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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欢哥往事


五仙镇东南,一座送别亭。

    关于这座亭子,还有几分说法。

    相传在古时候,在整个东北道中都享受盛誉的胡三太爷曾为了突破自身的修炼瓶颈,选择封锁法力和记忆,化凡入世,体验人间的悲欢离合。

    在经过一番令人荡气回肠的仗义行侠的故事之后,胡三太爷成功在这座亭子中内勘破前世今生,重拾昔日仙人风采,白日生紫气,踏云欲飞升。

    往日受过他恩惠的百姓们闻讯自发聚集到此,跪地恭送胡三太爷飞升天界,长生不死。

    胡三太爷感念众人情谊,赐下雨露甘霖,治愈众生沉疴苦疾。

    仙人与凡人都被对方的厚意所感动,却碍于仙凡终须有别,无奈分离。

    故此地得名,送别亭。

    对这种典故传说,叶炳欢自然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先不说胡家里是不是真有过‘胡三太爷’这号人物。就算有,那也得是在虚空法界之中,怎么可能飞升去那什么天界?

    再说了,既然是飞升,那这里也该叫‘飞升亭’,不该叫‘送别亭’。

    都不把自己看成是人的东西,怎么可能跟你们一群倮虫玩儿依依惜别那一套?

    叶炳欢估摸着五仙镇内应该也没有多少人相信这种不着调的传闻,要不然的话,这亭子也不会破成现在这副鸟样子。

    腹诽间,叶炳欢撅着屁股挪向另一边,避开从亭顶破洞中飘落而下的雪花。

    一座火堆烧在亭子中央,用枯枝轻轻一挑,就能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

    “忙活啥呢,这么香?”

    一道身影大步走了进来,就蹲在叶炳欢身旁。

    叶炳欢头也不抬,从火堆里扒拉出一个外皮烤得黢黑的红薯,用树枝插着递了过去。

    “事情办完了?”

    “嗯。”

    沈戎扒开焦黑的外壳,冲着内里黄软猛咬一口,顿时吃了个满口甘甜。

    “比预料之中要轻松不少。”

    听到这话,叶炳欢半点不觉得意外,冷笑道:“按照道上的说法,他们地道命途最擅长招兵买马,号称招兵旗一立,便有千军万马于旗下听候差遣。”

    “可在我看来,他们地道命途也就只能欺负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真要是碰上了硬茬子,立马就得怂。只要弟马一死,再多的兵卒也没有用。”

    叶炳欢这番话虽然带有个人偏见,但是话糙理不糙。

    地道命途开设堂口,招兵买马,自然能够拥有来自仙家的帮助,但与此同时,也多了不少致命的弱点。

    一旦仙家受伤或者死亡,作为一体两面的弟马立刻就会受到强烈的反噬,甚至会陪同仙家一起殒命。

    郑藏义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不过这并不代表地道命途就很弱。相反,在八道命途之中,地道的战力至少可以名列中游。

    在同位搏杀之中,人海战术先天便占据着巨大的优势。

    毕竟不是谁都能像沈戎那般两道并行,以一己之力屠杀整座堂口的仙家。

    “胡横那边怎么样?”沈戎问道。

    从罗老汉家离开之后,叶炳欢便照沈戎的安排,悄悄跟上了胡横,想看看对方到底是人是鬼。

    “咋说呢”

    一想到自己当时目睹的场景,叶炳欢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有些古怪。

    “那小子现在的处境确实挺惨的,没理由跟咱们耍心眼,应该没什么问题。”

    “嗯。”

    沈戎点头道:“那有机会倒是可以帮他一把。”

    “可以帮,胡家太不是人了,整个一窝子灭绝人性的畜生,比毛道还不如,恐怕也就鳞道那群恶心的玩意儿能跟他们一较高下了。”

    叶炳欢咂了咂嘴唇,脸上满是厌恶的表情。

    “不过.”叶炳欢话风一转,说道:“也不排除胡横是在扮猪吃老虎,所以咱们还是得防他一手。”

    “对他来说,我们才是老虎。他要是敢扮猪,那就连他一起吃了。”

    沈戎语气淡漠,将手中剩下半截的红薯一口气塞进嘴里。

    叶炳欢闻言沉默片刻,如今沈戎身上的杀性之重,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不过转念一想,这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换做是叶炳欢来经历沈戎身上发生过的事情,叶炳欢觉得自己要么早就死了,要么会变得比沈戎更加嗜杀。

    人不狠,站不稳。

    这句话在命途路上,堪称金玉良言。

    “对了,老沈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一颗红薯显然填不饱肚子,沈戎一边埋头在火堆余烬中继续翻找,一边说道:“我打算去一趟二道黑河。”

    “去还红满西的恩情?”

