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听到周行云的夸赞,夸自己的眼睛好看,夏笙笙羞涩地低下了头。
看到夏笙笙这副可爱的样子,周行云忽然有一种想欺负她的感觉。
可是手还没动,就听到电话铃声响了,是宋凯打过来的。
催促他们两快点,他和杨漫已经在往他们家过来了,过会就到。
挂断电话后,周行云和夏笙笙立即恢复了正常的神色,赶紧回到房间里做最后的准备了。
周行云这边倒不需要什么时间,换了一套悠闲风格的蓝色衬衫和中裤。
至于鞋子的话,周行云放下了跟自己两年多的鸿星尔克运动鞋。
而是拿起了昨天晚上,夏笙笙给他买的一万多的名牌鞋子!
穿上去以后,周行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来回走动了一会。
“嗯?怎么感觉穿上这一双名牌鞋子,我身上的气质变得更帅了?”
“可能是我的心理暗示吧,这双一万多的鞋,估计我也不会经常穿。”
周行云再跺了跺脚,简单地拿梳子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刘海,深呼吸了一口气。
他对于鞋子的要求也不高,自己的鞋柜里的鞋子,最贵的也就一千出头。
而今天是他和夏笙笙,还有宋凯杨漫两组情侣,这一年多以来第一次外出游玩。
自然要在打扮上下点功夫,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让夏笙笙更有面子。
自己这边准备好了后,周行云来到了夏笙笙的卧室门口,看了眼时间。
“笙笙你快点,宋凯他们两马上就要到了。”
“马上马上,我在涂美甲!”
“好了没有,我听到宋凯的车子的声音了。”
“快了快了,我在弄眼影。”
周行云:“……”
面对夏笙笙这样的拖节奏,周行云无奈地耸了耸肩。
不过他也能理解,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而且他也比较期待,夏笙笙今天的装饰,会是什么样的。
大概又过了三分钟,夏笙笙卧室的门终于开了。
当看到眼前的夏笙笙时,周行云低下的头抬了起来,顿时间眼前一亮!
现在的夏笙笙,直接穿了一件偏蓝色的牛仔吊带连衣裙。
连衣裙下的身材,凹凸有致,让人引起无限遐思。
裙摆之下,是一双粉色的运动鞋。
搭配着高马尾,尽显运动女生的青春气息!
然后肩上挎着一个香奈儿的包包。
看到夏笙笙走过来,周行云直接牵住了她的手,然后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
“这套衣服好像没看你之前穿过啊?”
“哼,我之前穿过的,那是你不够观察仔细,不够爱我,坏老公!”
听到夏笙笙这责备语气的撒娇,周行云脸上露出了笑容,摸了摸她的头。
“你衣服那么多,我怎么辨识的过来啊。”
“哪像我都没有衣柜,直接一个盒子就搞定了。”
“嘻嘻,所以我昨天给你多买了好几套衣服啊。”
“以后也给你弄一个大衣柜,每天给你安排不一样的穿搭。”
“这样你每天换一套穿搭,就是不一样的样子,我就有不一样的老公!”
夏笙笙这句话一出,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周行云直接一只手,重重地拍了拍夏笙笙连衣裙下包裹的圆润屁股。
“你还每天要有不一样的老公上了,你还想谁当你老公?”
“臭笙笙,又想找打了是吧?”
面对周行云的凶色,夏笙笙丝毫不惧。
反而还做了个鬼脸,伸出了舌头,而且还自己拍了下屁股。
“略略略,老公你来追我啊!”
夏笙笙说着就跑了起来,后面周行云跟了上去,然后两人也出了门了。
看到不远处的帅气跑车,还有两个熟悉的身影。
“我说云子,你和笙笙两个人也真够慢的,我和漫漫都等二十分钟了。”
“慢点咋了,女生化妆不要时间啊?”
杨漫听到宋凯的吐槽,立即反驳了一句。
然后直接小跑了过来,和夏笙笙拥抱在了一起。
“哎呀,我家笙笙今天好漂亮,都穿牛仔吊带连衣裙了。”
杨漫说着还把头低了下来,在夏笙笙胸前蹭了蹭,一副小孩在妈妈面前的感觉。
旁边的周行云看到杨漫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对于夏笙笙的这个好闺蜜,观感是有些复杂的。
之前他和夏笙笙还在处于误会期,关系比较冷淡的原因。
很大一部分就是杨漫在后面说,他喜欢高冷的女生。
导致这结婚一年多的时间,夏笙笙一直在伪装自己。
要不是前段时间他突然能听到心声了,真差点和夏笙笙离婚了!
然后后面他和夏笙笙和好后,也是杨漫一直在做狗头军师。
让夏笙笙穿情趣内衣,多说点骚话来勾引他。
不过对于这一点,周行云倒没什么意见,反而还挺喜欢的。
毕竟哪个正常欲望的男人,不喜欢自己的爱人更骚一点呢,当然仅限于在自己面前。
或许是看到了旁边周行云的笑容,杨漫直接抬起了头。
双手叉腰瞪了周行云一眼。
“笑什么笑,笙笙是我的!”
