已许久未剪的胡须,感受着胡茬刺痛皮肤的刺激。他开始讶异,但转瞬注意力便转移。
目光透过窗户,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远处某个经济区的大楼,上面的液晶大屏幕映出的影像在百米开外仍能看见。他定定地看着,看着那上面显示的画面。
那是现在的偶像级歌手,也是娱乐圈红人。她手拿麦克,清纯可爱的伸出玉指指向屏幕前方。身旁一个大大的字体,“演唱会即将到来!”
她是谁?他心中自知。他却只能叹气,因为可望不可及。
——
她坐在灯光明亮的化妆室里,在角落里,将身上的乱七八糟的饰品都扔在一边,头发自然的垂下来。这一刻,她才感觉像是做回了自己。
拿了两个小时没离手的麦克风终于被她放在化妆台上,她抱膝坐着,一个人静静的盯着那麦克风。
她累急了,每天要为了自己这个偶像歌手的名号跑东跑西,别的不说,光是这个月她就跑了三十个城市,开了三十二场演唱会,在来回跑机场走机场通道的时候,甚至都要扶着扶栏慢慢前进,要不然真的很容易浑身没劲儿倒地上。听起来很扯,但这就是她现在的生活。常人看来很充实而美好,但却不是她所期望的。
旁人严重的高不可攀,自己心里却甚至开始对自己如今的事业有意见……
想着想着,她化妆间的门突然打开,走进来一个女子。那是她的经纪人。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未来姐?啊呀原来你在这儿啊!我找了你可是好久呢!我问了门口保安才知道你的去处,你怎么都不跟我说一声……”这个女子关切的俯下身看着一言不发的她,这女子的胸前挂着一张印有一个大写V字的名牌,代表着她所属的公司,而她的名牌上写着她的名字——经纪人,江梦媛。一个敬业的女孩儿。小她大概三岁,但却很有干经纪人的经验,办事也利索,这让未来很欣赏。
“是不是累坏了?我来给你捶捶背?”江梦媛笑着伸出双手就要给她捶捶,但她却低吟着避开了。
“不用了,谢谢。”
江梦媛错愕的看着她,没想到今天她的心情这么不好。今天的工作状态她也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跟自己这个经纪人说,自己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江梦媛想到了个可能会逗她开心的事情。“未来姐,又有几个唱片公司请求跟你合作出新专辑诶!投资可够一大笔了呢,接下来你可得更卖力么了,你还能从现在这个偶像歌手的位置再上一层——”
“我无所谓啦……真的无所谓了已经。”她阴着脸,淡淡的应道。“而且我打算休息一阵子,好好地休息一下……太累了……”
她深深地呼了一口气,经纪人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
“你一定是累坏了,才说出这样的傻话……要是我们有片刻的歇息,岂不就给了其他竞争对手喘息的机会?我们可是要打长久战的牌……”
未来听后默然。叹气。这不是她期望的生活。
“请你先出去吧,不用管我了。大概半小时后我会回家,到那个时候安排司机在公司门口等我就好了。”
江梦媛最后深深地看了眼她。“未来姐,有事千万给我打电话啊,千万啊!”说完,就走出了房间。
房间里未来一个人静静地坐着。莫名心中五味陈杂,鼻头一阵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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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竟然是灰的……睁开眼,它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黑。实际上,它比黑暗还要亮上几分。
灰暗中,睁开疲惫的眼,凝视栖息在夜晚宁静中的那些家具,仿佛在晚上他们会有所不同,诉说不同的故事。
他又何尝不想好好的睡个觉,但最近他一直都处于失眠状态。每每到夜半十二点都会准时醒来,他每次都以为自己或许是尿急,但次次去厕所都是一点尿意也没有。
躺在床上,睡意全无。他的心理也是乱糟糟的,一直像是堵着什么,这应该发泄出来的却得不到发泄的感觉究竟是什么,他欲说却咽。
人在睡不着的时候感情是最脆弱的——尤其是在无人的夜晚,伤感涌上心头,回想起过去的种种以及无人问津的一些隐秘故事,便要伤心。
躺在这柔软的床上,望着死板的天花。将心在这一刻彻底敞开,让那不敢开的门在夜晚偷偷嵌开一道缝受那冷风吹。讲真,他这十年来的情感经历是怎样的呢?
让脑海涌出的影像作证据,让颤抖的双唇及涌动的泪花作无力的挣扎,让夜晚响如雷鸣的心跳声作审判自己的法槌敲下。
其实,他想哭。却不敢哭。
自十年前分别的那一天,大家还勉强维持了一段时间联系。后来在寥寥聚会的几次,眼看着每次来客空着的位子越来越多,最后只剩下尴尬几位,相互望着笑笑。再几次也难碰面。或许在网络上敲敲键盘就能传达心意无尽将要说的话说明白说清楚,但到真见了面却仿佛忘了要该怎么说话,心中却似有无尽愧疚似得话都不敢讲,最后擦肩宁愿变路人。
刘思明呢?未来走了后,他的心是彻底凉了——虽然是人生第一次谈恋爱但这突然的离开却让他措手不及,张皇失措。在很久一段时间里他都不敢再有找个新对象的念头,因为她的笑容定格在每一秒,仿佛无时不刻自己在做什么她都会在身边看着似得。是的,他就幻想着她永远陪着自己,犹信她伴在旁。大学的好对象那么多,他却一瓢弱水也不敢拿起饮,要战战兢兢的经过装作没看见过来定心神。
听到她成了万众偶像,登上了大荧幕成了全民偶像。他看着荧幕上的她、海报上的她、无处不在的广告上的她……他惘然,她离自己好像越来越远,再也碰触不到。
手机用了这么久——已经是快成破烂一个。那手机之后还继续用了三年,最后终于是用坏了。手机坏的那一天他泪眼汪汪像个丢了玩具的孩子,火急火燎的拿着自己坏的这部手机跑去手机卖场对照着买了一样牌子差不多型号的手机,忐忑着买下后,立刻把原来手机的手机壳套上去,把新手机里面的内容布置得和旧手机有过的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他格外小心的保管着她送过自己的手机。但实际上,她后来从来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他也没有鼓起勇气给她打过电话。
因为他很害怕,十分的害怕。心里十分的没底。对方已经是个大明星,自己还是个毕业后混的很一般的报社记者,有什么资格再去跟人家联络?
他不敢。也怕了。崩溃了。在那之后他甚至想着自己实在不行就找个女朋友来缓和缓和,既然自己都看开了自己和人家的差距就不要在固守了,老老实实过个普通日子的了。
于是他找了个女孩儿,性格很好长得也好看。但是处了不到一周刘思明就满怀歉意的提出了分手,对不起,两人不合适。
实际上,是他心里在打鼓。他在谈恋爱的每一秒心里都备受煎熬——那感觉就好像是自己在偷情怕被别人发现,害怕极了。他也不是自作多情,只是,自卑的他在感情上自己将自己彻底摧毁。
于是,他经历了长达两年的抑郁症时期。那一段时间他彻底少言寡语,个人形象变得很邋遢也是自那以后养成的臭毛病。
现在他是差不多心里不再那么抑郁,但直到现在他仍是在心悸。
没想到,从来都没想到。一段情竟然差点毁了自己一世。
此时,他幻想着自己能重现过去的每个片段,重温过去的每个幸福瞬间。他沉浸在发呆之中,半张着嘴巴,虔诚的陷入回想……
慢慢的,他的心被思念和痛苦所充斥。快要将胸膛涨破。
他痛苦的翻了个身。催促自己快快睡去。
尽管头痛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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