    “可以这么说,不过这对自己也有好处。”沈戎笑道:“毕竟五仙镇里面还有两个我很想杀的人。”

    叶炳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忽然一本正经道:“那真是太巧了,我也打算去二道黑河。”

    “叶师傅,你这可就有点太生硬了。”

    沈戎眼皮一翻,没好气道:“你又不欠他们什么,掺合进来干嘛?”

    叶炳欢尴尬道:“是没欠着什么,主要是我如果就这么灰溜溜的跑了,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去哪里。”

    “以前嘴欠,总喜欢拿丧家犬来自嘲,还感觉自己很有格调。”叶炳欢满脸苦笑道:“现在好了,真他娘混成丧家犬了。”

    “那就同路。”

    沈戎笑了笑:“不过,走之前你是不是该跟我讲一讲,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从屋顶上掉下来的救命刀,到如今破亭中的同路人。

    沈戎和叶炳欢都明白,是时候该开诚布公了。

    毕竟以前大家是被逼迫着并肩求生,可以不问对方的来路和去向,只要能活下去就足够了。

    但现在是自己去选择还恩或者报仇,若是还不把话说清楚,那心里难免会生出嫌隙。

    叶炳欢也早有这个打算,闻言重重叹了口气:“这要是说起来,话可就长了。”

    “那就长话短说。”

    叶炳欢眉头一挑,有些不满道:“什么叫长话短说,我现在都这么惨了,你小子难道就不应该耐心听我从头说起吗?”

    “行行行”

    沈戎无奈点头:“你慢慢说,我听着。”

    “这事儿得从我刚刚上道说起,那时候我才只有十五岁”

    沈戎打断:“这段可以跳过,我之前已经听过了。”

    叶炳欢表情一僵,刚酝酿起来的情绪因为沈戎这一句话而消融的干干净净。

    他深呼吸一口,努力平复心情,继续说道:“那就跳过我不凡的人生,从我这张同样不凡的帅脸说起.”

    “走了!”

    沈戎拍了拍手上的残渣,撑着膝盖就要站起身来。

    “别啊,真是个没同情心的扑街,我挑重点的说,这总行了吧?”

    叶炳欢一把拉住沈戎,这次终于切入正题。

    “咱俩兄弟都是混【屠夫】的,你应该能理解这行要想赚钱到底有多难。如果光靠着给人杀猪宰羊,料理食材,那混一辈子恐怕都攒不够两钱命数。”

    “可要是想多赚点,那就只能去垄断一方倮虫的肉食供应,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可惜这种生意早就被那些行会和家族给垄断了,像我这种没背景的泥腿子,就只有给别人当狗的份儿,鞍前马后去换一口吃的。”

    叶炳欢盘腿坐在地上,望着面前火堆,缓缓开口。

    就在沈戎认真倾听之时,叶炳欢右手忽然弹起,一伸一缩间,一根烟卷突然出现食指与中指之间。

    叶炳欢咬着烟屁股,身体前倾,借着跳动的火苗将其点燃。

    整个动作不仅潇洒,更是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骚气。

    叶炳欢歪头望着沈戎,微微一笑:“要不要来一根?”

    “你再整这些,我保证把你送回剔骨尖刀里面。”

    沈戎把话一个字儿一个字儿从牙缝儿里面挤出来。

    “你瞧你,又急。”

    叶炳欢叹了口气,拿着一股子南国腔调说道:“这做人啊,就得有情趣,光是会打打杀杀,那多没意思?对了,欢哥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沈戎冷笑道:“说到你为了一口饭吃,去给人当兔儿爷。”

    “胡说,我后路硬如钢铁,绝对不可能干那种事情。”

    叶炳欢大手一挥,嘴里吐出一口浓密的烟气:“我这人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根本做不了寄人篱下的事情。所以我干脆就加入了红花会,从一名杀猪的屠夫变成了杀人的杀手。”

    “杀手这门行当,就三点,接单,干活,拿钱。”

    叶炳欢竖起三根手指:“接单和分钱有上线专门服务,用不着我来操心。我就只用研究该如何把活儿干的又快又好就可以了。”

    亭外大雪纷飞,两匹健马躲在亭檐下,埋头吃着干草。

    寒风绕着亭柱流连盘旋,偷听着叶炳欢的过往心酸。

    “那时候,我接一个大单子,要求是刺杀一个家里开武行的公子哥。”

    叶炳欢回忆道:“为了方便接近目标,我选择到对方府邸上应聘仆从”

    “你等一下,这桥段我怎么听着那么耳熟啊?”沈戎一脸狐疑问道:“你进去的时候有没有给你编个号?”