杨漫这句话一出,让宋凯都笑了,站在了周行云的旁边。
因为宋凯的布加迪赤龙是跑车,坐不了四个人。
所以只能坐周行云的车子,一百多万的路虎揽胜L6。
当然夏笙笙和杨漫两个女生坐后排,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
而宋凯坐在副驾驶上,周行云开车。
看到东西啥的全部上来后,周行云直接用嘴吹了一口口哨。
然后在其他三人震惊的目光之下,即兴来了一段打油诗。
“今天我们去爬山,借与芙蓉东风还。”
“不辞长色江南去,美人美景映春澜。”
宋凯:“?”
后面的夏笙笙两人:“?”
空气在这一瞬间忽然沉默了一会,还是宋凯打破了沉默。
“不是哥们,满嘴顺口溜,你要考研啊。”
宋凯这句话一出,让车内的气氛顿时间热闹了起来。
后面的杨漫和夏笙笙两人,也笑了一会。
“宋凯,你看看人家,张嘴就是文化气息。”
“我看我也得给你多买点古典书看看了,让你提升内涵。”
杨漫这句话一出,宋凯顿时间愁眉苦脸了起来,瞪了周行云一眼。
周行云也不禁笑了起来,转过了头。
“兔子,凯子他就是书气绝缘体啊,小说他都看不下去,你让他看古典文学?”
“强扭的瓜不甜,不能强按牛头吃草!”
作为宋凯七八年的好朋友,周行云自然清楚宋凯是一个什么德行的。
对于运动机械啥的,宋凯就是这方面的发烧爱好者,各种知识信手捏来。
但是一但提到了读书啥的,就如同切中了宋凯的死穴了。
尽管自己不喜欢看书,没什么文艺气息是事实。
但是现在女朋友就在后面,怎么着也得找回点面子。
宋凯咳嗽了一声,大声开口。
“兔子,你别听周行云他瞎说,我也看过古典小说的。”
“而且有一本书馆看过了好几遍,叫……叫《金瓶梅》!”
宋凯的这句话,让车内的空间沉寂了一会,然后再度爆发出巨大的笑声。
周行云都笑得一边低头,一边砸方向盘了。
而宋凯这时候就很懵逼了,因为他并不知道《金瓶梅》这本书是什么类型的。
只是知道这本书的存在,好像还挺有名的。
嘲笑了一会宋凯后,周行云的揽胜终于开动了。
在一片笑声当中,前往目的地,红云山。
今天天气比较好,一路上阳光明媚,鸟语花香,路上也没怎么堵车。
过了不到半个小时,大概中午十点钟的时候,就来到了目的地。
一个小镇旁边,而不远处就是景色优美的红云山!
把车停好之后,就去提前预定好的酒店了,然后把行李放好,先去吃饭。
来到了镇上的一家特色的滇菜菜馆。
周行云吃过鲁菜,粤菜,川菜等,不过滇菜他还真没咋吃过,想要尝试一下。
看了下菜单后,周行云先点了几个比较大众的滇菜。
宜良烤鸭,薄荷炸排骨,保山火瓢牛肉。
点了四五个菜,四个人吃够了,才三百多块,性价比拉满!
然后宋凯拿起来菜单,翻了一会,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
“你们吃过云南那边的菌子没,听说很美味的。”
“啊?我怎么听说云南那边的菌子有毒啊,有的菌子吃完后还会有幻觉。”
“我觉得可以尝试一下哎,好不容易来这个滇菜馆,平时也吃不到正宗的云南菜。”
“是啊,既然都来到这边了,肯定要尝一下特色美食啊。”
“而且他上面既然有的卖,就说明师傅的手艺肯定是过关的,不要担心什么。”
周行云这句话一出,原本有点儿打退堂鼓的夏笙笙也点了点头。
然后周行云又勾选了几个菌种。
有炒不熟会见小人,但是炒熟了会香晕一条街的见手青。
还有比鸡肉还好吃,比鸡肉还鲜美的鸡枞菌。
当然,被誉为菌类的劳斯莱斯,只有大饭店才有的菌类王者,黑松露!
黑松露的市场价,在现在这个季节,直接飙升到一千多一斤。
在国外的一些区域,黑松露甚至能卖到八百美元一千克的天价!
而且也不一定能够买得到,属于是有价无市的美食材料了。
不过还好,他们几个运气好,店里正好还有一些黑松露。
虽然加上这几个菌类美食,价格一下子就上来了。
但周行云一点也不心疼,毕竟这场的消费,都是由凯公子,宋凯买单!
菜全部点齐以后,四个人又玩了会飞行棋小游戏。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菜就陆陆续续地上来了。
服务员一边端过来菜,一边笑着开口。
“除了菌类火锅,其他菜都上来了,四位请慢用。”
“在吃菌的时候,千万不要着急,慢点吃,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拍铃铛哦。”
又过了五分钟,装有鸡枞菇,见手青,还有黑松露的菌类火锅终于上来了。
看着眼前热气腾腾的大菜,周行云几个人都跃跃欲试,搓了搓手。
哪怕是对于菌类不怎么感兴趣的夏笙笙。
也不禁咽了口唾沫,想要感受一下这异域风情的顶级美食。
“这宜良烤鸭不错啊,皮很嫩,我感觉味道不输北京烤鸭!”
