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束玫瑰
温羡和沈岚?陆清歌决定去敲打一下沈岚,免得她又随便霍霍人小姑娘。虽然现在大家不是很反对同性恋,但是像温家那种古老的家族内部肯定是不欢迎这种异类的。
两人收拾收拾出门吃火锅,不过这次出门陆清歌倒是没有非要骑机车,而是开了她平时最常开的那辆黑色卡宴。
还没进入火锅店门,就看见一群黑衣人将这个普通的火锅店围得水泄不通。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陆清歌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就打算离开自己常去的这家火锅店,事后再问问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候,宋言突然指着店门口的人,冲陆清歌喊道:“是沈岚!”
闻言陆清歌赶忙在路旁找了个位置停下来,从车窗边望过去,能看见满脸是血的沈岚,她手上缠着绷带,衣服也有几分乱,像是刚刚被袭击过。
沈岚冷着脸,站在一众保镖中间,眼睛像刀片似的,仿佛能把人割伤。
她一只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跟人打电话,另一只手正在给自己缠着绷带。
看来伤得不是特别重。陆清歌悬着的心算是安了。
“沈岚不是和温老师一起去M国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宋言不解的望向窗外不远处的人影。
陆清歌摩挲着下巴,思量道:“可能是中途遇到了什么事情。”她边拉开车门,边对宋言道:“我们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既然是熟人当然是当场吃瓜更香。陆清歌也是有一颗小小的八卦心的。
宋言跟在陆清歌身后,拨开人群,走了半天才挤了进去。但没能近沈岚的身,就被黑衣保镖拦下了,“里面不能进。”
陆清歌没生气,只是淡淡的拿出一张卡片递给挡在面前的保镖:“让我进去。”
黑衣保镖也是个硬茬子,他根本没接这张卡片,只是机械的重复道:“不能进去。”
陆清歌这是头一次遇见这么愣的保镖,还真给她气得没了脾气,毕竟也不能让人家太难做。
所以她拿出手机给沈岚打了个电话,接到电话后沈岚第一时间让两人进入了里面。
宋言看着沈岚腰上和手上都缠着绷带,脸上还有血迹,她不禁问:“岚姐,你不是跟温老师一起去M国了吗?”
沈岚听到这话,那冷硬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我把温羡送出去了,怕她有危险。”她接过保镖递来的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对陆清歌道,“麻蛋,我之前得到消息,我爹不是要嗝屁了吗?那私生子为了吞下财产,想把我干掉。”
“所以你这是被伏击了?”陆清歌无声地叹了口气,像是想起来什么。
“差不多吧,他们想绑了温羡威胁我。发现我转移了她之后,恼羞成怒找了个死士想要刺杀我。”沈岚勾了勾嘴角,嘲笑道,“真是群傻叉,脑子蠢得跟什么一样。”
“没用爆炸性武器?”陆清歌问。
沈岚瘪了瘪嘴,“用过没成功,才想到喊人来捅我。”
“……”听到这些,宋言膛口结舌,大家族为了钱财都这么拼的吗?
“滴滴!”人群外围一辆灰色的轿车朝沈岚鸣了几次笛,示意她可以出来了。
沈岚抬脚打算离开,又随口问陆清歌,“对了,你们怎么在这?”
“打算来吃饭。”陆清歌神色冷淡的回答。
沈岚勾了勾唇角,像是在嘲讽又像是在怀念,她微微回头道:“陆清歌,我还不知道你居然这么长情。”
“……”陆清歌没说话,只是冷眼看着她。
“这家店我们以前常来。”沈岚对着宋言挑衅一笑,随后转身离开。
这家店我们以前常来。
这句话足够宋言一遍又一遍回味了。
我们肯定指的是陆清歌和沈岚,以前指的肯定是她们两人的以前,常来就更不用说了。
这家店充满了陆清歌与沈岚的回忆,青春年少到意气成熟。
宋言在想,陆清歌今年二十四岁,自己与她相识才半年。那漫长的二十三年半里,陆清歌的人生都没有自己的参与。
忽然有那么一丝丝的不甘心。
不甘心你的从前是与别人相识相知,不甘心那些没有我的日子,不甘心你的喜怒哀乐都是为别人。
宋言嫉妒的要死,但她忍住了,只是咬了咬下唇,什么也没说。
陆清歌是个心思通透的人,她不可能不明白沈岚是在向宋言挑衅,就像在说:看吧,你那么喜欢的人,以前可是跟我在一起的。我们度过了那么长的时光,你才来几天?