    “我是人,又不是骡子,编号干什么?”

    “那你没有搞别人家小姐吧?”

    叶炳欢不禁气结:“你到底听不听,我这儿情绪刚起来又被你打断了,你再这么打岔我可就不讲了。”

    “你看你,又急。”沈戎摆手道:“你说,我闭嘴。”

    “中间潜伏的过程没啥好说的,那人仗着自己家里上道的人多,明知道自己被悬了花红,也根本没放在心上,结果就是被我一刀砍了脑袋,死的干净利落。”

    “干完活儿之后,我就跑了。可等我回了联络点的时候,这才发现,我他妈的竟然也被悬赏了!”

    重提往事,叶炳欢依旧难掩话语中的震惊。

    “你们红花会还能悬赏自己人?”

    沈戎也是满脸疑惑。

    “当然不能了,不过那家人的脑子也确实够聪明,他们用花红买的是我在他们家当仆人时候用的假名,不是我在红花会里的代号。”

    叶炳欢解释道:“但是这里面肯定也有红花会内部的人在帮忙,要不然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沈戎闻言顿时了然,看来叶炳欢从这里开始,就被人出卖了。

    “那笔花红很高,自然有人会出来接活儿。”

    叶炳欢叼着烟屁股猛抽两口,冷着脸说道:“那衰人叫李午,也是个混武行的人道命途,一杆长枪耍的还不错。”

    “被他咬住以后,我过了整整一年提醒吊胆的日子。正南道五环几乎每一座城镇,都当过我跟他的战场。我们俩人刀来枪往,次次的奔着换命去打,谁也没有半点留手的意思。”

    “不过最终李午也没能奈何的了我,我也没机会宰了他。”

    叶炳欢一脸唏嘘道:“按常理来说,这种事情到此也就该结束了,毕竟大家都是为了赚钱,既然赚不到,那就没必要继续浪费时间了,你说对吧?”

    “可这扑街倒好,居然把我当成了什么一生之敌,说我的存在阻碍了他命途求进,非要跟我拼个你死我活,这不是他妈的纯纯脑子有问题吗?”

    叶炳欢被这段回忆勾起了心底怒火,对着面前的火堆就是一顿口吐莲花。

    等骂到口干舌燥之后,方才叹息一声,脸上露出忧愁的神色。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脑子不好使的人,他运气真就比一般人要好。也不知道李午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比我我先一步成就了八位【业师】,而且还傍上了一条我惹不起的大粗腿!”

    “这下好了,连红花会里旁观看戏的人也开始陆续下场,都想拿我这张俊脸去向李午示好。”

    叶炳欢无奈道:“前有狼,后有虎,我只能选择逃出正南道。幸好老天眷顾,刚好胡诌找上了红花会,我的上线就帮我接下了这个任务,安排我逃进了五仙镇。”

    “原本我来五仙镇的主要目的,是打算用地道命途的人来积攒固化最后一刀的杀戮因果。同时尝试看看能不能跟三山九会中的其他势力搭上线,改换门庭,也找条大腿抱一抱。”

    叶炳欢两手一摊:“结果我才进镇子,刚宰了一头灰家的小耗子,李午就策反了我的上线,把我给卖了。”

    “至于后面的事,你也都知道了。我丢了肉身,只剩下一缕残魂寄存在压胜物中苟延残喘。”

    叶炳欢眉头一挑,脸上竟露出一抹豪迈的笑容:“不过幸好,我这张俊美的面容最终还是找回来了。果然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八字天注定,脸在江山在啊。”

    叶炳欢说的轻松,沈戎却听的沉重。

    这里面哪儿有什么从容和洒脱,只有不愿意细说的屈辱和背叛。

    沈戎听别人说过的老话太多,但他始终只相信一句。

    若能血溅三尺杀仇敌,谁愿忍气吞声走他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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