“哇,这个薄凉排骨味道也好吃,老公,你回家学这道菜做给我吃。”
“这个牛肉味道也是一绝,我都不知道怎么描述了。”
听到旁边夏笙笙还有杨漫两个女生的话,周行云微微一笑。
作为一个不太专业的厨师,周行云只要一个菜吃个两三口,就能感受到这个菜到底怎么样了。
而且这个桌上的薄荷排骨,他也是第一次吃。
毕竟排骨的传统做法,要不然红烧排骨,要不然糖醋排骨的。
薄荷排骨的味道和口感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
酥脆与多汁的结合:排骨经过油炸后,外皮金黄酥脆,咬开时会发出“咔嚓”声。
而内部的肉质依然保持鲜嫩多汁,每一口都充满了肉香。
薄荷的清香:新鲜薄荷叶在热油中快速炸制后,保留了独特的草本香气。
这种清新的味道与排骨的油脂感相互中和,使得整道菜吃起来清爽解腻,尤其适合夏天食用。
层次感丰富:入口前能闻到明显的薄荷香,入口后肉香和薄荷香在口中交融。
再加上微辣的调味(可选),使得每一口都有丰富的味觉变化。
焦香与清凉的对比:排骨的焦香与薄荷的清凉形成鲜明对比,带来独特的味觉体验。
许多人形容这种感觉像“在嘴巴里跳舞”。
总体而言,薄荷排骨是一道将传统肉香与草本清香完美结合的菜肴。
外酥里嫩、清爽不腻,适合作为聚会或日常用餐的选择。
其他三个菜,周行云没怎么动,只是多吃了两块这个薄荷排骨。
已经在想回去后,怎么把这道菜的口感,做到更好,还有没有优化的空间!
“笙笙,这个薄荷排骨你喜欢吃不,回家做给你吃!”
“嗯嗯我喜欢吃这个,好酥嫩的排骨,好香啊!”
“老公张嘴,还有最后一块,我喂你。”
看到周行云和夏笙笙在这明目张胆地秀恩爱,杨漫直接叫停了。
“笙笙,为什么这最后一口不给我吃,我是不是你的宝宝!”
杨漫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嘟了嘟嘴,一副生气的样子。
“兔子乖,你是我的小宝宝,老公是我的大宝宝。”
“你喜欢吃这个的话,我下次亲自下厨,做给你吃!”
“那算了吧,你上次下厨差点把厨房弄着火了,搞得和打仗一样。”
“兔子,你……”
看到杨漫和夏笙笙斗嘴,旁边喝酒的宋凯和周行云也不禁笑了起来。
一路欢声笑语,气氛永远活跃,或许这就是带着朋友共同游玩的意义。
然后四个人吃菌类火锅的时候,也是赞叹连连。
价格最贵的黑松露,那味道自然是没得说,对得起价格。
而周行云最喜欢的,还是见手青。
在吃见手青的时候,周行云有一种吃了仙丹的感觉,飘飘欲仙,恍惚间看到了什么。
然后周行云拿出手机稍微查了一下,发现见手青有好几种吃法。
除了比较常见的爆炒,油炸之外,还有一种最简单最极致的做法,那就是见手青刺身!
周行云看了一下相关评论,即使是云南省本地人,也没多少人敢直接尝试见手青刺身的。
但这个做法的口感,那肯定是很美味的,能够直接接触菌类的原始味道!
吃饱喝足后,又休息了会,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四人来到了镇上的马场,买了门票后,准备尝试一下骑马的快乐。
看到马厮里的三十几匹马,周行云等人都有点兴奋。
特别是夏笙笙和杨漫两个女生,更是抱抱这个,摸摸那个。
毕竟马这个动物,除了动物园和专门的马场之外,其他地方是很难看到的。
绝大多数人都是有好奇心和新鲜感的,对很难看到的事物感兴趣。
在服务人员的安排下,四个人都做了一点准备,也挑好了自己的马儿。
然后来到一片空旷的大草地上,准备享受策马奔腾的感觉。
周行云微微闭上眼睛,感受到了这边风中的自由的气味。
可是这种美妙的意境才领会了几秒钟,就被夏笙笙打破了。
“老公。”
“?”
“我一个人还是有点不敢骑,要不我坐你后面吧。”
听到夏笙笙的话,周行云点了点头,让夏笙笙从红色的马身上下来。
然后让她上他这匹白色马的时候,不要踮脚。
过了几秒钟,夏笙笙出现在了周行云身后,抱住了他的后背。
因为两个人靠得很近了,周行云能感受到背后两团柔软,紧紧地贴在了他的身上。
而后面的杨漫和宋凯,还是一人一匹马。
就这样,四个人三匹马,在草地上奔腾了起来。
一边奔腾,一边发出呜呼呼的声音,然后不知道谁起了头,就开始大声唱歌了。
风声和歌声都是自由的,站在风上,能看到远方之外的远方。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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