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陆程远的身世
宋家老宅储藏间的木地板总在梅雨季返潮,就像他永远晒不干的身世。
从记事起,陆程远就知道自己是被宋谭收养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自己随母姓林,“程远”这两个字是宋谭取的,宋谭说这是两个非常有希望和有前途的字。
某个暴雨将至的黄昏,他终于鼓起勇气追问自己的身世。
“你爸妈?”宋谭蹲在院里的葡萄架下修理自行车,扳手砸在生锈链条上的脆响,比窗外的惊雷更刺耳,“你就当他们都死了吧。”
......
二十年前。
遇见许嘉柔的那天,窗台上那盆君子兰的叶片把他的窥视切成了碎片。
七岁女孩鹅黄色的裙摆扫过石阶上的青苔,马尾辫随着一声"外公"的呼喊甩出了晶亮的弧线。
那一眼,他在女孩身上看到了自己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的明媚。
他躲在二楼窗台后,铅笔尖在草稿纸上戳出密密麻麻的黑洞——
就像突然被人扎漏的气球,将那些深藏的自卑和惶恐"嘶"地泄了满地。
原来她叫许嘉柔,宋谭是她的外公,而不是他的外公。
她会分走“外公”对他的偏爱吗?她会抢走他唯一的“家人”吗?
这念头像根鱼刺卡在喉咙里,痛得他攥紧了君子兰的叶片,用力掐出一个月牙形的印子。
“外公!他是谁啊?”小嘉柔踮脚指着二楼窗户,马尾辫上的贝壳发卡晃得他眼前发花。
“那是你哥,林程远。”
宋谭摘了老花镜往楼上喊:“程远下来!有客人来了!”
还没等他下楼,木楼梯"咚咚咚"响得像打雷,小嘉柔已经炮弹似的冲进了他卧室:“太好了!我也有哥哥啦!”
当温软的掌心包裹住他冰凉的手指,林程远忽然发现草稿纸上的黑洞被阳光晒化了。
“程远哥哥,你好高啊!”小嘉柔踮着脚尖,脑袋才勉强够到他胸口的位置。
她仰着脸,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给毛茸茸的发丝镀上一层金边。
“程远哥哥,你能不能抱抱我?我想举高高!”她张开短短的手臂,鹅黄色的连衣裙下摆沾着草屑,像只笨拙的小鸭子。
“程远哥哥,陪我玩过家家嘛!你扮爸爸,我扮妈妈......”她拽着他的衣角晃啊晃,把他洗得发白的衣服蹭出一道道褶皱。
她实在是太明媚了,不管林程远多冷淡,她都还是固执地跟在他屁股后面喊“哥哥”。
林程远低头看向这个突然闯进他生命里的小太阳,鹅黄色的裙摆扫过他灰扑扑的裤腿,像朵向日葵硬生生开在水泥墙缝里,刺眼得让人不敢直视。
......
年少的离别比奥数题还难解。
不到两个月,小嘉柔就被宋阿姨拽上渡轮离开了海川。
她如同出现在他生命中的一个春天,时间一过,便匆匆消逝了。
小嘉柔离开的那天,她把冰露矿泉水的瓶盖圈拧成指环往他大拇指上套,塑料锯齿卡在关节处,疼得他眼眶发酸——
“程远哥哥,这样你就被我套牢啦!”
“我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程远哥哥,你一定不要忘记我!我会回来娶你的,要是我没回来找你,你就来找我!”
“我家住在光华市长安街32号春晓花园小区!你一定一定一定不能忘了我啊!”
她连说了三个“一定”,意思就是真的很舍不得他。
......
蝉鸣在某个骤雨初歇的黄昏集体失声。
女孩走后,林程远感觉自己的人生又重新变得暗淡无光,文具盒夹层里的瓶盖圈边缘也开始泛黄。
梅雨季再次来临时。
林程远蹲在楼道角落里数着墙上的向日葵,他总觉得她某天会突然踹开老宅的门,马尾辫上别着新的贝壳发卡说:“走!程远哥哥,我带你去海边抓小螃蟹!”
直到黑色轿车碾碎了满院的落叶,亲生父亲袖口的古龙水呛得他直咳嗽。
“程远,叫爸爸。”男人的眼神泛着冷光,昂贵的腕表磕在方向盘上发出金属脆响。
宋谭突然从堂屋里冲出来阻止,“陆振华!你害死诗媛还不够?现在还要让这孩子回去当你们陆家的傀儡?!”
林程远书包带突然绷断,文具盒散落在泥水里。
他蹲下去捡,却看见亲生父亲锃亮的皮鞋底碾过了那枚瓶盖圈——
林程远听不懂他们在吵什么,只知道少女送给他的礼物被弄脏了。
最后通牒是在陆家祠堂里下的。
陆振华将亲子鉴定书拍在茶几上,“改姓陆,你就是荣成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男人将金笔塞进他的掌心,握着他的手签下了字,笔尖划破纸张的声音,像极了世界崩塌的声响。
自那之后,林程远就变成了陆程远。
什么都变了,他也变了。
......