陆清歌悄悄打量宋言此刻模样,她那双星眸微微泛着水花,轻咬着下唇仿佛在忍耐即将爆发的情绪。
少年的眉头染上了哀愁,像寒冬腊月吹来的冷风,冷得人心头一颤。
她将手轻轻放在宋言的头上狠狠rua了一下,苦笑道:“吃醋了?”
宋言吸了一下鼻子,才闷闷地嗯了一声。
“我带你来这家店不是因为旧情未了,而是因为这家店味道和装修设计,以及安保都非常不错。”陆清歌望着沈岚离去的身影微微发神,“如果沈岚不是在这家店的话,可能也不单单是被捅一刀这么简单。说不定头和身子都分家了。”
“不只是因为沈岚。”宋言红着眼睛,有些委屈,“我只是觉得遇见你的时间太晚了。”
“晚么?”陆清歌倒是没想到宋言会这么说。
“我只是在遗憾不能参与你年少的时光,不能和你一起长大。”宋言仰起头,黑白分明的眸子亮极了,像天空闪烁的北极星,“小陆姐,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和你做青梅竹马。”
陆清歌笑着点了点头,“好啊。”
不过,随后陆清歌又想了想自己和沈岚好像就是青梅竹马,又对宋言道:“青梅竹马的爱情也不一定会开花结果,毕竟谁都有不懂情爱的时候。就像是每种花都有自己的花期,你不能要求秋日盛开的桂花在春天开,春天才开的桃花在冬天盛放。”
“所以,花期正好,良人才相配。”陆清歌伸出手掐了掐宋言脸,“懂了吗?小傻狗。”
宋言搅着手指,惴惴不安问:“那小陆姐觉得我们的花期正好吗?”
“我不太清楚。”陆清歌诚实回答道:“不过,我想应该是吧。”她想了想上辈子是宋言,又想了想自己面前的宋小狗,“若你再长大些,便染上了世俗和戾气,懂得了权衡利弊,知道了尔虞我诈,学会了虚与委蛇。若是那时候的你,与现在的我相遇,或许我们还真不一定能够在一起。”
这话说得确实没错,在轮回的某一世中,傅裕撺掇成年版的已经从国外归来的怂包宋言,去追求陆清歌的时候,的确出现了两人三观不和,立场不同的情况。
最终,宋言和陆清歌成为了普通朋友,没错连知己好友都算不算上。
宋言爱陆清歌的温柔,爱陆清歌的沉稳,爱陆清歌的置身水火之外。但陆清歌却对一身戾气,精明冷漠,心狠手辣的宋言不感兴趣。并且宋言爬上那个位置的手段多少有些脏。
陆清歌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这个人爱她。
或者说,陆清歌不相信这个屠戮了整个顾家十几口人,发狠起来能让整个京都都抖三抖,黑白两道通吃,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宋疯狗。
“那现在呢?”宋言问,“你喜欢我什么呢?”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陆清歌笑着反问,“难道我没有显赫的家事,没有漂亮的脸蛋,没有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你就不喜欢我了吗?”
宋言茫然地摇头,“就算你被陆家赶出去,残了也好瘸了也罢,我都会喜欢你。”
“我也是。”陆清歌郑重道。随后陆清歌哭笑不得道,“你想点好的吧,谁要变成那样啊。”
“不对,小陆姐,你在糊弄我。”宋言不满道,“你说了半天也都还没说喜欢我哪里。”
“我也不清楚,但就是感觉。”陆清歌思来想去,“不会让我感到讨厌。跟其他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没有和你在一起时候那么舒服。不讨厌你的触碰,不讨厌和你亲近,甚至也不讨厌和你接吻。”
“而且……”
宋言见陆清歌停下来,便迫不及待道:“而且?”
陆清歌将目光移到宋言那青涩且极富有少年气的脸上,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吗?”
宋言想了想:“是那个雨天吗?”
陆清歌摇了摇头:“不是,是更早以前。在徐镇的时候,我跟宋嘉玉来接你,那时候你在学校后面的篮球场打篮球。我记得很清楚,你在夕阳西下将球潇洒的投进了篮筐。”
夕阳西下,宋言流畅的投篮之后,脸上带着炫目的笑意,微微回首一双眼睛干净清澈,猛然撞进陆清歌的心里。
陆清歌从没想到自己能够记这个笑容这么久,从青年到老年,这个笑容历时将近几十载都没能从她心中抹去。
或许,她早就喜欢上宋言了,只是自己不清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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