二十年后,他无意中看到海川私立中学的新教职员工名单,“许嘉柔”这个名字重新回到了他的视野里。
入职宴上,水晶吊灯晃得人眼晕。
陆程远隔着香槟塔浮动的酒液,第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还是那么漂亮,像太阳一样耀眼,而他却早就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少年。
干净的外表下潜藏着一颗早就腐烂的内心,让见不得光的感情在阴暗处疯狂滋长。
对她的爱意,是他身上最差劲的东西,就像梅雨季停不下的雨,黏腻潮湿,令人厌烦。
可偏偏她又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开端。
陆程远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
他竟然看见许嘉柔主动朝他走了过来,她来找他了,对吗?
这个荒谬的念头刚冒出来,他就被冰凉的酒液泼了个透心凉。
香槟顺着他的下颌线滴落在衬衫领口,在纯白的面料上洇开一片狼狈的痕迹。
矿泉水瓶盖做的指环早就褪色,而当年说要娶他的小姑娘,如今只把他当作陌生人。
那些无人认领的往事,终究只有他一个人记得。
......
陆程远骨子里就是这样的拧巴。
越是珍视的东西,他越不敢伸手去碰。
就像小时候隔着糖果店的玻璃橱窗,明明馋得直咽口水,却只会攥紧口袋里皱巴巴的零花钱扭头就走。
整整二十年,脑海里那些与许嘉柔亲近的画面都是他想象的。
他想象过无数次重逢时该说什么,演练过千百遍偶遇时要怎样微笑,可真的四目相对时,他却连呼吸都刻意放轻,生怕惊扰了这场美梦。
这样的日子久了,他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癔症。
就像个守着过期糖纸的疯子,明明知道甜味早就不在,却还要把糖纸贴在舌尖,假装尝到了回忆里的甜。
初一那年暑假收拾行李时,舍友打趣他:“去光华市干嘛?艳遇吗?”
陆程远恍若没有听见,径自把课本翻开,书页里夹着一片槐花瓣。
“你别贫。”另一个舍友踹了脚对铺,见陆程远脸色正常才放心下来。
宿舍陷入诡异的寂静。
所有人都记得上个月的那一幕,陆程远把继母送的名表扔进了泔水桶,镜片后那双黑洞洞的眼睛,可怕得像是手术刀划开腐烂的肉,冷静而残忍地审视着某种变质的东西。
没人敢说话。
这家伙身上有种令人不适的违和感。
明明嘴角挂着温和的笑,眼神却冷得像冰,整个人像被割裂成两半,一半彬彬有礼,一半阴郁乖戾。
他像条被捡回家的流浪狗,哪怕喂饱了、洗干净了,骨子里的戒备却从未消褪,稍微靠近一点,就能感觉到他绷紧的肌肉和蛰伏的敌意。
谁要是贸然伸手,他未必会立刻咬人,但那双眼睛会死死盯着你,仿佛在计算从哪个角度下口最致命。
他不需要做什么,光是站在那里,就让人后颈发凉。
......
列车驶入光华市的那天,下着太阳雨。
他在候车室玻璃幕墙上看见无数个自己,可最后都碎成了宋家老宅储藏间里那个蜷缩的影子。
陆程远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去光华市的理由——
因为他最近又梦到了那个女孩。
风吹起鹅黄色的裙摆,她站在郁郁葱葱的白槐花树下跑向了他:“程远哥哥,我好想你——”
后来,他独自走过陌生城市里一条条栽满悬铃木的街道,直到暮光将便利店门口的招牌染成了绯色。
他找遍了整座城市,也没有找到一棵槐花树。
原来,光华市根本没有槐花树。
而陆程远同样没有找到许嘉柔,那些被时光碾作尘土的星屑,永远飘浮在他无法抵达的夏天。
......
晨光刺破云层,宋家老宅院子外的悬铃木沙沙作响,恍惚又回到了那个蝉鸣撕扯的午后。
陆程远摘了眼镜揉搓鼻梁。
视界模糊的刹那,许嘉柔抱着一盆君子兰进屋,发梢别着的贝壳发卡叮当作响,“醒啦?快来搭把手——”
“这破花,外公养了二十年都没开过,”她蹲在地上捡起碎陶片,“我不小心手滑又给摔了,等老爷子醒了肯定又得念紧箍咒!”
陆程远怔然盯着她后脖颈蹭的墙灰,突然想起当年,女孩不小心把窗台上的君子兰连盆摔了个稀碎,也是这么蹲在碎瓷片里冲他咧嘴笑:“程远哥哥,快帮我埋了!外公回来肯定要揍我!”
穿着鹅黄色连衣裙的女孩手忙脚乱地刨坑,将整个跌跌撞撞的春天都栽种在了他荒芜的童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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